這裏是一些房產細節

地處福建山區縣城。150平米平房,處於區內最好地段。政府命令遷往邊上的山包安置公寓房。麵積降為135平米不說,反而要上交"新舊房差價"數萬。

如果是騰地方建公益設施,自己除自認倒黴也就罷了。但騰出的地方將興建大批商品房。被拆遷人卻無權選擇這些商品房。

於是拒簽協議而被強拆。

按照政府的評估,強拆後原住房的貨幣補償,僅值40平米的山包安置公寓房的價格。

我擁有該150平米平房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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