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怎麽做出一個決定,即程序,決定其決策的嚴肅性,以及決策的可變性。從而能顯示一個國家的強硬與否
舉例1:
2005第二次海灣戰爭,戰前,美國及北約聯軍重型部隊乘船前赴中東地區。其計劃從地中海土耳其海岸登陸進入中東戰區。距離段,運作快。該計劃一開始沒有任何爭議和問題。必經土耳其是北約成員國。土總統和軍方表示大力予以配合。
但由於這場戰爭在穆斯林國家並不太得人心,這個登陸計劃在最後關頭還是擱淺了。
原因是在土耳其內部:該事的權限屬於土耳其國會。
經過激烈(公開的)辯論後,土國會表決拒絕了美國北約的登陸借道的請求。所有已停渤在土耳其近海準備上岸的軍船,隻能掉頭。
從當時的新聞中看出,美國及北約極力遊說土耳其。土總統及軍方無不支持美國和北約。但在此事上,土總統和美國無法擺平土耳其國會。美國對此大為失望。
舉例2:
2001年中美撞擊。之後的解決方法是中美高層私下密集”溝通“。最後得以如大家所知的解決。
從這倆個例子中明顯看出,與中國這樣的國家打交道要比與像土耳其這樣國家要容易的多。
凡事,不論什麽公事,如果搞到私人層麵上了,那就好辦得多了。畢竟就那幾個人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麽在中國辦什麽事,最好找關係,找熟人。更何況是美國這樣的國家有求與像中國這樣的國家。美國對付一個中國人,手上的可玩牌那可太多了。
與私下擺平幾個人相比,如果中國人大是獨立的並對事情有決策權,事情要麻煩的多,要公開擺平幾百個人大代表,等與擺平全中國。幾乎不可能。
就目前日本撞船事件,日本所要對付的就是那幾個中國人。不論街上抗議多激烈,均可忽略不計。
這就是為什麽中國是個軟弱的國家。政策缺乏一致性,嚴肅性,約束力;政策充滿人的因素。製訂的法律,政策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可執行,也可不執行。怎麽執行,隨心所欲。
所以,與中國的外交關係其實就與中共常委(9人?)的私人關係,擺平這九個人,尤其是其中一兩個,就等於擺平中國
反過來也是一樣。
例如, 中國過去無數公開私下次要求美國廢黜台灣關係法,估計每個美國總統都會推辭到美國國會,說這事兒國會說了算。這也是事實。任何美國總統都不能單獨廢除法律。
可能私下美國總統沒準還給中國領導人打空頭支票呢,如“如果國會立新法,推翻台灣關係法,江總統(或胡總統),我向你保證,我一定簽署,將美中關係推向更新高度,讓美中人民的友誼。。。”。
這話從任何一個美國總統嘴裏說出,等於沒說:1)國會是否立新法是國會的事。你總統很難左右。2)就是立了新法,你到時候在不在位都難說。下任總統就另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