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主是一種妥協。在西方文明早期,人們就意識到,很多問題是不可能解決的,但又必須解決。民主是在這種情況下的最佳方案,實際上是一種妥協。
另外,民主要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在公平競爭下,少數服從多數。
還有一點,民主內在要求人們接受人人平等的概念,否則,民主是不可能行得通的。
還有一點,民主內在假設人們對自己負責,有能力在共同利益上達到基本共識。
基於上述觀點,中國人不太能搞民主。因為:
1)中國人在精神世界裏是接受不了人人平等的概念。中國幾千年文化一向主張人的後身階級性。家庭,教育背景,個人收入,社會地位,甚至長相,坐駕(馬,車),穿戴等決定人的階級,即地位,即此人所享受的權力。正義,公理,道德等,在中國人看來,如果有,也要因人而異。中國社會的granularity是世界上最細的。”人上人“,”上等人“在中國是令人向往的人生境界,而在西方是人們,尤其是公職人員,最忌諱的詞匯。
2)中國人一向崇神拜祖,他們是宿命論者,迷信真龍天子,皇天在上等外力來搭救他們。中國人是不相信他們自己能治國。從最近國內崇毛活動,就可以看出中國人的崇神拜祖心理。
民主是一種複雜的,再生的社會集體活動。其中,如何製定法律上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