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改革的一點建議

(這篇文章是關於中國體製改革的一個設想,是想說其實社會主義社會和民主政治是可以很好的融合.這是我自己寫的,算是廣告吧,歡迎大家排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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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相當敏感的話題,需要開宗明義:
1, 本建議的出發點是鞏固和強化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建議的目標是以較小的變革(社會成本)來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改革;
3, 建議的根本內容是如何有效區分共產黨的領導和黨員個人行為。

無論從曆史的延續和現實利益來考量,中國都需要共產黨的領導。這個觀點在最近一些年中逐步為更多人所接受,尤其是在經曆了國外的多個反麵案例之後。與此同時,個別黨員幹部的腐敗行為讓共產黨的形象蒙塵,層出不窮的腐化現象不可避免的造成黨的領導危機,即黨因為顧慮過多的腐敗黨員幹部的曝光會危及黨的形象從而不能或不敢有效清除自己的腐敗,它削弱了統治的正當性以至於政府的長期穩定治理被人質疑。

這似乎是一個艱深的困局,至今還沒有有效可行的解決方法。目前提及的解決方法大致是兩個方向的,一個是在黨內約束領導幹部,另一個是從外部監督約束領導幹部。第一個方法主要是堅持黨的領導同時通過黨的內規來懲處腐敗的黨員幹部從而進行自我約束。由於是黨的內規,它的一個大前提是要顧及黨的形象,同時它又必然是黨內各方勢力妥協後的結果,因此懲處的鬆緊度和實施與否的標準基本上是因人設事,應時設事,因此從製度麵的設計來說是有缺陷的,就其目前效果而言也是不言而喻的。第二個方法是進行效仿西方民主製度的根本變革,它直接訴諸於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選舉的機製從外部來約束政府官員的行為。這個方法曾經誘惑了前蘇聯和東歐多個國家,也曾經吸引了中國的許多仁人誌士為之努力奮鬥。究其原因,一方麵是它聽起來簡單明了,另一方麵是因為它有一個目前全世界最先進的國家,美國,可以作為其效仿樣板。事實上美國並不是運行這種製度的唯一國家,世界上還有多個國家運行這種製度(它有多個變種),其中有的依然貪汙腐敗盛行以及政府低效空轉,這說明這個製度本身並不能保證政治的廉潔和政府的效率,它的實施需要相應的社會文化的支撐,不然其施行效果參差不一(參見泰國,俄羅斯政治)。另外,這個製度的設計本身是有缺陷的。因為選舉考量,這個製度的一項必然附帶弊端是其政策的平庸化和隻注重短期效應,使得政府政策不容易有延續性從而傷害國家的長遠發展。另外選舉離不開金錢,越大的選舉需要越多的金錢來宣傳候選人。因此人民雖然參與了領導人的選舉,可是每個政府都離不開財團的支持,這樣上台後的政府政策都不可避免的能找到財團的影子。即使在運行這個製度最完美的美國,也不外如是。更為嚴重的是,若將西方民主製度在中國施行將意味著徹底的革命,將不可避免地陷國家於動亂,也將使得國家麵臨被周圍虎視眈眈的多個國家勢力插手分裂的危險。這種變革所造成的巨大社會風險以及它所必然造成的利益重分派,導致在中國是談“民主”色變,更何論局部的試行以至於全方麵的實施呢?因此在中國妄圖照搬西方的民主製度是懶惰和不負責任,也是不現實的做法。

難道因此就真的找不到有效治理腐敗黨員的適宜方法嗎?其實從中國共產黨由無到有,由弱到強的發展曆程來看,在新中國成立以前的共產黨幾乎是先進性和無私奉獻的代名詞,黨員的腐敗問題基本上出現在建國後。在解放以前共產黨員不由自主(被動地)受到雙重的約束和監督,一是當時作為執政黨的國民黨的圍剿,二是普通群眾的認可。在當時強大的執政黨(國民黨)的鐵血鎮壓下,共產黨員即便是無私奉獻,舍生忘死也不見得能保證戰勝國民黨,更遑論腐敗的黨員?因此在曆史上即便出現了個別的腐敗和不合格黨員,包括黨的高級領導幹部,他們都毫無疑問地被及時清除出了共產黨的隊伍。同樣的道理,當時的共產黨不但需要傾聽普通老百姓的心聲,更需要為普通老百姓代言,否則如何能夠從無到有,由弱到強最後得到當時絕大多數中國人民的支持?因此毋庸置疑,(在雙重的約束和監督下的)共產黨在新中國成立以前是能有效清理不合格黨員,並傾聽老百姓意見的政黨。但是為什麽新中國成立後(尤其是現在)黨就不能同樣做到呢?這是因為共產黨現在已經是執政黨,不存在另一個更強大政黨的直接威脅,大眾老百姓的認可也不成其為迫切需要,因此黨沒有了有效監督,黨內的自我約束也就缺乏足夠的動力。由此看來,如果能適當的調整並創造出這種監督機製,黨也就能恢複到以前生機勃勃的健康狀態。從邏輯上講,以前的更強大的敵對執政黨(國民黨)已經被消滅了,因此現在和未來都不可能出現這樣一個監督力量。那麽有沒有可能在共產黨已經是執政黨的前提下讓普通老百姓的認可重新成為迫切需要呢?一個直接了當的方法就是由黨負責提名政府領導人,但是在任期結束的時候通過群眾投票以決定他/她是否夠格下一個任期的提名。一個粗慮的設想就是政府的一級領導(按現有國家體製,共有鄉鎮長,縣長,市長,省長和總理共5級政府一級領導)需要在任期結束由轄內的群眾直接投票評議,選項為認可或不認可其執政表現。凡是沒有被剝奪投票資格的成年人都有投票資格。當認可的選票超過不認可的選票即意味著當前政府主官通過了任期投票,有資格擔任下一個任期或別的任期的一級政府領導的提名(至於上任與否由黨提名決定)。否則,當不認可的選票超過認可的選票即意味著當前政府主官沒有通過任期投票,將喪失下一個任期或別的任期的一級政府領導的提名資格(黨內將不能再提名其出任任何政府一級領導。黨如果想安排此人在黨內或是政府非一級領導崗位任職,不受此約束。另外需要強調的是,除死亡原因外任何中途結束任期的一級政府領導不能規避這個任期投票)。通過這個小小的變革,它可以在現有的政治框架內創造出黨的領導幹部對於普通老百姓認可的迫切需要,從而重新建立對共產黨的有效外部監督。(其實我的個人想法是任何人都有可能犯錯誤,一次任職失敗不應該意味著他/她永遠沒有作為一級政府領導服務大眾的機會了,因此每個領導幹部一生中應該給與一次豁免的機會。當然,這是細節問題,大家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這項變革的特點之一是它通過黨的提名來確保合格的人選進入領導崗位,通過任期投票來確認優秀的執政表現和人民群眾的認可以及淘汰腐化變質的官員,從而實現把共產黨的先進性和黨員個人行為進行有效的區分。由此黨的自身形象將不會因為個別黨員的腐敗行為而受損,反而能因為及時有效地清除這些不合格分子而更加深得人心,黨也將有更大的正當性和動力對自身隊伍進行約束和清理。同時由於一級政府領導需要麵對轄內群眾的直接評議,黨內的其它不需要任期投票的領導幹部也會受到相當的監督和約束(很難想象需要麵對任期投票的縣長會對其手下公安局長的為非作歹聽之任之,即使公安局長是他的人馬),由此實現黨的整個麵貌的根本轉變。相對於目前實施的純粹黨內約束,這項變革所帶來的對黨的監督將更為客觀,全麵,以及製度化,對黨形象的改善將是全麵和徹底的。由此黨將能專職於培育和選拔優秀的領導幹部,並致力於國家發展方向的規劃和指引。這項變革的特點之二是它可以讓人民群眾真正的發聲。由於它是任期投票,投票的依據是已經成為事實的執政成績,因此任期投票結果是人民群眾對執政成績的真實意見表達。相對而言,西方民主製度下的選舉選的是選前的語言承諾,其判斷依據可能是候選人的某一項政見,也可能是其長相和膚色,政黨傾向和個人好惡等等多種因素。因此西方民主製度下的選舉在更大程度上是選民的賭博,候選人需要做的是贏得選民的好感,手段多種多樣,包括攻奸對手,買更多的廣告宣傳自己。對照之下,任期投票選舉下的政府領導人需要做的就非常簡單,就是好好的為人民服務從而贏得人民群眾的認可。因此我們完全可以說中國的人民群眾將獲得比西方最先進民主國家人民更直接真實的民主。由此,這項變革也可以有效克服西方民主製度內含的各種弊端(如政策平庸化,財團綁架,眼前效益),從而實現真正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項變革的特點之三是它完全可以在現有的政治框架內實現。由於實施提名資格機製,因此現有的所有政府官員,都將因為沒有被否決過而自動具備下一個或別的任期的提名資格,從而實現平滑過渡。相應的整個社會需要調整的方麵不多,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也較低,實施遇到的阻力也會比較小。由此它的討論、局部試行甚至全國範圍內的實施都具備相當的可行性。這項變革的特點之四是它沒有真正的利益受害方。普通群眾的意見和利益將得到表達和維護,黨由於甩開了黨內腐敗和不合格分子的拖累而將恢複勃勃生機,政府更為清廉而富有效率,國家國際形象將會大為改觀。可以說,利益受到傷害的唯有腐敗的領導幹部個人和企圖非法官商勾結獲利的商人,因為他們的圖謀將很難得逞。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免除了他們的進一步獲罪,對他們個人和家庭來說這又何嚐不是一種好處呢?

由於這項變革涉及到政府根本權力來源的變化,其影響將是深遠而廣泛的。首先由於普通群眾的意見和利益得到表達和維護,這項變革將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緊張的黨群關係。比如目前的上訪現象將會走入曆史,目前的官商勾結現象將因為百姓的強烈抵製而成為過街老鼠。同時還可以預見的是黨和政府領導崗位的權力和義務將逐步趨於一致,成為同其它普通工作類別沒有根本區別的工作職位,領導幹部和普通群眾之間的距離將會逐漸拉近,真正實現“革命隻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另外由於政府統治正當性的提高,執政的自信度也會增強,政府對言論的控製會逐步開放。另一個衍生效應將會是重塑中國的國際形象。由於受到黨內約束和人民群眾的雙重監督,可以預計政府的廉潔度將不會遜色於西方最發達的民主國家,由此將會完全改觀外界對中國的不良印象,使國家呈現出無與倫比的國際親和力,從而有助於實現中華民族的和平崛起。至於其他方麵的效應,這裏不再一一論及。

由於前麵論及的變革隻涉及政府一級領導,而不是黨的一級領導,有人會擔心是否單純黨的幹部沒有足夠的製約監督機製。這種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本人認為問題不大或者說也很好解決。比如,某地方上黨的一級領導如果有惡劣行為,首先他需要麵對黨內本身的監督機製;其次,按照現有的體製,上一級的行政一級領導將由於任期投票的壓力需要對下級黨的幹部進行有效的約束;最後,由於官員一般是在政府-黨-政府的職務間逐次上升,一個或多個政府一級領導崗位是其升遷必經之路,群眾完全有機會對其(過往惡劣)政績做出懲罰。另外,如果是國家主席而不是總理作為需要麵對任期投票的最高級行政職務,考慮到由來已久的國家主席由黨的最高領導人兼任,如此則所有的黨員幹部都將受到群眾的直接和間接有效監督。(即使是總理作為需要麵對任期投票的最高級行政職務,從製度麵上講整個國家免於群眾直接和間接監督的黨政官員也隻是寥寥可數的幾個人,國家99.99%以上的官員的行為將受到約束和監督。)與此同時,如果對各級司法的一級領導也實行類似的變革(黨提名任職,任期投票決定提名資格),不需要黨內和其他上級的壓力,司法部門的煥然一新也是完全可以預期的。這樣通過黨內、群眾和司法的多重監督和約束,所有官員必須兢兢業業的為人民服務,平民百姓將不再需要呼喚青天。另外,考慮到政府單位的一把手並不是地方單位的最高長官,權利實際上是集中在黨委和書記手中,如果黨內能在製度上做相應的配套措施將一把手書記的政治前途和政府一把手的成績作一定程度的掛鉤,比如某個書記如果在其任上有兩位政府一級領導沒有通過任期投票則其必須要負起政治責任,如此則必然會促使黨政和諧從而更好地為百姓服務。

又及,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在這項變革下應如何相應地調整呢?其實這項製度是對西方民主製度下議會製度的拷貝,它是作為在不適宜行使直接民意的前提下的代意(間接民意)安排,是對直接民意行使的補充或者輔助,主要是行使日常立法和其它多項間接民意的表達(具體參見相關文獻)。在現有的直接民意尚且不能暢通表達的現實下,間接民意的製度自然是左支右佐,嚴重的說其實是名存實亡。因此在這項變革的設想中,政府領導的上任由黨從具備資格的幹部隊伍中直接選拔任命,不再需要人民代表大會的確認,在其任期結束時的任期投票是訴諸直接民意,也將不再需要間接民意的中間環節。但是作為日常立法的需要,人民代表大會製度(間接民意)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另外任期投票正常情況下4年才行使一次,那麽日常的政府行政如何更好的受監督呢?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法是類似西方民主製度下議會對政府的(緊急不信任)罷免提案,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具有提前發動任期投票的功能。比如,如果有1/4以上的人民代表同意就可以提前發動任期投票,通過則繼續行政,不通過則將直接否決其任期,由黨提名下一屆政府領導完成任期,如此將實現對政府的實時和有效的長期監督。當然作為行之有年的西方議會製度和現有的人民代表大會其他的功能是否需要借鑒和調整,這裏不一一論及。

作為結尾,想說兩句題外話。當這個設想逐漸成形的時候,我對這個設想的實現有樂觀和悲觀兩種的估計。樂觀的估計是由於這項變革對執政的共產黨是有百利而無一害,這項變革對人民群眾和國家也是同樣有百利而無一害,同時由於進行這項變革的門檻幾乎為零,因此黨會主動選擇進行這項共產黨領導+群眾監督的變革。悲觀的估計是由於惰性和保守性,黨不可能主動選擇這項變革,但是由於現有製度的設計缺陷,內在的矛盾會逐步積累直至爆發,導致整個國家將是一個不堪想象的局麵,到那時作為退而求其次的退路黨可能被動選擇這項變革。我起初並不傾向於樂觀的估計,因此也沒有把這個設想寫出來公開的想法。在此我想感謝我的兩位朋友,在他們的鼓勵之下才有了現在的這個文字。

以上的建議是很籠統的,是我的拋磚引玉。作為一個政治門外漢,幼稚和錯誤之處在所難免,希望各位不吝指教。

金同木
寫於2010年夏天 (http://inspiron4000.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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