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士泰收集的數據也是都是從公開渠道可以獲得的信息,被抓了

胡士泰開始被抓的理由就是間諜罪名。郎鹹平當時說,那些數據問他,他也知道。一看間諜罪名牽強,就改行賄的罪名了。是國內的鋼鐵公司有求於胡士泰去拿“長協”合同,誰該賄賂誰呀?沒辦法,隻好再用受賄的罪名了。但中國的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這樣發展下去得給澳大利亞籍的胡士泰一頂中國官員的帽子。

這也是中國政府抓人的特點。先抓人,然後拿罪名一個個的試,看那個能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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