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認為他的生命無價.他畢竟隻是因貪錢被判死刑,不是什麽謀殺之類. 可惜他在中國,不得不死.
老賴就比他狡猾些.
要說到關鍵處,還是在於弱勢群體自古以來受歧視,國家長期以來沒有啥管用的製度來保障底層老百姓的生存權.如果你沒了錢又借不到錢又找不著工作,或者是生了病沒錢治病,緩衝餘地非常小,基本就直接麵對生死問題了.這種狀況下,錢不重要是不可能的. 老百姓可以把文強貪的那些錢直接換算成值多少條人命. 雖然俺個人不支持死刑 ,但在中國特定的環境下,法院判文強死刑立即執行,從公平的角度講,很難說不合理合法,但無論如何,這個判決對其家人,不合情,畢竟是生死兩隔.中國社會的整體進步,還要很多年.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文強講罪不致死
所有跟帖:
•
廢除死刑是尊重人權的第一步!
-boxhead-
♂
(273 bytes)
()
07/10/2010 postreply
09:54:53
•
亂世用重典,暫無好辦法。
-jjg-
♂
(0 bytes)
()
07/10/2010 postreply
11:16:36
•
嗯,冤假錯案是另一回事
-richard_hz-
♂
(164 bytes)
()
07/10/2010 postreply
11:51:43
•
就文強之流對社會的危害來講,是死有餘辜的
-mysongforyou-
♀
(78 bytes)
()
07/10/2010 postreply
16: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