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血汗工廠”是篇假報道(ZT)

來源: 打字 2010-06-01 01:01: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13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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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發生以來,人們總是把這此致事件看作“血汗工廠”的必然。
以專業的角度講,2006年關於富士康“血汗工廠”的報道是典型的被人操縱的假報道。
所謂“血汗工廠”報道首先起自英國《星期日郵報》,標題為《iPod之城》,國內媒體刊發時,標題是《蘋果中國代工廠富士康探秘:月薪300的血汗工廠》,報道稱:“蘋果的旗艦產品iPod主要由女工生產,她們的月收入僅有27英鎊(約合人民幣387元),但每天的工作時間長達15個小時”。不但這兩個數據是假的,連刊發的照片都是經過處理的,也是假的。(那幾張照片還掛在網上,可與最近英國《金融時報》最近探訪富士康的錄相對比)
英國《星期日郵報》之後,國內某媒體立即隨後,發表《員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廠黑幕:機器罰你站12小時》的報道,稱“辛苦一個月的報酬大約1000多元。生產線上沒有凳子,除了少數員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須站立工作,連續12個小時不停幹活”。
請注意,這兩篇報道完全雷同,用了同樣的數據和內容:月薪和工時。隻是國內媒體可能覺得照抄英國《星期日郵報》的數據實在太假,說不過去,將月薪提高了近3倍,由387元提到了1000多元,將工時由15小時降低到12小時。
即使這樣,這些數據也是假的,也沒有實話實說。最近富士康員工馬向前一案,披露出來的月薪是,底薪1000元左右,加上加班費,月薪2000元,其親屬說馬對這樣的工資滿意,工作積極努力。馬向前不過是一個進廠兩月的實習工。僅以上兩項,比國內媒體的報道就多出近一倍。比英國的報道就高出更多。
還有另一塊報酬沒有加進來。富士康是包吃住的,公司提供住宿,如果員工要在外麵住,對打工的一線員工公司每月提供300元補貼,大學生更多。吃飯是每天補助11元。
我曾經在富士康食堂吃過飯,認為包括國內很多機關食堂都比不過。
早晨1塊5毛錢,有一個蛋,一個麵包或包子,也可選擇煎餅、油條,一碗粥、麵條、米粉,隨便選,還有一碗豆漿,黃瓜、黃豆、豆芽、花生米之類的小菜任意挑。
   中午,4.5元,雞鴨魚肉葷菜三選二,素菜三選一,還有配菜任選,米飯、麵條、饅頭任選,一份例湯,一個水果,蘋果、香蕉、桔子,經常變換花樣。
   晚上,5元,比午餐更豐盛,湯的質量更好,有綠豆粥、八寶粥、排骨湯等。
   每天11元的餐費是公司打在每個員工卡裏的。就餐刷卡就行。中午、晚上還有7元餐,質量更好,要另外交費。如果想更好地改善生活,園區內有美食一條街,也能刷卡消費,各個風味餐廳的產品與園區外相比都打6.8折。
以我的看法,如果是買了菜在家自己做,11元錢吃不這好,更做不到這麽好。如果是在外麵吃盒飯,也要花比這個更多的錢,如果是在餐廳裏吃飯,再簡單的餐廳30元也達不到這個水平。
也就是說,吃住這一塊最少要1000元。
因為我對富士康的夥食特別有好感。對國內媒體的報道中引用社會上的打油詩:“幹得比驢累,吃得比豬差,起得比雞早,下班比小姐晚,裝得比孫子乖,看上去比誰都好,五年後比誰都老”,就感到特別反感,認為太離譜。
如此算來,如果每天工作10小時,包括吃飯休息12小時,月薪3000元;如果不加班,工作8小時,月薪2000元。
這個工資不高,也不低。據我的了解,現在深圳很多剛畢業的大學生,月薪也就是2500元左右,不包吃住。
基本的數據是假的,“血汗工廠”其他內容,也是處處露假。比如富士康員工人數,當時應該是60萬,深圳龍華37萬,而該報道的數據19萬元。
另外,還必須提出這樣的事實,富士康給員工的醫療等保險是國內最好的,大小病都能報銷,大病需要家人要看護照顧,從路費到在深圳的食宿等費用,也全部能由公司解決。不少重病員工得到數十萬元的補貼。醫療保障還延伸到員工的親屬,在一些員工較多的地方,富士康設立了救助基金,員工親屬如果發生超過1萬元的費用,公司救助3000元。四川大地震,5萬名川籍員工每人獲慰問金500元,家庭受損失的員工,蓋房子等也都由公司資助。試想,國內有幾家這樣的“血汗工廠”。
還要講一點,富士康對員工提供的教育最好,隻要你願意讀,從中專到博士,富士康能提供完整的學曆教育,畢業後發聯合辦學的高校的正式文憑,學費全部報銷。現在有8000名員工畢業或在讀。技能考試也是這樣。
從這些真實的數據和事實,富士康是不是“血汗工廠”大家自有公論。如果,認為還不是太好,這是認識問題。但是,國內外的那兩家媒體歪曲事實,編造假數據,就目的不純。
大家可能認為,當時富士康針對記者提起3000萬元訴訟過於強勢,不能讓人接受,因此遭到媒體的一致討伐。
首先,當時媒體宣稱的“全國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就是假的。因為,2003年,我就曾因寫了批評報道被某公司索賠3000萬元。媒體為了造勢說瞎話,也是不應該的。
其次,如果打官司,那家媒體是一定要輸的。“在富士康深圳基地,23歲的陳峰(化名)正在琢磨,怎樣逃離這家他剛工作不到一年的全球500強企業”。那篇報道全篇是用了“化名陳峰”的敘述。從事新聞專業的人都知道,新聞要真實,實名實姓,特別是批評性報道,更不能用所謂化名。因為一旦上法庭,化名是不被采納為證據的,官司不用打,就輸了。我是經常寫批評性報道的,采訪完了,記錄讓當事人簽字,寫完稿件要讓當事人簽字,稿件要傳給批評的對象看,讓他就事實提意見。我還有一個原則,引用數據和事實,一定要有文字依據,口說錄音是不可靠的,他可能翻臉不認帳。這些都是常識和經驗。
再次,我們必須質詢,國內那個記者與英國的那家媒體是什麽關係,為什麽用同樣的方式造假,製造假新聞。英國那家媒體的目的很清楚,是受富士康競爭對手的支使,企圖撬走富士康蘋果的訂單。那麽國內的記者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富士康當時的索賠是針對記者的,一旦上法庭,可能直指這位記者與國外公司有金錢交易。
這就是所謂富士康“血汗工廠”報道的內幕。
如果有人不太相信,我現在把當時媒體的報道下載下來,讓大家看清英國媒體報道的目的和那位記者與英國媒體一唱一合的默契關係。

富士康深圳工廠承接了蘋果公司風靡全球的音樂播放器iPod的製造訂單。今年6月11日英國的《星期日郵報》在其一篇題為《iPod之城》的報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廠製造iPod所雇傭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時,所賺得的月薪卻隻有27英鎊(約合人民幣387元)。這篇報道迅速引起全球關注,並促使多家關注工人權益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發出號召抵製蘋果產品。該文還直接引發了蘋果派出規模龐大的調查團,進駐富士康深圳工廠,展開全方位的有關工人待遇的調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電子郵件采訪時,《星期日郵報》這篇文章的作者克勞迪亞.約瑟夫(Claudia Joseph)表示,很高興看到蘋果公司的最新調查報告,證實富士康存在違背蘋果公司行為準則的行為。她同時表示,她和當時進入富士康工廠拍攝的攝影師一道,“毫不猶豫地堅持原先的報道立場。”

如果你有興趣,或者不相信,你完全可以從網上找到這段文字記錄。
寫到這裏,我想起了優利烏斯.伏契克走上絞刑架時說的那句話:“人們,我是愛你們的,你們要警惕。”
我可能又要被罵聲一片。我是一個具有批判精神的財經作家,直言是我的秉性。但願你們能以充分的理由對我批評,謾罵隻能說明你們無理無能。

所有跟帖: 

那麽好的地方,為什麽要跳樓??為了與英國人串通?! -阿裏- 給 阿裏 發送悄悄話 阿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1/2010 postreply 04:57:26

一個月兩萬職工離職,兩萬職工再入廠? -提筆忘字- 給 提筆忘字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6/01/2010 postreply 06: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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