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衡 北京大學教授,著名考古學家。1927年1月出生於湖南省澧縣。1947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係,1949年轉入史學係,1952年大學畢業後考入考古專業攻讀副博士研究生。1955年研究生畢業後分配到蘭州大學,1956年調回北大曆史係,曆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1986年起為博士生導師。現擔任中國考古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殷商文化研究會副會長等。
鄒衡主要從事商周考古、新石器時代考古研究,對商周考古工作有開拓之功,他最早提出並論證了河南二裏頭遺址1至4期均為夏文化,首次對殷墟進行了文化分期,發現了西周燕國與晉國的都城遺址,指導和參與過西周晉侯墓地等重要遺址的考古發掘。主要著作有《商周考古》、《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天馬——曲村1980-1989》等。
1946年我高中畢業,1947年沿著長江考了三次大學,首先是在武漢,接著到南京,然後又到上海考,在上海我考上了北京大學。當時我住宿、上學都在宣武門一座兩三層高的房子裏,到二年級的時候才去了紅樓。開始的時候我上的是法律係,因為這個係費用由政府全包,不用自己花錢。我覺得專業課及格很容易,所以經常聽曆史係、中文係、哲學係的課。胡適雖然是校長,但他開了很多課,胡適講課腦子很清楚,很幽默,學問也好,基本不看講稿,學生對他都很崇拜。我聽過他的三門課:曆史、哲學、與曆史有關係的地理(講的《水經注》)。地理課沒講完,胡適就離開北平了,1949年1月的時候,北平解放了。
1949年下半年,我對法律越來越沒有興趣,因為很崇拜郭沫若,就轉到了曆史係。畢業後,我又讀了三年考古專業研究生,當時叫副博士,老師有郭寶鈞、裴文中、夏鼐、向達等人,我的指導老師郭寶鈞是中國最早的考古學家之一。當時,搞考古的,全國隻有十多個人,北大的研究生隻有7個人,其中有後來的中國科學院院長朱光召。
研究生期間,我在鄭州做了兩年多商代遺址發掘研究,此外,還在洛陽待了半年多時間,挖了很多墓。這個時候我對自己的目標也更清楚了,我做研究生是帶著問題去的。之前,我已經確定要解決郭沫若在曆史學上沒有解決的三大問題,為它奮鬥一輩子也在所不惜。郭沫若走的路子是通過文獻來研究,但這個方法無法解決,我就想走另外一條道路——考古學。
第一大問題是中國作為一個國家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之前,郭沫若認為是從商朝開始的。而大家習慣性的說法是5000年,這個影響很大。我30多年前提出,商朝的首都在鄭州,但很多人都不同意。直到1997年,學術界一百多人在河南開了一個會,才肯定我的觀點是對的。根據我的考古研究,中國作為一個國家是從商朝後期開始的,距今近4000年。
第二個問題是,中國最早有一個夏朝,但是,否認的人不僅在國外有很多,在國內學者中也有不少。顧頡剛認為禹是一個蟲子,他沒有否認夏朝存在,但也沒有承認。這個問題到現在仍沒有完全解決。二三十年前我曾提出觀點,夏朝確實存在,但很多學者認為我所說的那些夏朝文物其實是商朝的。不過到了1997年後,國內學者基本上都同意我當年提出的觀點了。
第三個問題是,郭沫若一直沒有看到周武王以前的銅器,這樣,以前的曆史就難以確定。我後來發掘出了周武王以前的大量銅器,但非常遺憾,郭沫若這時已經病危了。
《中國史稿》事件,“郭沫若”抄了我的講義
研究生畢業以後,我到蘭州做助教,而其他同學的分配去向都比我好,所以我很有情緒。1956年年底,北大把我調回了曆史係考古專業,我在這裏一直待到現在。回來以後,北大很重視我,因為當時搞考古的人特別少。可惜好景不長,運動開始了,我帶學生去考古,工作剛做完,學生就說,我們要批判,就開始批我這個白專典型。“文革”期間,我還被打為“漏網右派”。
1961、1962年的時候,又發生了一件大事。
大概在那兩年,郭沫若出過一本書,名叫《中國史稿》。
這本書的內容不是他親自寫的,而是中國科學院集合了十幾個左翼專家寫的。我當時在給學生上課,就給他們開了一些參考書,其中就有《中國史稿》。結果有兩個學生就對我說:“鄒先生,別的書可以參考,但《中國史稿》就不必了。”我當時大吃一驚,因為我認為郭沫若這樣的學者的著作肯定沒有問題,就問他們原因。學生就說,這本書我們看了,有很多與你發的講義基本相同,那不如就看講義。我完全不相信學生的話,認為郭沫若這樣的大學者絕不會抄我的講義,就把這本書與我的講義對照一看,我越看越吃驚,有一二十萬字與我的講義完全一樣。
我當即向總支書記匯報,他又向副校長兼係主任翦伯讚匯報。翦伯讚當時十分生氣,拍著桌子說,“這還了得,抄到北大來了,連一個注解都沒有。”過了一會兒,他對我們說,憑自己對郭沫若的了解,他不會做這樣的事,真正的作者肯定不是郭沫若,他還囑咐我們不要將此事鬧大,然後向校長陸平匯報。三天以後,□□部部長陸定一以及中國科學院十多個人開車來到翦伯讚家,向他表示道歉,並保證再版時該書一定會全部重寫。
正在這時,“三家村”事件出來了,翦伯讚也受到批判。結果,在“文革”中曆史係有四十多人被打成“反革命”。
我也受到了衝擊,當時給我羅列的罪名是“給翦伯讚提供材料”。我當時就想,這回活不了了,恐怕要被槍斃。那時我隻有三十多歲,剛檢查出來有心髒病。在“文革”中,又被他們說成“個人主義”:你為什麽要對翦伯讚說你的講義被抄?無非還是為了自己的名譽嘛,抄了就抄了,有什麽了不起?你的資產階級個人主義太厲害了。
就這樣,一直批了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