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論點可笑至極,你真的懂什麽叫言論自由嗎?

譬如在美國你反對某人的言論,你有資格跑到人家工作場所去找人家辯論嗎?譬如你反對奧巴馬的醫療改革,你聚集幾個人去白宮找O8辯論?可笑不可笑?

袁老師有言論,學術研究,出版自由,這是憲法保障的。你如果不服氣,你可以發表文章,針對袁的主要論點(請注意是主要論點--決不是斷章取義)逐條駁斥,讓事實說話,以理服人(而不是強行到袁家裏或者單位找人家辯論,那是嚴重侵犯人權;如果是在美國,人家可以報警!)。你做得到嗎?!如果你做不到,卻在論壇上寫這樣無知可笑的東西,除了說明你自己的淺薄和理虧之外,對弄清曆史事實真相沒有任何實質的幫助!

再好好看看你自己那四條吧,沒有一條站經得住推敲。正如你自己所說,“顛過來倒過去就那麽幾條,沒有一個是站得住腳的”。你對自己的評價挺客觀!

所有跟帖: 

那麽你是懂什麽叫言論自由的了? -aventa- 給 aventa 發送悄悄話 (145 bytes) () 05/16/2010 postreply 16:18:04

你難道看不懂中文? -風蕭蕭兮易水寒- 給 風蕭蕭兮易水寒 發送悄悄話 (325 bytes) () 05/16/2010 postreply 18:49:12

回複:此篇文章論點可笑至極,你真的懂什麽叫言論自由嗎? -HN_- 給 HN_ 發送悄悄話 HN_ 的博客首頁 (42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18:54:46

你真可笑,在美國你能在課堂上信口開河嗎? -HN_- 給 HN_ 發送悄悄話 HN_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8/2010 postreply 18:56:24

回複:你真可笑,在美國你能在課堂上信口開河嗎?你更可笑 -supernav- 給 supernav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5/24/2010 postreply 21: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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