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曾偉不是曾慶紅的兒子,有棕櫚泉有限公司聲明為證

參看:
http://finance.qq.com/a/20100423/005702.htm
騰訊財經訊2010-04-23(圖文)--棕櫚泉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偉
騰訊財經訊2008-04-11(圖文)--棕櫚泉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偉

騰訊財經訊2008-04-11(圖文)--棕櫚泉有限公司2002年12月3日聲明:
敬啟者:
關於:《壹周刊》第662期的報導
本人曾偉,是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的投資者,壹周刊於2002年11月14日出版的第662期的財經專題內,曾報導題目為《靠曾慶紅兒子甩身—揭朱悅寧案內幕》一文內對本人作出以下報道:

曾偉是曾慶紅的兒子;
朱悅寧與曾偉有過不尋常交易;
北京金海航的幕後老板是曾偉

上述的報道均是不真實、無依據及錯誤的,本人對上述錯誤報道回應如下:

本人並非曾慶紅先生的兒子,壹周刊的報道,不但是完全誣蔑並且對本人及曾慶紅先生的兒子雙方的聲譽均造成重大的傷害。
本人並沒有與朱悅寧先生有不尋常的交易,壹周刊的報道含意隱晦,對雙方的名譽造成損害。
本人並非北京金海航的幕後老板。

我是出生在四川的一個普通職員家庭。作為一個創業者,我的事業上的每一個步路都得益於中國改革開放政策,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我今天的成就,中共《16大》提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使每一個創業者都能成為社會主義的建設者,並為今後的發展提供了充分展示才能的舞台。

壹周刊》刊載上述不真實、無依據及錯誤的報道,對本人及相關人士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本人保留要求一周刊對本人名譽受損賠償的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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