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國內出了幾件失意者報複社會事情, 可歎的是, 最弱小最無辜的幼兒園和小學的兒童成了報複對象. 這幾起案件性質之惡劣, 影響之深遠, 足以在曆史上留下印記.
首先, 這樣的行為應該在全社會予以鄙視. 一個成年人有天大的冤屈和不滿, 也應該在成年人範圍內解決. 例如, 王醫生殺死印裔主管, 奧運會前一個失業南方人在北京鼓樓殺死美國富翁, 一個對美國稅務局不滿的人駕機撞向德州稅務大樓, 一個對上海警察不滿的北京年輕人殺死若幹上海警察, 等等. 當然這些行為也是犯罪, 也應予以譴責, 但比起對最弱小無辜的兒童大開殺誡的行為, 應該算是文明的多了.
接下來, 人們應該思考, 為什麽國家每年投入巨資, 專款專用, 建設和諧社會, 還會出現這種甚至比以前還要惡劣的不和諧案件呢? 有沒有什麽更有效的辦法呢?
西方的和諧社會是通過很多方麵來維持的, 例如:
1, 社會保障,
2, 宗教,
3, 輿論監督,
4, 選舉政治, 等
比如, 一個人如果有不滿, 社會保障起碼可以讓這個人衣食無憂, 甚至可以進一步由政府出錢打官司(低收入者的法律援助). 去教堂找牧師傾訴一下也可以減壓. 再不行就把事情發給媒體. 去本選區的議員處投訴, 有時也是一個途徑.
其實中國過去街道辦事處裏的大媽們, 對建設和諧社會貢獻最大. 可惜現在的街道辦事處, 換了一群年輕人, 淨想著怎麽賺錢了, 沒有耐心, 沒有威信, 也沒有親和力來維持一個和諧社區. 太可惜了..
個人認為, 這是多方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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