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裏的兒童

最近, 國內出了幾件失意者報複社會事情, 可歎的是, 最弱小最無辜的幼兒園和小學的兒童成了報複對象. 這幾起案件性質之惡劣, 影響之深遠, 足以在曆史上留下印記.

首先, 這樣的行為應該在全社會予以鄙視. 一個成年人有天大的冤屈和不滿, 也應該在成年人範圍內解決. 例如, 王醫生殺死印裔主管, 奧運會前一個失業南方人在北京鼓樓殺死美國富翁, 一個對美國稅務局不滿的人駕機撞向德州稅務大樓, 一個對上海警察不滿的北京年輕人殺死若幹上海警察, 等等. 當然這些行為也是犯罪, 也應予以譴責, 但比起對最弱小無辜的兒童大開殺誡的行為, 應該算是文明的多了.

接下來, 人們應該思考, 為什麽國家每年投入巨資, 專款專用, 建設和諧社會, 還會出現這種甚至比以前還要惡劣的不和諧案件呢? 有沒有什麽更有效的辦法呢?

西方的和諧社會是通過很多方麵來維持的, 例如:
1, 社會保障,
2, 宗教,
3, 輿論監督,
4, 選舉政治, 等

比如, 一個人如果有不滿, 社會保障起碼可以讓這個人衣食無憂, 甚至可以進一步由政府出錢打官司(低收入者的法律援助). 去教堂找牧師傾訴一下也可以減壓. 再不行就把事情發給媒體. 去本選區的議員處投訴, 有時也是一個途徑.

其實中國過去街道辦事處裏的大媽們, 對建設和諧社會貢獻最大. 可惜現在的街道辦事處, 換了一群年輕人, 淨想著怎麽賺錢了, 沒有耐心, 沒有威信, 也沒有親和力來維持一個和諧社區. 太可惜了..






個人認為, 這是多方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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