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你的外交官被人摁倒在地胖扁一通。丟盡了國家顏麵!

問題實質是你外交官被人家揍了,人家還能拿出比較合情理的解釋。這才叫冤大頭!

丟人的是誰?就算警察道歉,處分了事,中國就不丟人了嗎?現在世界大國,誰的外交人員被胖揍過?還是一個副領事!

問題是,你為何要給人家一個胖揍你的借口???

如果你一切應對得當,美國警察還要揍你,估計他們得進監獄!中國也可以強烈譴責和抗議!

現在的問題是,美國人的解釋也合情合理。外交車輛沒掛牌,又逃避警察,拒絕聽從警察明示,已經算是違法!警察在不知道嫌犯的真實身份之前,追蹤嫌犯是職責所在。至於衝進領館區,美方解釋為沒有明顯標識,不隻是中國領館範圍。除了接受人家道歉,你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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