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國內。
兩個小夥子在台球館裏順手牽羊拿了人家放在椅子上的包,包裏隻有皮夾沒有現金,他們就拿了皮夾丟了包。沒想到,這皮夾和包都是名牌,很值錢,總價值7500多元,這可夠得上判刑了。被告人小毛和小楊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小毛和小楊兩人在去年11月1日那天夜裏到一家台球館打台球。兩人玩了一會後,瞥見一把供打台球的人休息的椅子上有一個包,小毛就問小楊“我們是不是把這個包拿走”,小楊的回答是“要是等會沒人來拿,我們就把它拿走”。晚上9點40分左右,兩人見包還在椅子上,就決定拿包走人。小楊還考慮了萬一被人發現遭追問時的對策——可以說“正準備交給台球館老板,提醒顧客失物招領”。兩人拿包離開台球館時沒人追問,出門後立即打開了包,發現裏麵有2個皮夾、1個鑰匙包以及1張身份證、幾張銀行卡,沒有現金。兩人看看2個皮夾好像是名牌,就各拿了1個,把包和包裏的其他物品全都扔進河裏。
包的主人在晚上10點左右發現包失竊後報警了。民警查看台球館的監控錄像,確定是小毛和小楊拿走了包。那個包是GUCCI品牌,失主提供了在香港購包的發票,顯示新包價值5000元,現經折舊仍值3000元。而包裏的2個皮夾分別是LV品牌和Montblanc(萬寶龍)品牌,售價分別高達3000至4000元,折舊後總價值4000多元。連那個鑰匙包也是Montblanc(萬寶龍)品牌,價值不菲。小毛和小楊兩人盜竊總額達到7500多元,已經構成盜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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