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二戰勞工拒絕日方賠償 稱“救濟款”是侮辱(圖)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a2x011.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uku.com'>


資料圖片:2009年10 月23日,在日本首都東京,幸存勞工邵義誠(前左二)、死亡勞工遺屬楊世鬥(前左三)和曲啟傑(前左一)與代理律師內田雅敏(前右一)走向法院。新華社記者劉讚攝

據央視昨晚最新消息,有報道稱183名原中國勞工及其遺屬代表與日本西鬆建設公司達成和解,西鬆建設公司將支付賠償金額共計1.28億日元。但遭到中國勞工原告方全體拒絕,並且表示不滿意。

據悉,西鬆公司要求在和解條款中寫上中國人的請求權已喪失,在此情況下給予適當的救濟,原告認為這是對中國人的侮辱,所以拒絕。勞工原告將於今日召開記者會,並要求西鬆公司誠意對待曆史責任,不要玩文字遊戲來推卸責任。

據新華社消息, 26日下午,日本西鬆建設公司在東京簡易法院法庭上與“新潟縣信濃川水電站中國勞工訴訟案”原告實現和解,向原告謝罪並給予賠償。

和解書說,西鬆建設公司承認二戰時強迫中國勞工做苦役的曆史事實,表示對此負有曆史責任,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謝罪,並向受害者及已故受害者家屬給予 1.28億日元的賠償。

1944年6月至1945年1月,“西鬆組”(現西鬆建設公司)將183名中國勞工強擄到日本新潟縣信濃川水電站工地從事重體力勞動,中國勞工受盡了迫害。

中國勞工1997年9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和西鬆建設公司謝罪並給予賠償。東京地方法院2003年3月作出駁回原告訴求的一審判決,原告隨後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東京高等法院2006年6月駁回原告訴求。再次上訴後,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駁回中國勞工的訴求的終審判決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