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家裏人”“身邊人”參與作案,已經成為當前腐敗犯罪的一個突出特點。除了“夫人腐敗”、“子女腐敗”、“秘書腐敗”外,一些領導幹部的司機參與腐敗犯罪的現象也格外引人注目。半月談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近幾年,一些專車司機憑借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一種新的腐敗群體正在滋生。
有多少司機倒下了
近年來,“司機腐敗”這一話題開始逐漸升溫,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據報道,湖南省郴州市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楊秀善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夥同另一被告人吳軍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幣155.4萬元、美元1.56萬元、港幣18萬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91.55萬元。而吳軍就是楊秀善的司機,他收受人民幣36.8萬元,並為楊秀善窩藏贓款10萬元。
2008年7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對某領導司機介紹受賄案宣判,認定原係上海市工業區開發總公司駕駛員的高某利用擔任領導司機的特殊身份,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牽線搭橋,為社會腐敗現象推波助瀾。法院以介紹賄賂罪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違法所得人民幣3萬元,予以沒收。有的司機也利用領導的權力,以領導名義在外招搖撞騙。2009年9月,浙江省麗水市中院對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的呂偉強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呂偉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呂偉強案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關注與他的特殊身份密不可分。他曾擔任麗水市某領導司機多年,在不到4年的時間裏拉大旗作虎皮,以“領導司機”的名義,以虛構工程招投標、與他人合夥做外貿生意、投資基金等各種途徑,累計非法集資超過2.6億元,造成他人經濟損失近4000萬元。更令人咂舌的是,這個市的公安局原副局長等都曾幫助呂偉強非法借貸。
“現在看來,某些領導幹部的司機,也與秘書一樣,分享和遞延了官員的權力。”辦案人員的話一針見血。
“秘書辦不了的事,我能搞定”
半月談記者通過熟人關係找到了曾為領導開過車的司機陳躍進(化名)。他告訴記者,他曾為一位地方領導開過3年車,工作辛苦自然不必說,但隱性收入確實不少,更關鍵的是,感覺自己的社會地位高了許多。
陳躍進透露,對於領導來說,除了日常工作上的事情外,專職司機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幫領導接送家人;二是“發揮”橋梁作用,一些人送禮由他幫領導收下;三是為領導打點關係,有時還要幫著領導送禮。有了這三層作用,他自然就與秘書一樣,成了領導的身邊人。很多人都要通過他來找領導,經常有人送禮,自己有時感覺跟做領導差不多。“許多時候,秘書辦不了的事,我能搞定”。後來,領導晉升之前給他安排了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專家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對於一些領導幹部而言,司機的身份就是私人秘書,領導要依賴司機做很多事情,領導的家事自然不必說,還有一些關係需要司機幫他打點,司機也可以幫助領導實現權力的延伸。部分領導幹部將司機當作橋梁,進行權力尋租。而司機本人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將領導的權力轉為自己的權力,從中牟取利益。
陳躍進告訴記者,做領導司機一定要非常“活絡”,要能聽懂領導的言外之意,有時還要幫助領導說謊,因此那段時間他的壓力非常大。有一次領導要為一個親戚的小孩找工作,但領導本身又不好意思直接與企業的老總說,就給他暗示,讓他在吃飯時有意無意地向老總的司機透露這個情況,第二天問題就解決了。有了這次經曆後,他也會偶爾以領導的名義辦一些事。陳躍進說,做領導司機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撈一些外快。由於他跟的這位領導比較“細心”,因此有時與領導一起出差,領導會讓他多開點發票回去報。久而久之,即使沒有領導的意思,他也會自己開一些發票回去,領導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當然這些都是小事。如果能與領導‘融為一體’的話,來錢、辦事就會相當容易。”他說。專家表示,看一個領導幹部是否正派,在某種意義上,看他身邊秘書、司機的做派就知道了。司機本來是一種沒有任何公權力的職業,如果“有幸”成了某些不那麽正派的領導幹部的司機,又特別會討領導的歡心,善於給領導提供遠遠超出駕車職責範圍的“服務”,久經“考驗”之後,便會成為領導幹部的親信,甚至像民間傳聞的那樣,能“方便”幫某些領導幹部處理“秘密事務”,那自然就沾上了領導的權力。從這一點上說,與秘書相比,有時候司機參與領導幹部腐敗犯罪的程度會更深。 一些心術不正的官員,雖然級別、身份與領導司機完全不是一個等量,也會“高看”領導司機,把領導司機當成“司機領導”來討好。他們看中的,正是領導司機特有的“信息優勢”和“關係優勢”。
根治“司機腐敗”需從改革製度入手
一些領導司機分享了領導權力,無非是由於某些領導的權力太大,而且用權不能真正受到監督和製約。當某些官員按正常程序辦不了的事,通過領導司機卻能“曲徑通幽”,叫他們如何不去逢迎領導司機?
反腐專家表示,說到底,領導司機“有疾”,終歸是領導幹部“有病”;領導司機胡作非為,終歸是領導幹部用權行事不端造成的。領導司機的非正常能耐,表明不受監督製約的權力會導致腐敗與不正之風的擴散。
有些領導司機能耐大,從一個側麵表明,反腐倡廉,製衡權力是關鍵。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少數領導幹部作風不正,行為不端,其司機行為越軌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而且一旦領導幹部搞不正之風和腐敗的事實被司機掌握,就不得不乖乖地受製於司機,不管司機的要求如何荒唐也要想方設法滿足。因此要根除領導司機的“特殊化”,應該首先問責領導幹部。江蘇金鼎英傑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宇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說,“司機腐敗”並不成立,因為司機本身並沒有掌握公權力去腐敗。然而,在中國社會,“司機腐敗”的現象確實比較突出。如何才能遏製“司機腐敗”的現象呢?陝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說,除了領導幹部對自己的司機嚴加管教、作好榜樣外,更要從製度改革上入手解決領導司機介入腐敗犯罪的現象。吳宇表示,目前,我國很多地方都在積極探索車改,這是一個比較好的趨勢,盡管車改本身還有很多問題,但其可以較好地解決“司機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