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縮略詞下崗後的尷尬:動態影像專家壓縮標準音頻層麵3
據媒體報道,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總監江和平證實,國家廣電總局一周前向央視等媒體下發通知,要求在主持人口播、記者采訪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諸如NBA、GDP、WTO、CPI等英文縮略詞。
NBA”、“CBA”等早已得到了廣泛的使用,並且為中國媒體和老百姓所認可。在這種情況下,有關部門要求電視媒體不再使用這些英文縮略詞,而是使用賽事的中文全稱,實在是多此一舉,沒有必要。而且,一些詞語不好翻譯,比如“MP3”,如果翻譯成中文是“動態影像專家壓縮標準音頻層麵3”,這種說法,有幾個人會懂?
一篇標題為《BRT讓我連公交都不會坐了》,看完標題,想想看“BRT”是什麽東西,讀完全文也不明白“BRT”到底是什麽意思。後來,網絡搜索了一下,原來BRT是快速公交係統(Bus Rapid Transit)的簡稱。當下,受眾的文化素質、接受能力參差不齊,如果滿口都是英文縮略詞,如何讓人明白?因此,筆者以為,屏蔽英文縮略詞是一種務實之舉,保證所傳播信息的完整、準確和及時,使受眾無障礙地接受信息。
如果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提出隻用漢字或許可以刹住外文盛行之風,但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此舉不妥。《現代漢語詞典》就在末尾收錄了“西文字母開頭的詞語”,這說明使用外文縮略詞大有必要。一味屏蔽,隻能自討沒趣。2009年8月,教育部出台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征求意見稿),說要恢複51個異體字,還改動44個漢字的寫法,結果一出爐,收到板磚無數,隻好不了了之。
屏蔽外文縮略詞的初衷,想必有關部門是為了規範使用漢語言文字。現實生活中,有些英文簡稱是一下子不容易讓人理解中文意思。如“WTO”,除了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旅遊組織、華沙條約組織、世界廁所組織也簡稱“WTO”。筆者建議,在使用原來縮略詞同時,不妨加上中文翻譯,這樣既保持了漢語語言的國家和民族色彩,也讓看慣了外文縮寫的觀眾能很快理解真實意思。
乍一看,這個規定有點雷人,因為依照推理甚至可能把CCTV也搭進去。但換個角度細看一下屏蔽的理由,倒是真得感謝有關部門的細心與人文關懷,畢竟對一些觀眾而言,外文不如母語易解。有關部門對這一細微的要求都如此上心,那麽觀眾強烈要求的,諸如電視節目質量、廣告數量等問題一定指日可解了。各位請給點掌聲鼓勵體貼觀眾的規定吧!
用中文全稱有利於名稱的準確與清晰傳播,但是從人的識記規律和文字傳播規律來看,冗長的全稱又不利於簡潔有效的傳播。是否用中文全稱,個人認為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已經是約定俗成、並有廣泛認知度的外文縮略詞就不宜用全稱,還未形成較高認知度的外文名稱倒是可以提倡用中文全稱,使更多人慢慢適應中外名稱轉換的“時差”。以中文全稱來提高中國文化傳播的“軟實力”是一件好事,但這個過程應該是循序漸進的,而不應是簡單的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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