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換妻的問題,其關鍵之處就是:我們怎樣定義自由。

來源: geneeagle 2010-04-07 20:28: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60 bytes)
在我的心目中,自由可以定義如下:
如果人們的某項行為滿足兩個條件
第一,該行為是自願自主的,不是被迫的;
第二,該行為對其他個人、組織、社會和國家也並不帶來明顯的或者潛在的危害,
那麽該行為就不應該被法律禁止,法律也應該賦予每個人享有該項行為的權利。

顯然,我談的自由僅僅是法律意義上的自由,而不是基於其他社會習慣和道德意義上的自由。

就換妻這個社會現象來說,我個人覺得它滿足上麵所說的兩個條件,所以,從法律意義來說,應該不予禁止。

所有跟帖: 

法律必須維護基本社會倫理 回複:有關換妻的問題,其關鍵之處就是:我們怎樣定義自由。 -先想一想再說- 給 先想一想再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7/2010 postreply 21:03:56

按您的話說亂倫也是合法的? -先想一想再說- 給 先想一想再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7/2010 postreply 21:05:07

你的說法有道理,社會道德在很多方麵也是法律的基礎。 -geneeagle- 給 geneeagle 發送悄悄話 geneeagl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08/2010 postreply 07:17:4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