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寧海論壇關於洛陽女不配合強奸而被判刑的帖子,感覺很震驚,因為明顯是正當防衛的行為,怎麽會被被起訴?難道那個男的有什麽背景?於是我搜索了“洛陽宋麗”。結果發現這根本就是一個假新聞!新聞的原文當中有關於時間的描述:“2009年2月31日22時,洛龍區關林鎮一女青年宋麗加完夜班後……”看到這裏,聰明的人可能馬上就會反應過來:2月31日,2月有31日嗎?明顯是假新聞!而寧海論壇轉載的帖子上卻沒有原文中關於2月31日這個時間的陳述。說明有人故意將時間拿掉,把一個原本是一個愚人節玩笑變成一個似是實非的假新聞。這種假新聞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底限,為的是吸引眼球,假新聞的作者還把強奸犯寫成是公務員江某,讓大家敵視政府,讓人們對社會的公平正義喪失信心(雖然現在的政府和公務員中有一部分的確也不咋地)。也希望大家看到這類帖子以後,能夠帶著質疑的眼光去求證,還事情以本來麵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