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受審 因涉黃光裕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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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懷珠。資料圖片

  涉黃光裕案相懷珠受審

  相懷珠原任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檢方曾指控國美電器鵬潤地產向其行賄106萬元


黃光裕案開審在即,因其牽連落馬的高官也逐步進入審理程序。昨日,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證券犯罪偵查局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作為首位接受審理的官員,因涉嫌受賄罪站到了北京市二中院的被告席。

   昨日,案件在二中院第三法庭開庭,該法庭僅有約20個座位,少數人員參加了旁聽。

   據悉,相懷珠是因黃光裕案發而落網。在檢方指控黃光裕等人的起訴書中提到,黃光裕旗下的國美電器、鵬潤地產曾分別向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行賄106萬元,向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的靳紅利行賄150萬元,向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孫海亭行賄100萬元,向北京市國稅局稽查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其同事淩偉各行賄50萬元。

   據《財經》報道,案發前相懷珠和黃光裕多有聯係。2006年,黃光裕兄弟身陷“中行騙貸案”被調查,該案的主辦人正是時任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的相懷珠。黃光裕四處活動,找到時任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在鄭少東的幫忙下,相懷珠協助黃氏兄弟逃過一劫。

   在檢方對黃光裕的指控中,黃光裕在上市公司中關村重組過程中,利用掌握的內幕消息購買中關村股票。而據《財經》報道,2007年,黃光裕等人布局中關村股票時,相懷珠也獲得了這一內幕消息,並動用100多萬元資金,以14元每股的價格全倉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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