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初開始,一份標注“內部·機密”的文件開始在重慶市公安局內部傳達。文件的主旨內容是,重慶市公安局所有處室,各個分局,交巡警支隊以及所轄區縣各分局派出所,從副科到副局的所有領導幹部全部“就地免職,重新競聘上崗”。
在重慶警方內部,這被稱作是新一輪的“機構改革”,其所涉及的範圍,涵蓋重慶市公安局所有在編人員以及絕大部分領導職位。重慶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證實,該機構改革的確已經啟動,“現在處於報名階段,預計在4月中旬完成,目前尚未對外公開發布”。
這是自王立軍入主重慶市公安局以來又一“雷霆手筆”,亦為開全國先河之創舉。
此外,自年初以來,重慶市公安局市局部分主要領導已經先期作出調整,刑警總隊、出入境管理處、公交分局等部門均大幅“改換門庭”。此番機構改革,發軔於打黑後期,以上總總,外界觀察一致認為,由打黑開始進而引發的“重慶警界大換血”,至此進入實際操作層麵。
新一輪肅官?
兩會期間,重慶市委政法委書記劉光磊在北京對外表示,打黑中最大保護傘文強一案將於3月底或4月初宣判。但在重慶當地媒體上,劉又強調,文強案較複雜、要慎重,此前透露的時間“是初步考慮,但具體宣判時間還沒確定。”
實際上,即便文強案一審宣判,重慶打黑仍無法如預期般進入尾聲。記者了解到,文強案中,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曾先後4次行賄文強人民幣40萬元。但該案的最新進展是,羅力不但行賄,更涉及數量巨大的製毒販毒。
公開資料顯示,羅力一如文強,也是重慶警界標杆性人物。羅力1986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參與偵破毒品案件2000餘起,繳獲毒品海洛因500餘公斤,毒資上千萬元,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各8次,被授予“重慶市優秀民警”、“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重慶市十佳民警”、“重慶市公安局破案標兵”等榮譽稱號,並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據了解,此前打黑期間涉案的許多販毒團夥均與羅力有關。據傳,為了方便製毒販毒,羅力一度將製毒置於自己車中進行。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此前,在重慶打黑案中經常凸顯出這樣一個尷尬現實:許多警員成為涉黑人員保護傘。被稱為“打黑支隊”的重慶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一支隊,由於多名警員涉案,甚至麵臨重組的局麵。王立軍曾作出判斷,認為“重慶警察隊伍問題比社會治安形勢還要嚴峻”。
打黑行動開始後,由於工作量大,再加上警方“內鬼”眾多,重慶警方不得不借用當地的武警力量開展打黑。同時,警方也在采取措施,引進新鮮血液,力圖換血重生。而文強案開審後暴露出來的“賣官鬻爵”,更是讓人看到重慶警界的腐敗亂象。
在此之前,重慶市公安局以及重要部門的相關領導已經作出調換。2009年9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決定:任命楊增渝為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此前楊增渝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2010年3月1日重慶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決定,重慶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唐建華上調為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王雲生被任命為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此外,王廷彥在今年1月被任命為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廷彥此前任重慶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在本次打黑中與王立軍等同獲“重慶市人民衛士”稱號的南川區公安局局長黃偉任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總隊長,重慶市出入境管理處、公交分局等部分主要領導也都作出調換。
此外,備受熱議的官員財產申報製度,也被引入重慶法院係統,重慶新一輪的肅官之治,似乎也初現端倪。
去年12月2日下午,中共重慶市委三屆六次全會通過《中共重慶市委關於貫徹的意見》(下稱《意見》)。該製度的試點範圍涉及重慶市法院和檢察院中的重要崗位及重要的領導崗位,這將囊括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職,以及市檢察院和下屬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分局)、瀆職犯罪檢察處的正副職。
根據製度草案設計,擔任這些崗位的官員的財產一年一次申報後,在市人大官方網站和官方指定的報紙上公示。如查實申報不實者,就地免職。
需要交待的是,在重慶的“打黑風暴”中,當地司法機關有4名局級幹部、14名處級幹部落馬。重慶市委政法委書記劉光磊表示,這兩個部門相對權力較大,而且前些時候群眾看法比較多,“落馬的張弢、烏小青等人,原來就是分管執行工作的。”
西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力表示,整肅司法隊伍,各地都有不同的做法,重慶在這個時候做這個事情,大家一定是會跟打黑聯係在一起,但是這未必就是打黑的客觀必然,“我倒是覺得是個順理成章的事情,但是這個事情現在還不好去評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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