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案起訴書有失國格——張思之大律師質疑譚作人案(兩篇文章)

來源: 天愚 2010-02-28 06:43: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247 bytes)
華夏快遞 : 譚案起訴書有失國格——張思之大律師質疑譚作人案(兩篇文章)




1.譚案起訴書有失國格——張思之大律師質疑譚作人案
2.張樸:我們四川人的女人——記譚作人的夫人王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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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案起訴書有失國格——張思之大律師質疑譚作人案

                          作者:張思之/艾曉明

《參與》編者按:2010年1月9日,著名環保活動家、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案在四川省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決書中稱: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譚作人炮製《廣場日記》並在境外媒體發表、 以獻血方式宣揚所謂"六四精神"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予以確認;其餘指控不予認定。辯護人提交的證據與認定的事實不具有關聯性,不予采信。”所說的其餘指控就包括“2008年‘5.12汶川 大地震’發生後,譚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體采訪,發表了大量嚴重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不難看出,法院刻意回避了汶川地震這一敏感話題,對於法院王顧左右而言“六四”的做法,譚作人的代理律師浦誌強認為是“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敗,用譚作人案綁架中央政府”。

以下為2009年11月12日,即譚作人案一審開庭三個月後,張思之大律師接受《我們的娃娃》、《公民調查》等紀錄片導演艾曉明采訪的部分文字實錄,張思之對起訴譚作人的幾項罪名作了鞭辟入裏的分析。譚作人案二審在即,試看四川省高院的法官們如何麵對張思之大律師提出的質疑,會不會依舊是“加一頂帽子就完了。要什麽法?要什麽根據?都可以不要的。”

艾曉明:你怎麽看待它這個起訴書上的幾項罪名呢?總的性質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張思之:當時看到這個起訴書,我就笑了,跟我過去看的起訴書是一個水平。我可能把問題看得嚴重一些:這種起訴書是有失國格的。根本拿不出手,絕對拿不出手。裏麵什麽內容?除了講了一句六四之外,別的還有什麽?因為那個起訴書本身不能夠說明譚作人有罪,而且你們現在要定人家大罪,所以很好笑。很多時候我是有這個感慨:很多重要的起訴書,他們根本沒有推敲。所以在正常情況之下,律師辦這種案子應當是比較輕鬆的。因為這種起訴書可以這樣講,是不堪一擊的;根本就站不住,起訴書本身就站不住,太好笑了。

艾曉明:第一條是說被告人譚作人對黨中央處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滿,多年來,以各種方式從事紀念六·四的活動,這裏,一個主要的證據是說他2007年5月寫了一個《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

張思之:這條?那麽好了,關於六·四的定性問題,最高層,你們變過沒有?暴亂是你們說的,是不是?後來變成風波也是你們提的,你們可以來回地變,你們可以這樣認識,你們也可以那樣認識。那麽,我作為譚作人,我對這樣一個事件,我作為一個公民,我提出我的認識,有什麽不可以呢?至於我的認識對與不對,那大家討論嘛。

艾曉明:說他通過互聯網,把這篇文章發給《自由聖火》等網站,該文的主要內容是對黨中央處理六·四事件進行歪曲描述和誹謗。

張思之:那麽好了,什麽地方歪曲了?我誹謗什麽了?對不對?你不可以把問題抽象化。對這些問題,你作為指控來講,你必須得有具體事實,要具體化。

艾曉明:也就是說,發表了一篇他的日記。

張思之:對。你說發表了日記,日記的什麽內容涉及誹謗了?什麽內容把事實歪曲了?你有沒有這些東西嘛?你沒有嘛。正如,我們舉個例子說,哎呀,你這人真壞,你太壞了、你壞透了。這看起來是咋咋呼呼的,能解決問題嗎?是不是?那麽,我壞在什麽地方了?這個絕對站不住。在網上發東西,那是權力!那是基本人權!表達的權力,怎麽就不可以呢?你們怎麽講都行,你們愛怎麽說怎麽說,那麽我作為一個老百姓,我沒地方講,我在網上講講,怎麽就不可以?這跟顛覆有什麽關係啊?

艾曉明:它第二條是說譚作人跟境外敵對分子王丹聯係,並建議發起義務獻血活動。

張思之:好了,關鍵問題是獻血活動。那麽獻血的本身,是功是過?是對還是罪?然後說,跟王丹聯係,獻血。那我跟王丹聯係,沒有讓王丹去阻止獻血——說你們不要獻血,如果是那樣你還可以說點什麽。我跟王丹說是獻血,為什麽就不可以呢?至於王丹是個什麽人,那不是你隨便一說的事情。怎麽可以亂定性呢?王丹怎麽叫敵對分子?誰給定的性啊這是?誰下的判決?我怎麽就不可以跟王丹聯係呢?不要說王丹是中國人,他就是美國人,我也可以跟他聯係,怎麽就不可以聯係呢?

艾曉明:控方起訴書上說的是:王丹多次向譚作人投放紀念六·四進行所謂二十周年活動的相關資料,然後譚作人建議在今年六·四期間實施所謂六·四全球華人義務獻血活動,以紀念六·四二十周年。
張思之:那你找王丹呀,王丹給我投放資料,你找王丹啊,你找我幹嘛?另外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王丹投放的是什麽資料?是要顛覆你的資料嗎?那麽人們願意紀念六·四,怎麽就不可以?它是個事件,不管你對這個事件你怎麽定性,我作為公民,我要紀念這個活動,我要紀念這個事件,這個本身有什麽罪呢?談不到罪。你可以講是非,你不能講你有罪。六·四這個事情,你百年之後恐怕還會有人紀念吧。

艾曉明:它的第三個指控就是:譚作人在2008年5·12地震發生以後,多次接受境外媒體采訪,發表了大量嚴重詆毀我黨和政府形像的言論。但是他的證據是從譚作人的私人電腦裏麵搜集來的22篇文章。

張思之:那麽關鍵問題,我什麽地方詆毀了?哪些事是我詆毀了?如果說我對境外的這些人我講的都是實際情況,那怎麽能夠構成詆毀呢?造謠沒有?歪曲沒有?如果都沒有,我講的是事實;那對不起了,談不到,這個跟顛覆毫無關係。

艾曉明:我不懂啊,我想請教您:這個顛覆罪,究竟是怎麽形成的?

張思之:所以我們現在就是有一些根本性的界限問題,作為執政黨、或者作為政府,作為他們領導人,故意地不給你劃分清楚。你比如說,我對政府的某個措施有意見,咱們假定說,對這個勞動教養措施有意見;對政府的措施,某項措施有意見,不等於對政府有意見。這是一個界限。第二個界限,對政府有意見,不等於就是要顛覆這個政權。對政府,允不允許有意見?允許有意見嘛。我過去,我在法庭上跟他們舉了個例子,他們是無話可講的。你們鄧小平,你們帶頭批華國鋒、批華國鋒政府的時候,那也是對政府有意見哦。說華國鋒搞兩個凡是,對不對啊?那能說你是顛覆政權嗎?再一個問題,政權是可以更換的。那麽,我提出,比如說要更換政權,不等於是我顛覆啊,不等於是我顛覆國家政權啊!如果那樣的話,還要民主幹什麽啊?那你這是一黨專政萬歲、可以永存嘛。而這個政權,的的確確,我們從人類文明史來看,這個政權真的是需要來回更換的呀!隻有這樣,才能夠不斷進步嘛。作為譚作人,人家對你六·四的做法有意見,非常正常。就是六·四當時,黨內、軍內不是也有不同的看法嗎?對開槍不是也有人有意見嗎?為什麽四個老將軍說無論如何不能開槍?那不也是一種意見,對不對啊?你能說他是顛覆嗎?他是為了顛覆嗎?他那意見就更尖銳了,他那個都構成不了顛覆,譚作人講幾句話怎麽就顛覆了呢?

艾曉明:咱們是怎樣形成了這樣一個思路,就是把批評意見算成是反黨反政府反革命?

張思之:這個完全是從意識形態角度考慮問題的。我們實際上就是把法律問題政治化了,根子是在這裏。它隻要你對它不滿,它就說你反它,你反它就是反革命。

艾曉明:那麽,現在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了很多這一類的例子,包括在網上發一個帖子,就變成造謠或者是擾亂社會治安,諸如此類;像譚作人就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那麽,有什麽可能可以改善這種狀況?

張思之:這個就說來話長了,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我們整個政治體製問題了。這個,現在的關鍵問題,我們的司法權,第一,它沒有製約;第二,它不獨立。所以一係列的問題都由此而來。我們講三權也好,或者像孫中山講五權也好,隻要是公權,那都需要互相製約,都需要有監督的。我們現在不承認這個,隻要一講三權,那就是資產階級的玩意兒,是不是?三權是客觀存在,為了這三權本身的充分運用,就需要互相製約。隻有互相製約,這三權才能夠體現出它們本身的質量,才能夠起到它應該起的作用。道理很簡單,但是我們不承認這一點。我們現在就是,反正統統都是在我黨領導下,黨是決定一切的,黨是領導一切的。我們現在講的這個穩定現在是越來越清楚,是講我們統治秩序問題,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社會生活問題。那麽有的時候,老百姓對這穩定不買賬,認為穩定成了一把刀子了,可以放在老百姓頭上,以穩定為名,行鎮壓之實。那怎麽可以呢?我們把話說回來,如果我們的司法權不能受到製約,它本身就不能夠獨立行使;那這些問題,很難解決。它就給你加一頂帽子就完了。要什麽法?要什麽根據?都可以不要的。譚作人這個案子隻不過是個例子而已。

艾曉明:您怎麽看待浦律師、夏律師他們去出席一審的時候,證人都受到了阻擾?特別是艾未未他們出庭作證,當天淩晨,警察破門而入,出拳毆打艾未未?

張思之:證人出庭受到阻撓,在我的意料之中。因為證人一出庭,那檢察院就完了,起訴書就完了。事實真相一大白,還有什麽話講呢?它不會讓證人出庭的。這個我跟夏霖、跟誌強,我給他們說過我的意見。第一,作為律師,有權要求法庭傳喚證人出庭。第二,作為本案來講,應當實施這個權利,一定要提出要證人出庭。因為,隻有證人出庭,才能夠證明譚作人的問題究竟是怎麽回事,才能夠把事情講清楚,還事實一個本來麵目。第三,根據我對情況的判斷,我們的法院不會允許證人出庭。但第四,我沒有想到,成都的公安會如此下作,會動手打人,這一點確實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艾曉明:現在艾未未工作室,向四川省各級政府部門,提出了幾百個問題:要求信息公開。有關於地震的問題、預報的問題、校舍質量的問題、校舍安全的問題,還有救災款去向的問題。

張思之:提得好。因為譚作人的這個案子,畢竟涉及到地震,涉及到地震後對地震後果的一些處置,涉及這些問題。我們再回憶一下,地震發生之後的當時,我們對有些問題,我們是怎麽講的?豆腐渣工程我們當時是怎麽講的?“一定要查”,“要查個水落石出”。對於援助地震的那些物資,當時已經發現有人走了後門,有人在這裏邊搞了鬼。咱們暫時不說他貪汙,一定有人搞了鬼,是不是?已經有實據了,我們是怎麽講的?一定要查到底。而且講的,不管是誰,我們一定要查到底。結果怎樣?明明白白的。咱們再講小事情,明明把帳篷拿去自己享用去了,這個是人贓俱獲的事情,查了嗎?這是不是問題?老百姓講幾句話,就是違反這個條例、違反那個條例,你們這算什麽?說句老實話,地震後果所產生的一係列的問題,查起來,我想,問題會非常深刻。因為我絕不懷疑這裏邊有某種權勢在發生作用,他們不肯、也舍不得自我暴露。

艾曉明:那麽,現在公民監督、公民對政府一些政策、決策的批評,怎樣才能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呢?

張思之:這就需要一定的製度了,因為我們現在沒有一定的製度,這個很難得到有效保障。沒有真正合法合情合理的製度來保障人民的權力的話,那麽像你講的這些東西恐怕很難解決。

艾曉明:您現在感覺到哪些努力您比較肯定,有助於我們這個社會的製度建設?

張思之:多年以來,我堅持的一個看法就是,個案的推動效果會比較好一些,成效也會比較明顯或者顯著一些,有助於一點點往前推。比如說,孫誌剛那個案例就是一個很好的典型,推出了一個新的製度。遺憾的是,孫誌剛那個事件的經驗,從政府到司法界、律師界都沒有充分重視,把它調動起來。如果說我們抓這些特別典型的事例,包括譚作人這個案子也是,一步一步地往前推,會有效果。比我們整天在那裏高喊口號,空喊高調,效果會好一點。

□ 《參與》

                    ※   ※   ※   ※   ※

                  張樸:我們四川人的女人——記譚作人的夫人王慶華

(一)

環保人士譚作人被判刑五年的消息傳來,我立刻給他夫人王慶華打電話。我想安慰她,可,拿什麽來安慰?麵對著依然拒絕文明的野蠻政權,任何語言都顯得蒼白,連我自己也已厭倦,鬱積在胸的,惟有憤怒,惟有無奈。

譚作人何罪之有?

從表麵上看,中共當局指控的罪名,是譚作人把紀念六四的文章,拿到境外發表。年年在海外發表類似文章的大陸人,不在少數,有誰因一篇文章被判刑的?任何一個關注此案的人,都不難發現,懲罰譚作人的真實原因,在於他的行動得罪了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讓政府臉麵無光。

一個稱作彭州石化的工程,正建在成都平原上,巨量的汙染物,包括含苯的強致癌物,將要排入大氣、河流。為了使成都能多些幹淨的河水,能少點肮髒的空氣,譚作人奮筆疾書,要求彭州石化遷址。那些從工程中分到好處的利益集團,能不著急害怕?

四川大地震奪走了上萬學生的生命,其中大部分死於倒塌的豆腐渣校舍之下。譚作人先後23次進入震區調查,發現這些校舍垮塌的原因,在於官商層層侵奪工程款,造成建築偷工減料。譚作人要替死去的孩子們討還公道,呼籲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從承包商到官員到政府,一損俱損,能不驚慌恐懼?

譚作人的命運就這樣被注定了:在監獄裏度過漫長歲月,忍受與妻子與女兒分離的煎熬!

從話筒那端傳來王慶華的聲音,多麽熟悉,好像就在跟前說話。猛然,我有了想哭的衝動,仿佛我的憤怒和無奈,隻能靠淚水來表達。

(二)

我第一次見到王慶華,是在譚作人的庭審之後。我們約在一間茶樓裏。我以為會遇到一個傷心絕望的女人,當她出現時,令我意外:慶華顯得很平靜,儀表大氣,舉止從容。留下深刻印象的,還有她眼神裏的那絲笑意,後來我發現,無論是在沉默,在悲痛,在激憤,那絲笑意永不消失。

庭審前,律師曾問她:你現在是什麽心情?慶華說:我有一種臨戰的興奮。又說:這種感覺很多年沒有了。她告訴我,她很好奇,想知道當局憑什麽治譚作人的罪。結果呢,她既沒看到公訴人出示什麽證據,也沒聽到控辯雙方進行任何辯論,不但不準證人出庭,起訴書還漏洞百出。律師剛作出辯護,審判長就打斷說:請講下一個問題。律師說:我還沒說完。審判長說:我們已經明白了。這樣重複幾次,律師急得大叫:為什麽不讓我說話!辯護人的權利在哪裏?

能把你氣死!王慶華邊說邊搖頭。庭審後朋友們勸她別難過,她譏嘲說:他們要陷害一個人,竟然連點像樣的理由都不準備好,真丟人嗬!我問她:你就沒跟譚作人說句話?頓時,王慶華的神情黯淡下來。她說:我跟女兒坐在第一排,作人進來時,看到我們,笑著打招呼。當審判長宣布把作人帶出去時,我拉著女兒,邊喊邊撲了過去。一群警察衝過來把我們擋住,作人被拉走了,我都沒來得及看清楚他的表情。

我歎了口氣問:後來呢?

大哭了一場。 慶華把頭轉向窗外,輕聲說:我這輩子還沒這樣哭過。我已經有一百三十八天沒見到作人了,我就想抱抱他。

(三)

我去了他們的家,位於川大校園一棟老宿舍樓裏。客廳兼作譚作人的工作室,沙發是20年前的舊貨,書桌由幾塊木板拚成。十多年來,譚作人就在這個簡陋的環境裏,寫下眾多的策劃書、建議書、意見書、調查報告。從“西部大開發四川環保十大建議”,到“南水北調西線工程獨立調查”,到“成都市天府旅遊廣場方案”;從“反對柏條河水電工程”,到“彭州石化工程公民建議書”,到“5?12地震死難學生調查報告”。為了四川生態環境的良好,為了成都發展的健康,為了家鄉人民的幸福未來,為了替遇難的孩子伸張正義,譚作人殫精竭慮,嘔盡心血。他曾對慶華說:真的怕很快老了,才智掏空了,不能為社會進步做的更多,要抓緊幹。

那些前來抄家的警察們,可曾對比過自己的舒適住宅,可曾反省過自己的所作所為?臉上會沒一絲的愧色,心頭會沒一絲的感動?

就是在這個家,我第一次得知:近些年來譚作人沒有固定收入,全靠慶華支撐著他的事業,挑起家裏的大梁。

她有一份退休金,加上打工,收入不多,沒錢就少用。慶華說她這人原本一輩子不想工作,但現在必須幹,作人才能安心做事。她的生活可以很簡單:饅頭、鍋魁,就能對付一頓。雖然是銀行家的後代,從小生活優裕,慶華稱自己能上能下,不怕過窮日子,不圖虛榮。她求的是真愛,在乎的是人,不是男方掙錢多少。

作為男人,譚作人經常因不能養家而痛苦,有次他衝動地說:我要你的錢,不如去死!慶華著急了,說我的錢,也是你的呀!人這一輩子,能幹自己想幹的事,已經不容易了。不要東想西想,我就是你的後盾。為了不刺傷譚作人的自尊心,每次給錢,慶華盡量選擇合適的方式,比如她會說:今天發工資了,我倆把錢分了,你看你需要多少?

作人到地震災區作調查,慶華經常打電話去,問有沒有麻煩,叮囑他注意安全。忙到春節都不能回家,慶華也從不抱怨。有朋友這樣形容:慶華給了作人太多的支持,使他毫無牽掛地走他選擇的路。

像所有做妻子的那樣,王慶華希望能和譚作人過一個安靜的生活,她也不是不清楚譚作人麵臨著危險。我問她為何還要支持作人?慶華的回答是:我跟作人是一模一樣的人,對不公平的社會憤憤不平!

(四)

國保第一次找譚作人“喝茶”,是在他開始反對彭州石化工程時。後來,“喝茶”的次數增多了,一般做妻子的,通常會陷入一種緊張和擔驚受怕中,但慶華的鬥誌依然昂揚。有天譚作人回家後說,他正在策劃“和平保城”的公民行動,到天府廣場去散步(示威)。他問慶華:你看這事還搞不搞?慶華反問他:隻要你覺得做得對,為什麽不搞?

我問慶華:難道你不害怕?她微笑作答:在我頭上就沒有一個怕字。她告訴我,從小她就有秋瑾情結,不怕豁出去。在文革武鬥中,作為紅衛兵的她,敢端著槍衝鋒!當年的幼稚早已不複存在,如今的慶華,頑強的個性依舊,什麽都嚇不倒她。

譚作人一開始認為他是安全的,自信地說:我屬於各方麵都能接受的人。他把自己比作一個平台,連接政府和老百姓。他所做的事情,是在幫政府化解一些積怨很深的矛盾。“如果因為地震調查,因為反對彭州石化選址,把我抓進去,這個玩笑可就開大了。”慶華不同意他的看法,提醒他:當局從來不按規矩出牌,你已經得罪了他們,不會放過你的!

2009年3月9日,當局終於對譚作人下手了。

(五)

那天慶華在深圳出差,接到女兒的電話:家中被盜。回來後一看現場,就知道是國保的傑作:隻偷走兩個電腦。當局在譚作人的電子信箱裏發現了給王丹的信,居然拿這份私人郵件,作為定罪的證據。連慶華養的狗也跟著倒黴,挨了一刀。看來,狗的叫聲把偷偷闖入的不速之客們,嚇壞了。

正在地震災區調查的譚作人回家後,立即去見監管他的國保,氣憤地說:我幹脆跟我老婆離婚,把全家人解脫出來。又尖銳地問:是不是今天捅狗,明天就捅人?狼狽不堪的國保威脅說:你是要端起幹(對著幹)了?譚作人說:我不是端起幹,我是脫了褲子幹!

隨後,譚作人在網上發出《龍門山,請為北川孩子們作證》一文。慶華問:要抓人了,你還寫?譚說:即使提筆就死,也要寫出來。3月25日,國保把譚作人叫去,透露說:我們幫不了忙了,上麵來人了。

3月26日,譚作人被捕的兩天前,全家圍坐在飯桌前。慶華對譚說:應該考慮你“進去”的問題了。女兒擔憂地問:爸爸會進公安局嗎?譚含笑說:不會,不會。女兒睡覺去了,夫妻倆又繼續談。作人說:看來他們打算把我滅了。慶華說:隻要想整你,你這一百多斤,就是砧板上的肉。作人說:我有坐牢的準備。慶華說:那我就放心了。作人忽然埋下頭去,當他再抬起頭時,眼中含淚。他望著慶華說:我對得起天下的人,但我對不起你,對不起孩子,我給你們帶來了麻煩。

慶華後來對我說,當時她直想衝著作人喊:你沒有罪,沒有罪!等話衝出口時,變成了:哪怕判你50年,隻要我不死,我也要等著你!

做夫妻相濡以沫17年,如今慶華眼看著自己疼著、愛著的丈夫,就要身陷囹圄,她還能說出什麽話,比這番話,更加動地撼天!

(六)

慶華要給我看些東西,我去了她打工的電器商店。她拿出她跟作人的一些來往信件。看守所的高牆,隔不斷彼此的牽掛。一句“愛你的”,足見綿綿情意;一聲“你好嗎”,令人倍感心酸。

望著窗外的雨,慶華在信裏寫道:我怕雨。雨水多了,說明夏天快到了。夏天到來時,你在哪裏?作人在回信中寬慰她,拿坐監調侃,說他發現:牢底是坐不穿的,但屁股會坐起繭。又說:坐牢的好處是,幾十年的瞌睡帳也還清了,還略有盈餘和儲備,豈不快活!作人有時會擔心慶華處理不好家中的繁雜事務。慶華就回信開玩笑:你老說我是小聰明大笨蛋,大笨蛋對家裏的事還能應付,放一萬個心吧。

看守所似乎成了慶華的又一個“家”。雖然不準見麵,她仍常去,送點錢,或帶些衣服,她要讓作人隨時感受著關心。女兒也堅持要來,說看不到爸爸,看看地方,拍張照片也好。作人生日那天,慶華帶女兒一早趕去,女兒在看守所門前填表,簽上自己的名字,從父母過去給的壓歲錢裏,拿出100元,讓看守帶給爸爸,當作生日禮物。連續幾夜,譚作人因此激動得沒能睡覺。

作人被捕後,慶華曾問女兒:假如要你爸爸寫悔過書,不寫就不釋放他,你說該怎麽辦?女兒的回答是:不當叛徒!在學校裏,同學們紛紛對她表示:你爸爸是英雄!庭審那天,迎接她的歡呼聲和掌聲,震耳欲聾。人群裏很多人在哭,有些人過來跟她擁抱。也有人在呼喊:你爸爸很偉大,你應該為他感到驕傲!

(七)

譚作人決定上訴那天,他用戴著手銬的手,為律師寫下了這樣兩段話:人民盼望法治政府,盼望法治國家。

當我們在電話裏談論這件事時,慶華忽然冒出一句話:我也有個盼望。

我問:盼望什麽?

她說:盼望新中國的到來。

我握著話筒的手在顫動:中共建國以來,我們看夠了它的無法無天,給中華民族造成的災難,稱之為“巨大”,也不足以形容其程度。人們盼望依法治國,盼望公平正義,已經盼了六十年!統治者隔三岔五,也會高奏一曲法治的讚歌,然而至今仍是:貪贓枉法,迫害無辜,為所欲為,權力至上。就連中共自己頒布的法律,也隻是當權者口袋裏的玩物,隨時可以根據政治需要,變成一紙廢話。

法治與專製,勢如水火不相容。慶華,你的盼望,不也是中國老百姓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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