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宋勇(資料圖)
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宋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
宋勇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宋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附:宋勇簡曆:
男,漢族,1955年1月12日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曆;
1972年12月為盤山縣古城子鄉知青,團委副書記;
1974年9月在盤山縣革委會知青辦工作;
1980年1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組織部班幹事;
1983年8月在遼寧省委黨校學習;
1985年7月任朝陽市龍城區西大營子鎮黨委副書記;
1986年5月至1987年7月任朝陽市雙塔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87年8月至1988年5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8年6月至1989年11月任共青團遼寧省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1989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1994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盤錦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盤錦市委副書記;
2002年4月開始擔任朝陽市委副書記、朝陽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3年1月擔任朝陽市委副書記、朝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4年3月擔任朝陽市委書記。
2008年1月起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