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魔之別——佛以崇高感召人;魔以欲望誘惑人

來源: 清清泉水 2010-02-18 02:46: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86 bytes)
作者: 渡癡禪師 02/18/2010

  老僧批著禪師的外衣,有時候還是需要裝模作樣的來談佛論道的,不然可就愧對這個馬甲了。既然是裝模作樣,那麽當然也就沒有什麽自己的真知灼見,所以大多數內容都是拾人牙慧,如果一定要說什麽是老僧自己的見解,也隻剩一個標題屬於自己的原創了。因此,把佛家典籍裏麵對佛魔的定義抄錄在下邊先。然後看能不能談點自己的體會。

  所謂佛,實際上是所有佛家修行者追求的果位。佛的全稱為佛陀,也有譯為佛馱、浮陀、浮屠、浮圖等,佛的英文單詞是buddha,這實際上是梵音的音譯,所以中文譯音又有叫“步他”的。佛的意譯是覺者、知者,意思是覺悟真理的人。而佛家裏麵的“覺”有三重意思,分別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所以佛又指三覺圓滿者。而所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依照老僧自己的理解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自己明白”、“讓他人明白”、“用行動讓足夠多的人明白自己並且讓別人也明白自己還用行動讓足夠多的人明白自己......”。嗬嗬,對於“覺行圓滿”的解釋很拗口,實際上就是自覺、覺他兩種行為的超循環鏈式反應,象原子彈爆炸時候的核反應一樣,生成物是下一進程的反應物。原來所謂佛光普照,就是思想領域的鏈式反應啊。當然,我這裏是指大乘說的佛。那麽什麽是魔呢?魔的全稱叫魔羅,也是梵語的音譯詞,意譯為殺者,意思是能奪人性命者。有些佛經又將一切能擾亂眾生者稱為魔,所以五蘊八風一切煩惱皆為魔障。簡單的說就是凡是有礙於人解脫求得佛果的因素,都稱為魔。

  禪宗是講究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的。所以求佛之路重在修心,心明則性自現,真性即佛性,見性既自覺,自覺之後而覺他而後覺行圓滿,因而成佛。談到這裏,就得談談題目了,覺他就是要讓“別人明白”,也就是所謂的度人。佛的“覺他”當然就是要讓眾生脫離無明煩惱,擺脫各種欲望的控製,因此佛是以崇高感召人的,而與佛相反,魔總是用各種各樣的欲望誘惑人的。

  因此,從佛家的角度來說,凡是用崇高精神感召眾生的則是佛行;而用欲望誘惑世人的行為都是魔行。佛讓人“持戒”,因此要“吃苦在前,享樂在後”;佛讓人“忍辱”,所以要“一不怕撤職,二不怕開除黨籍,三不怕老婆離婚,四不怕坐牢,五不怕殺頭”;佛讓人要“精進”,所以就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所以新中國的成立也不過是“萬裏長征的第一步”.....。而相反,魔總是用物質欲望誘惑人墮落,從“讓人先富起來”到“某某某也是人嘛”,例子就不多舉了。萬事萬物,脫離不了佛魔這兩個方向。

  佛居於極樂之境,而魔在地獄之淵。如果我們有感到烈火焚身,也許是我們自己被欲望誘到了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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