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文強自辯後認罪 稱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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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將文強等人的起訴材料用箱子提進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大廳。郭新 攝


  昨日是文強案庭審第五天,也是最後一天。法庭進入辯論階段。文強及陳濤、趙利明的辯護人將拜年、過生日所收受的禮金稱之為禮節性禮金,不算受賄,對此公訴人稱,“他們拜的不是年,是權力”,並認定此為受賄。對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文強也提出異議,稱“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紅包收入不止2.4萬元。

  在結案陳詞中,對於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文強深感內疚,認為有主觀客觀、個人社會等多方麵原因,但主要還是自身主觀原因,他希望政法幹部以自己為鑒,希望今後不要再有民警站在這個審判台上。

  文強稱生日禮金不算受賄

  昨日上午,庭審辯論階段,被告文強對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進行了答辯。

  文強對起訴書中大部分拜年、過生日、出國收的禮金被認定為受賄持否定意見。他認為這些錢是非犯罪收入,是人情正常往來,不能認定為受賄。“我也送過一些禮物給他們,比如打火機、香煙、好酒等。”

  對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文強也提出異議,“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公訴方稱他在擔任司法局長的十多年時間裏,紅包收入隻有2.4萬。文強說,“遠不止這些”,全局幾十個下屬單位,每年春節都會給他拜年,奉上一兩萬元禮金。

  公訴方表示,有行賄人與文強長期往來,雖然一時沒有請托事項,但十多年來,文強都利用職務之便為他們牟利。

  文強否認對升遷打招呼

  昨日,文強對於他利用職務之便,為幹部提升打招呼提出異議。他說,這些都是按組織程序辦,作為黨委委員,他的一票不能起決定作用。

  文強所收受下屬的賄賂中,不少都是來自公安局的下屬。他說,自1992年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至2008年十多年間,公安局提拔的幹部有數百,自己98%都表示同意。幹部的任用提拔都是黨委討論,自己同意或者不同意並不影響。

  另外,自稱“十年沒有被提拔過的”的趙利明當庭說,自己給文強送錢就是基於官場的“潛規則”,文強是自己的直接上司,迫於壓力才送錢。

  法庭辯論激烈,文強的辯護律師楊礦生首輪辯護就持續了2個多小時。

  昨日,公訴人稱,8個月的時間裏,重慶批捕黑惡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訴782人、30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依法批捕起訴。

   - 最後陳詞

  昨晚,文強案一審進入最後階段。22時,按照程序,文強等5名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

  這次對我教訓十分深刻,命運也十分悲痛。9年前,我坐在這個房間的主席台上,目睹張君等犯罪分子接受審判,後來又送他們上刑場或者監獄。我犯了罪,是受了社會環境影響,有製度建設落後因素,當然最主要的還是我的主觀因素。希望全市公務員都能夠以我為鑒,按黨紀國法辦事,希望再也沒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位置上。

  這次(開庭)體現了民主與法製進步的主流,體現了司法工作者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崇高追求。這次機會對我是多麽的寶貴。我的辯解也是對事實和法律的尊重。我雖然犯了罪,但還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文強

  做夢也沒有想到會有今天,無顏麵對親朋好友,我悔不該當初。我曾經想著努力工作報效國家,後來卻因為私欲,從開始收受小的東西到後來的不可收拾,我好糊塗。我這把年紀,已經不可能再危害社會了,希望法庭能酌情考慮。——周曉亞(文強之妻)

  首先,我真誠懺悔,我從一名監管者變為被監管者,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其次,我出身於南下幹部家庭,從縣公安局刑警起步,30年來出身入死,偵破了100多起案件,獲二等功、三等功12次、嘉獎17次、5次被公安部通報表揚。最後,我的犯罪和我的警種無關,說明我堅持了良心和底線。希望法庭從輕和減輕處罰。——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交通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

  我收錢之後,一直用一張卡存著沒有花過一分,包括買房貸了52萬,都沒動上麵的一分錢。——陳濤(重慶市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

  認罪服法,我從一個高級警察成為一名罪犯,追悔莫及,悔不當初。——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

  - 庭審直擊

  文強為謝才萍立3“家規”

  公訴人指控,謝才萍之所以敢在聚賭被查禁並判刑後,仍繼續開賭場並打警察,就是仰仗自己是文強的弟媳。

  對此,文強辯稱,自己在調任司法局長之後,重慶市政法係統開會提到謝才萍,文強稱,謝才萍屢教不改,傷透了全家人的心,“最好判她幾十年不要出來”。

  文強說,在2008年的國慶節,自己主持家庭會議,提出三條“家規”:一是謝才萍如打電話,就叫她去投案自首,就算有冤屈也讓她去說清楚;二是全家包括子女都不要給謝才萍錢,以免受到牽連;三是如果謝才萍還是不悔改,就登報聲明跟謝脫離關係。

  文強“幹將”想成學術專家

  昨日,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自辯之前,向法官、檢察官和旁聽人員兩鞠躬,他被控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法庭上,陳濤竭力劃清與文強的界限。“我從來沒在黃代強和文強麵前說過要提拔,我說不出口,我書生氣很重”。

  陳濤稱,自2004年沒當選上渝北區公安分局局長後,便對當官失去了興趣,開始疏遠文強。“我想成為專家,發表過20多篇論文,還被請到西南政法大學講課。”

  陳濤向法官推薦自己的博客,以證“清白”。博客中共有18篇空間日誌,多為讀書筆記、情愛感悟、人生抒懷等內容。陳濤的博文寫到,群眾的事無小事,必須要發自內心,從自己做起,從對群眾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要帶著深厚的群眾感情為民辦事。如果把當官當作來追逐權力與獲取地位、財富的渠道,這樣的官,天必誅之。

  對於收受黑社會團夥的賄賂,陳濤辯稱,自己受審後,發現五年之間收受的錢財就達20萬之多,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對於公訴人指稱其在夜總會找過十多個小姐,陳濤表示否認,稱嫖娼都是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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