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城重慶,文強走上法庭。前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前司法局長、前打黑英雄、重慶黑社會性質組織最大的保護傘,這些名頭加在他的身上,似乎都合適。與文強一起受審的黃代強、趙利明、陳濤3名重慶警界前警官,還有文強妻子周曉亞,一同出現在重慶解放東路的第五中級法院審判庭上。
隨著文強等人的悉數登場,刮了八個月的重慶打黑風暴就要告一段落了,打黑中落馬的高級別公職人員陸續接受審判,公權力在涉黑團體中起到了怎樣的推波助瀾作用,將在持續多日的審判中揭開黑幕。
昨日,是審判日,大佬登場,法庭上,罪與非罪,將在語言的交鋒中見分曉。
在“黑社會”成長的過程中,公權力扮演了什麽角色?公眾需要答案。
風暴已刮八個月,重慶的當政者說,這場風暴還將刮下去,更猛烈。於是,一些“帶刀者”被送去勞教了。
程序是曾經被打黑風暴眼中的律師們屢屢提及的問題,不程序,無正義,重慶的檢方有控權,被控涉黑者有辯護權,這是合乎法律精神的準則。
風暴漸歇,那些曾經涉黑的行業怎樣了?人們仍然要吃王天倫經營的那家公司的豬肉,乘坐被政府代管的渝強公司的巴士……變的變了,不變的繼續維持。
法庭外,這是打黑風暴的現實一麵,山城道路,依然曲折,過江進半島,仍要穿過長長的、長長的橋。
法警押解文強走向法庭。CFP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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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文強(前排中)一同受審的,還有其妻周曉亞以及昔日手下“四大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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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的庭審吸引了大量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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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在法庭外要求嚴懲文強。 CFP供圖
被告席上的文強
他才是這個地下秩序的最終統治者,所有的黑老大在他麵前是那麽的黯然失色。他的受審,意味著壓軸大戲的粉墨登場,一切的疑惑與猜想,也將就此而水落石出。
文二哥來了,一襲黑衣,隻是步伐略顯蹣跚。
這個法庭他其實再熟悉不過,9年前,轟動一時的張君案正是在此審理,那時他端坐庭下,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俯視著曾經的一切。
9年前,那是文強文二哥人生最得意的時刻,他腳踏張君大聲嗬斥的照片曾一夜傳遍大江南北。那一次,他一戰成名。
曆史跟他開了個不小的玩笑。九年後,他再次來到這裏,站在了與彼時張君相同的位置上,卻成為一個隻能低頭謝罪的懺悔者。
旁聽證“一票難求”
2009年,文強的名字,是在山城重慶出現頻率最高的名字之一,甚至是出現在中國媒體上頻率最高者之一。在他的同事王立軍領導的重慶打黑風暴中,他的落馬,是打黑風暴勝利的標誌之一。
現在,文強的名字,是一個關鍵詞,在這場終極版的審判來臨之前,這個名字已被眾多媒體熱炒多日,貪汙、受賄、為黑社會提供庇護、強奸女生……圍繞著這個名字的一切猜測,都在媒體上成為喧囂。
關鍵詞文強終於走到了法庭上,在高大的法警的映襯下,他矮小、喪氣,曾經的意氣風發早已散盡。這就是文強,重慶打黑中落馬級別最高的官員,亦被認作重慶涉黑團夥的終極保護傘。
為了“迎接”這位“大佬”的到來,此前屢次擔當涉黑犯罪審判場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甚至更換了全新的地板,前一天,重慶高院院長錢鋒也來到了五中院,對文強案的安保措施等進行最後檢查。
前一天,旁聽證更是“一票難求”,一些未能拿到旁聽證的媒體記者打出了標語:“記者需要旁聽證”,“大佬”登場之前,現實的審判和渴望一睹 “大佬”風範行為藝術的表演都在上演。共有來自中央及各地方的72家媒體、80名記者報名申請,最終得以進入的為50家左右。
法院門口的老太太們
這是一場可以早早迎接的審判大戲,法庭外,昨日7點不到,解放東路及法院周邊,警力已經開始布控,其警力密集程度遠遠超過了以往的打黑審判,雖然,在法庭門口並沒有看到荷槍實彈的法警站崗。
平靜的十八梯一如往常,這是重慶老城區最典型的一個狹窄街道,向上,是上半城,高樓林立,各種商貿金融公司雜密其間,那裏曾有文強提供庇護的生意,向下,是下半城,就是今天審判的主場。
8點不到,密密麻麻的人群開始聚集了,他們多是重慶本地人,都要圍觀一下那個曾威懾一方的人。“今早8點就從鄉下趕過來,可惜沒旁聽證了”。他說,“很想看一眼文強,他才是老大呦!”易大德來到了這裏,他曾在當地媒體刊登巨幅“向打黑致敬”的廣告,據說,他用了十餘萬元,據說,他家有過一個陳年冤案,王立軍來了,案破了。
81歲的羅阿婆也是早早來到第五中級法院門口,搬起小板凳守候。2001年,羅阿婆的兒子在重慶市高新區被兩個不明身份的人槍殺,此案多年未破。阿婆說,重慶的治安曾是如此差,就是因為官黑勾結,她來聽庭審,希望案件可以公正審理,還更多人公道。
如羅阿婆一樣的,還有幾位,他們的家中多有冤案,至今未伸張。他們把希望寄托在這裏。
還有一些老太太們也來了,她們拿著打印好的材料,見人就散發。她們的家要被拆遷了,對賠償的不滿讓她們早早來到這裏,這裏,成為了一個可能遇見公平和正義的窗口。她們在獲悉文強案將在五中院庭審後,知道將會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所以昨日就複印了大批的申訴材料,早上7點多就趕到了庭審現場,以便於及時向記者發放。
人們在以不同的方式迎接著文強等人的到來,圍觀者打出了標語,官方派出的便裝人員穿插其間,維持著秩序。近8點時,7、8輛汽車魚貫而來,文強從其中的一輛囚車上下來了。
蹣跚出庭平靜受審
法庭內,接近200個座位的審判庭9點左右已經坐滿,當值法警說,這是從未有過的陣勢,這裏此前已經陸陸續續審理過6個涉黑團夥,卻從未如此爆滿,在原本作為通道的最後一排,也臨時加起了旁聽席位,“真是堪比張君”。作為終極大佬,文強早在去年8月初便身陷囹圄,此後幾乎音信全無,染指“黑社會”的一切行徑為高牆深鎖。
一切可以窺探的機會,當然沒有人願意錯過。
9時30分,在兩名高大法警的押解下,文強步履蹣跚走進五中院。他一襲黑衣,頭頂有些花白,麵色倒不顯得憔悴。他眼睛直視前方,目光始終未在座席上曾經的下屬、同僚做稍許的停留。一個半小時前,他被押解進入法庭候審。
或許有李莊案一審唇槍舌劍在前,昨日的文強案首日,似乎有些沉悶。在曆時一個半小時的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的過程中,文強幾乎一動不動,雙眼緊盯著語速平緩的全國十佳公訴人幺寧,麵無表情。倒是在被告人依次落座時,文強並未按出場順序坐在最左側,而是坐在了中間,依稀仍有“老大”風範。
在過去的2009年,曾經攪動山城風生水起的14個涉黑團夥,勾勒出當地秩序井然的“黑金帝國”。他們曾將重慶傳統的袍哥傳統推向新的極致:或暴力斂財,或官黑勾結,也由此,建立起一種和正常社會秩序截然對立、卻又有著千絲萬縷聯係的“地下秩序”。
“江湖傳聞”不在指控之列
當地檢方訴稱,2000年至2008年,文強在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包庇、縱容以謝才萍、嶽寧、王小軍、龔剛模、馬當、王天倫(均另案處理)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並多次收受上述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所送的錢財,共計折合人民幣70餘萬元。
文強隻做了稍許的辯解。
而文強從政多年的公安、司法行政係統內,賣官鬻爵的潛規則也大行其道。“四大金剛”之首的黃代強先後十次最終獲得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副總隊長職務;重慶市墊江縣公安局局長徐強數次向文強行賄共計37萬元,最終成功“競購”墊江縣公安局局長一職;而重慶市司法局下轄的市勞教局副局長冉從儉受賄、甚至舉債向文強行賄50萬元,以保證自己的官位不被出價更高者買走。
遺憾的是,此前盛傳文強資產過億、別墅數棟的消息並不在起訴書之列,而從魚塘中“撈出”2000萬現金以及染指多名女明星的信息也未被提及,在與公訴人一問一答式的交流中,文強試圖回憶的,多是“一萬、二萬、五萬、十萬……”這樣的金額,那些曾經的“江湖傳聞”,並不在檢方的指控之列。
唯一的亮點要算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涉嫌受賄罪一並出庭受審。當地檢方訴稱,文強及其妻子周曉亞受賄總額近2500萬元人民幣,相信隨著文強夫妻出庭受審,這些“黑金”的流向和脈絡將進一步明晰,重慶昔日“地下秩序”的輪廓亦將浮出水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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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黑網絡圖譜
重慶打黑風暴持續8個月,涉黑領域幾乎存在於每個行業。從公檢法司到一般部門;從廳級幹部到普通公務員,涉黑官員與涉黑組織間關係盤根錯節,圖譜僅僅是勾勒出冰山顯現的一角,完整劇情有待時間來檢驗。
上下級或同僚關係
文強
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重慶黑惡勢力“最大保護傘”;
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四項罪名受到檢察機關指控,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涉嫌受賄罪一並出庭受審。
四大黑將
黃代強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罪被指控
趙利明
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罪名被指控
陳濤
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三項罪名被指控
徐強
重慶市墊江縣原副縣長,為得到提拔,先後5次送給文強37萬元;另案審理
六大團夥(據起訴書內容)
謝才萍
文強弟媳,19個黑惡團夥首犯中的唯一女性,一審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五宗罪
嶽寧
重慶萬豪白宮夜總會董事長,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被逮捕
王小軍
定期為服刑人員父母發放生活費等。通過這些手段,牢牢控製著組織成員,使這團夥成員心甘情願為組織做事
龔剛模
原重慶銀鋼集團銷售公司總經理。起訴書指控該組織涉嫌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等九項罪名
馬當
大正集團董事長,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被逮捕
王天倫
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團夥23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窩藏罪等共9宗罪名被提起公訴
彭長健
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庇護
陳明亮團夥
陳明亮,重慶江州實業集團的老板,擁有億萬身家,頭頂“重慶渝中區人大代表”、“重慶市古玩商會會長”等多個光環,號稱重慶最大“黑幫”
嶽寧團夥
1月12日,對於被控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行賄、非法拘禁等8項罪名,重慶娛樂大亨嶽寧當庭認罪,成為重慶涉黑案開審以來首個當庭認罪的“黑老大”。
趙文銳
重慶市北碚區副區長,為此次“打黑風暴”中首個因落網“涉黑開發商”牽連出來的職務受賄官員,另案審理
王小恒
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將受賄款提供給黑錢莊放高利貸;但未被定為保護傘;另案審理。
庇護
王興強團夥
王興強等22人涉黑案是重慶提起公訴的涉黑案件中,首個被指控犯有洗錢罪的案件;王興強後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被判20年
陳洪剛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長
庇護
嶽村團夥
2 月1日,嶽村被判處死刑。嶽村原係重慶警方的一員“幹將”,通過招募保安並使用暴力、威脅手段,逐漸形成非法勢力範圍。並向陳洪剛行賄,以取得其保護。
烏小青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9年11月28日,在被羈押的重慶市第二看守所內上吊自殺身亡
庇護
馬當團夥
2004年4月,馬當在聯建糾紛中一審二審均敗訴,所聘請的律師是烏小青的情婦胡燕瑜。該案中,馬當支付了胡燕瑜160萬元的代理費。還給烏小青提供了10萬元用來協調幫助其協調關係,並送給分管執行工作的張弢人民幣20萬元。
張弢
原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毛建平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因涉嫌受賄被免職,現已被刑事立案偵查
謝崗
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犯罪偵查總隊原副隊長
庇護
陳坤誌團夥
2006年,張弢收受陳坤誌5萬美金;2007年,陳坤誌因涉嫌非法拘禁、串通拍賣被刑拘,關係網得以鋪開。
劉信勇
原重慶市豐都縣委副書記、縣長,曾任渝北區副區長,因其在渝北區的受賄案件事發落馬;另案處理
蔡書清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刑警支隊三大隊教導員,泄露打黑除惡的機密信息,最終被認定為保護傘
庇護
陳知益團夥
該團夥涉嫌故意殺人和傷害致死3人、2人重傷、2人輕傷,是目前重慶公布背負命案最多的團夥
雷現平
原重慶市巴南區委常委、副區長,另案處理
庇護
黎強團夥
法院一審判定黎強涉黑罪名成立9項罪名獲刑20年罰金520萬
郭勝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長
甘勇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某派出所民警
庇護
謝才萍
是重慶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團夥首犯中唯一的女性,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金10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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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文強案庭審現場。重慶市五中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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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5日,重慶渝中區,重慶黑幫大姐大謝才萍案繼續開庭審理,直至晚上10點半結束。市民們在法庭外等待庭審結束。CFP
當公權與黑金共舞
來自重慶官方的數據,在重慶打黑風暴中,3339名黑惡分子被抓獲,117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起訴案件78起、涉案人員782人。另一組數字是:打黑中揭露出的職務犯罪87人,12名廳級幹部、20名縣處級幹部、29名政法幹警、4名行政執法人員涉嫌犯罪落網。
文強金字塔
是重慶打黑迄今為止級別最高、案情最複雜、係統最完備的“金字塔式保護傘”。金字塔一形成,收效隨之而來
昨日上午9時30分,在兩名高大法警的押解下,文強蹣跚進入。他一襲黑衣,頭頂有些花白,麵色倒不顯得憔悴。他眼睛直視前方,目光始終未在座席上曾經的下屬、同僚中做稍許的停留。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以及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以及文強的妻子周曉亞一字排站,四人報以相同的沉默。
重慶打黑迄今為止級別最高、案情最複雜、係統最完備的“金字塔式保護傘”開審。法官問文強第一句是:對於指控聽清楚沒?他回答聽清楚了,聲音平緩,音量較低。
在重慶打黑除惡成果展上,重慶警方繪製了一張“保護傘”圖,這把 “傘”庇護縱容的有陳明亮、龔剛模、嶽寧、王小軍、王天倫、謝才萍、黎強及馬當和“亮點”等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團夥。
文強位於金字塔塔尖,隨後則是同案受審的三名副總隊長,底下盤根錯節交織著重慶公安係統的涉案幹警。
金字塔形成時間大致在2000年後,與之相對應的是,文強在直轄後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位上幹了三年,這一年進一步掌握實權,提任正廳局級偵查員。
起訴書顯示,最先和文強有勾連的是趙利明。2000年至2008年間,趙利明在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禁毒總隊政委、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辦公室主任等職位的挪動上,先後11次送給文強、周曉亞人民幣27萬元及青綠山水畫一幅,價值人民幣364.12萬元。
日後占據三大“金剛”兩席位的黃代強與陳濤,則在2004年至2008年同期內向文強行賄。
這其中,黃代強先後10次送給文強、周曉亞人民幣8 .3萬元及O M E G A牌手表一隻,價值人民幣1.2萬元,最終獲得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副總隊長職務。
陳濤在先後9次送給文強、周曉亞人民幣46.5萬元後,文強為其擔任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副總隊長職位提供幫助。
檢察機關指控文強受賄行為達110餘起,被控受賄金額多達1000萬元,而其妻周曉亞被控與文強共同受賄810萬元,因此文強被控受賄總額為1810萬元。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涉嫌受賄罪一並出庭受審。
這真是一場投資,金字塔形成之後,收效隨之而來。
2005年,謝才萍等人因聚眾賭博被抓獲後,趙利明阻撓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依法查處謝才萍。為使謝才萍等人開設的賭場免受治安查處,趙利明打電話請托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總隊長予以關照。2008年8月,謝才萍被公安機關列為在逃人員,趙利明兩次接到謝才萍電話仍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謝才萍長期逃匿,導致對謝才萍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查禁工作嚴重受阻。
黃代強被指在其任職期間,包庇、縱容王小軍、龔剛模、王天倫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收受上述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錢財,共計人民幣12.8萬元。
而陳濤則縱容收受上述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57254萬元。
起訴書上表明:文強本人,也包庇、縱容以謝才萍、嶽寧、王小軍、龔剛模、馬當、王天倫(均另案處理)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並多次收受上述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錢財,共計折合人民幣70餘萬元。
對此,文強承認嶽寧、王小軍、馬當等人確實送過錢財,但自己從來不知道他們是“黑社會”,更沒有任何接觸。
文強隻承認與王小軍相熟,並在春節以及生日宴會上接受過王小軍的錢物,“但他從未向我提出過要求,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向我舉報過王小軍是 ‘黑社會’”。
至於馬當,文強隻承認與其在2006年見過一麵,並在飯後收過一個紅包,此後便沒有任何形式的聯係。其他團夥文強則不予承認與之的聯係。
法院兩宗罪
陳坤誌窩案聚集了公、檢、法、律師“串聯式”的貪腐元素;而在馬當、陳明亮案中,張弢、烏小青等人則結成利益同盟的“洗錢中介”
若以窩案溯之,重慶市法院係統當屬典型。其罪有兩宗:“執行窩案”與“洗錢中介”。除了廣為詬病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烏小青兩人,溯及範圍還應包括重慶市高院、一中院、五中院等執行委員會以及執行庭的8名法官。
在重慶打黑風暴中,涉及法院窩案的有陳坤誌案和馬當、陳明亮案兩宗。前者反映司法拍賣中的痼疾,後者可見利益同盟的勾連。
據起訴書顯示,將張弢與陳坤誌聯係起來的是“三工場土地拍賣”一事(參見《南方都市報》2009年8月26日深度周刊《離奇土地拍賣案背後的黑色鏈條》)。
陳坤誌辯稱與張弢是朋友,並與張之子保持著良好關係。三工場土地拍賣中,陳坤誌擔心風向有所變化,以5萬美金請張弢給予關照。2006年4 月10日,張弢組織討論,確認恢複了三工場土地拍賣,最終,陳坤誌完成了該地塊的獲利套現1740萬元。
接下來發生的,則是司法拍賣積弊的集中體現。打點張弢,並獲得通融後,陳坤誌在土地拍賣期間,串通拍賣師,采取誇大拍賣標的物瑕疵、阻止其他公司報名參拍甚至暴力威脅,迫使其他公司放棄競拍。
“法官辦案不廉潔,法院的一切都無從談起。張弢案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訓。”1月24日,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說,司法公信力不高,一個根本原因就在我們自身,就是我們自己不爭氣。
錢鋒說,張弢、烏小青之所以出事,就是因為背後有拍賣行、有退職的律師、有退職的檢察官,而且人數不在少數。他們成了洗錢的中介。
陳坤誌窩案聚集了公、檢、法、律師“串聯式”的貪腐元素;而在馬當、陳明亮案中,張弢、烏小青等人利益同盟的“洗錢中介”,則清晰可辨。
2004年4月,事發聯建糾紛(馬當稱,是個債權債務糾紛),馬當一審二審均敗訴,最後在高院執行,隻能請托張弢。
為了取得法院在執行中給予關照,馬當在渝中區大世界酒店送給時任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分管執行工作的張弢人民幣20萬元。
收錢之後,張弢在合議庭的討論上為馬當說了有利的話,在最後的判決結果上亦傾向於馬當。
馬當所聘請的律師是胡燕瑜,該律師被指認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局長烏小青的情婦。利用烏小青的執行局局長的關係,胡燕瑜這些年幾乎包攬了重慶市的大案要案。
該案中,馬當支付了胡燕瑜160萬元的代理費。還給烏小青提供了10萬元用來幫助其協調關係。日後事發,張、胡、烏三人則為同案共犯。
近兩三年以來,全國各地法院係統中的“執行局”法官屢屢落馬,如:四川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羅書平、成都市中院執行局原局長王衛平、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長裴洪泉、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等等。
重慶法院係統“執行窩案”,當屬“執行局腐敗”的枝節延伸。並由此衍生了重慶市拍賣行業的“潛規則”,拍賣一單業務的行規傭金法官以前的回扣是50%,近幾年已經漲到了快90%,“很多法官隻恨不能自己親自上台拍賣拿更多的錢”。
據報道,胡燕瑜成為了烏小青公開的情婦後,在烏小青的操作下,僅一個案子,便獲得律師代理費 4000萬元。
以此觀之,重慶法院係統窩案兩宗罪:“執行窩案”與“洗錢中介”,實則為一脈相承。而解決之道,在於司法拍賣的改革,以切斷腐敗之源。
公權串聯
2007年,陳坤誌因涉嫌非法拘禁、串通拍賣被刑拘,關係網得以鋪開;張弢、毛建平以及律師、民警均牽扯其中
以重慶法院“執行窩案”為鑒,缺乏監管的係統內部容易滋生腐敗,公權間的製衡被認為是廉政清明的有效途徑,而陳坤誌案暴露出“公權串聯”,則是對這一命題的深思。
1月19日22時,陳坤誌案庭審完畢。與同類案件相比,該案中有兩個顯著特征:一是聚集了公、檢、法、律師“串聯式”貪腐元素;二是涉案人員均有高等教育背景,18名涉黑成員,12人擁有大學文化(包括大專、研究生),6人係公司老板,1人曾是銀行行長。
起訴書構建的公權串聯大致如下:
2006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收受陳坤誌5萬美金,由此案發。
2007年,陳坤誌因涉嫌非法拘禁、串通拍賣被刑拘,關係網得以鋪開。主角包括重慶市玉鑒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傑、原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犯罪偵查總隊副隊長謝崗、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民警聶奎等。
謝崗頻頻向陳坤誌的同夥泄露“機密”,在謝的推薦下,律師侯傑成為陳坤誌的代理人,收取代理費110萬元。後者則手持受聘方的金錢四處散金疏通關係。
謝崗收受侯傑共計30萬元賄賂,他負責擺平警方查處陳坤誌“職務侵占”。
聶奎則在參與承辦陳坤誌案期間,捏造了渝北區分局刑警支隊不予立案的意見。
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毛建平收受陳坤誌同夥的20萬元賄賂後,裁決陳案“證據不足,不予批捕”,陳坤誌得以取保候審。
毛建平等五名檢察係統工作人員因涉嫌受賄被免職,現已被刑事立案偵查。毛的落網,標誌著重慶市公、檢、法、司係統均有高官因涉黑落馬。
陳坤誌案錯綜複雜,衍生多宗案中案,圍繞著公權串聯,亦有跡可循。此時的主角已經切換到謝崗和侯傑。因兩人的存在,重慶公、檢、法、司貪腐同盟並非孤案。
這個同盟大致形成於 2004年。謝崗時任經偵總隊三支隊隊長。侯傑原係重慶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後辭職成為了一名刑辯律師,在當地檢、法係統人脈頗深。
2004年,在負責承辦湯福全涉嫌挪用資金案期間,謝崗與侯傑,以及三支隊另外兩名民警共謀,以辦理“取保候審”為由,向其家人索取財物。四人分工:警察“擺平”警察,侯傑擺平檢、法兩院。
首先是:三名警察向湯福全的家人推薦侯傑擔任其代理人,代理費260萬元,侯傑分100萬元,謝崗等3人分160萬元。
下一步,謝崗與檢察院、法院工作人員就湯福全案進行研究,認為“證據不足”,遂決定對其變更強製措施。隨後,又安排上述兩名警察為湯福全解除了取保候審。
謝崗堅持認為,湯福全當年之所以被變更強製措施,是因為侯傑向參加研究會的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員撒金行賄的結果。因為“當天,檢察院與法院的人一開始就讚同證據不足的說法”,“結果就是不言而喻的”。
此後三年,故技重施,陳坤誌案如出一轍。小人物的作用
這股由小人物組成的潛流,遊走在法律程序邊緣,甚至沒有列入保護傘之列,但其普遍之勢以及危害之大,令人擔憂
除了位高權重的12名廳級官員被浸染,在重慶打黑洶湧澎湃的表麵下,潛藏著另一股更洶湧的暗流。這股由小人物組成的潛流,沒有引起公眾關注,遊走在法律程序邊緣,甚至沒有列入保護傘之列,但其普遍之勢,以及危害之大,令人擔憂。
以黎強案為例,起訴書上共涉及公職人員4名,其中包括原沙坪壩區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肖慶隆、原市地稅局稽查科長曾安東、原巴南區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蔣洪和市信訪辦來訪二處處長薑春豔。
運管所所長和信訪辦工作人員是否足以為黎提供庇護,這一點受到很多人質疑。黎強辯護律師趙長青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運管所隻是事業單位,甚至不是公職人員,保護傘之說實屬牽強。
在時間為2009年7月21日的詢問筆錄上,辦案人員問:是如何通過暗箱操作,實現將非法營運車輛合法化,取得合法營運指標的流程?
黎強稱分六步走,其中之一是和對方集體上訪,引起政府的關注,並靠買通市信訪辦相關人員加快辦案速度,幫忙從側敲下邊鼓;最後一步是買通市運管部門的相關領導,在多方協調下將車輛合法化,拿到合法營運指標。
在這次筆錄中,黎強檢舉揭發了薑春燕以及原重慶市交通局副局長黃同科。但後者的名字沒有體現在最後的起訴書上。
對於黎強的檢舉揭發,薑春燕在法庭上大呼:黎強,你不要冤枉我。
在此之前,兩人關係一直都好。薑春燕兒子拜黎強為“幹爸”,日後兩家小孩考上大學,各自互有贈送財禮,筆錄和起訴書顯示,黎強並無直接賄賂,而是以禮尚往來的形式,在宴請吃飯後送上500元不等的紅包。
而薑春燕的作用,以起訴書觀之,則表現在指點方向、幫忙協調,重慶運管係統肖慶隆、蔣洪兩人所涉案情大體如此。律師趙長青認為:這些“潛規則”味道更濃的“包庇、縱容”,在法理程序和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上有很多不足之處。
西南大學學者汪力認為,重慶打黑中,對保護傘的認定應該慎重,應該從其情節、次數、主觀意願等方麵綜合考慮。
若以重慶公交亂象的痼疾來推演,其背後是政府監管乏力和行政不作為的惡果,如果進一步深究則是公權力在行業經濟中濫用的結果。
以黎強筆錄觀之,在其發跡路上,薑春燕等小人物的作用,猶如潤滑劑,使得日後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黎強家族,滑向更遠。
類似小人物,在其它涉黑案中均有體現。如公訴人指出:王天倫通過金錢收買重慶渝州交易市場物管部主任劉朝忠,讓其利用職務以“廠場掛鉤協議” 為借口阻止非今普公司的豬肉進入該市場,使該市場的經營戶隻能在今普公司購進豬肉,從而幫助王天倫等人完成強賣行為,亦構成強迫交易罪的共犯。
另案處理
保護傘類案件或“另案審理”悄然開庭,或以“另案處理”為由避於公眾視線之外
從10月初至今,對涉黑團夥的審判之路漫長,而對保護傘所涉有限。記者獲悉,該類案件或“另案審理”悄然開庭,或以“另案處理”為由避於公眾視線之外。
此前警方披露,重慶市北碚區副區長趙文銳,墊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徐強,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恒,刑偵總隊一支隊副支隊長李誌以及渝北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周洪平均因涉黑被捕,在本輪審判中均單獨“另案審理”,所涉問題也都集中於經濟領域。
而原渝北區副區長劉信勇、原重慶市巴南區委常委、副區長雷現平等廳官則被“另案處理”,至今尚未有進入司法程序的消息。
重慶市北碚區副區長趙文銳是此次“打黑風暴”中第一個因為落網的“涉黑開發商”牽連出來的職務受賄官員,但在對其審判中,涉黑隻字未提。
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原副局長王小恒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受審,檢方指控有二:一是將受賄款提供給“黑老大”王興強開的地下錢莊放高利貸;二是收受其轄區內色情場所定期上供的“保護費”,雖跟黑社會性質組織有染,但並未因此而被指控為“保護傘”。
“黑老大”王興強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被判20年,保護傘則被檢方認定為原北碚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民警蘇楊。
墊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徐強與文強有染。2004年3月至2008年間,徐強為得到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文強的提拔和關照,先後5次直接或通過其妻送給文強人民幣計37萬元。
重慶市刑偵總隊一支隊副支隊長李誌以及渝北區公安分局刑警支隊第八大隊大隊長周洪平是同學關係,一個是公安部的三等功臣,一個曾經是全市十佳刑偵民警,因為幫助王天倫打聽其手下在合川所犯命案案情受賄,該案已與2009年12月21日在沙坪壩區法院受審。
縱觀已經完結的涉黑庭審,李誌、周洪平與涉黑團夥的關係,與此前謝才萍案中黃泥磅派出所副所長郭勝以及民警甘勇以、王興強案中的蘇楊類似,後三者最終以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論罪;趙文銳、王小恒等人與涉黑團夥的關係則似乎早已超出簡單“幫忙”的範疇,最終的審判卻隻追究了其經濟領域的不檢行為。
此外,在詢問筆錄中,黎強主動檢舉了重慶市交通局原副局長黃同科以及巴南區區委書記姚代雲,兩人的名字均未在起訴書上體現。而由黎強案牽連出原重慶市巴南區委常委、副區長雷現平等廳級官員,至今未見審判。賭王陳知益案中涉及渝北區副區長劉信勇等人,也均以“另案處理”的方式,消失在案件審判中,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刑事警察支隊三大隊原教導員蔡書清最終被認定為其保護傘。
梳理重慶涉黑案中的“保護傘”現象,呈現出來的是一盤亂局。在西南大學法學院,負責為官方此次打黑撰寫課題的教授汪力,近期接到了許多涉黑官員家屬的請求,為其“保護傘”罪名爭辯。
異化的公權
公權如何遠離涉黑勢力,不成為黑幫坐大的幫凶,這是一個算術題
若以小環境而論,此次打黑中,公檢法淪陷引人注目,其中,又以公安係統的執法者落馬為亮點。
這條鏈上,從公安局副局長到總隊長到基層派出所所長甚至普通民警,一旦掌握執法權的公權被濫用後,遺禍無窮。嶽村案可見一斑:脫掉警服、從幕後走到前台的涉黑老大嶽村,對手下團夥成員定下“五條禁令”、“三刀六洞”等嚴酷 “家法”。並“買通”公安、車管所、通訊企業內部人員,獲取公民戶口信息、車輛信息、通話記錄、通訊信息等,通過定位跟蹤、竊聽偷拍等手段,采用暴力威脅、滋擾恐嚇等方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庭審記錄顯示,嶽村諸多行為,乃是他從警多年的經驗的延續,他深知體製之弊,也熟絡相關人等。以春節拜年、喬遷送禮等機會向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局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總隊長的陳洪剛行賄,以取得其保護。後者為嶽村所涉案件給予幹預。而海棠溪派出所原副所長楊賢傑承認其任職期間,同時兼職嶽村公司的總經理助理,並每月領取千餘元工資為邦德非法提供居民戶口信息。
在北碚“豬霸”王興強案中,民警蘇揚成為重慶打黑以來,首個被控犯有洗錢罪的涉黑團夥成員。
公權為黑金助力的形式或明或暗,王天倫辯護律師朱洪剛認為,準確來說,還應該設個前提:濫用公權者。
除了明顯的“包庇、縱容”,其效果還應溯及政府行為的“越位”或者“缺位”。在黎強和王天倫案中,這種異化的公權使得製度形同虛設。前者在重慶公交改革中,“國進民退”的實質行為,引發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間諸多摩擦和矛盾;後者將屠宰市場推向壟斷地步,而對這一事關民生大計的行業缺乏細化條例以及監管製度,涉黑根源依然存在。從案卷證據來看,上訴因素也為兩位行業“霸”主的“黑社會”色彩招致更多質疑。
在陳明亮、馬當案卷中顯示,在構建利益關係網時,現任渝中區區長、黨組書記王福清作用非同小可。深知公權威力,黑老大們經過原始積累後,也變身“紅頂商人”,以期滲入權力核心。起訴書顯示,除了定期收受禮金外,王福清還為陳明亮與彭長健、張弢等人穿針引線。但其利用公權之責,在起訴書上並無體現。
人與人之間沒有絕緣體,公權者與涉黑者之間沒有絕緣體,這是公權與黑幫屢屢結緣的因素。公權如何遠離涉黑勢力,不成為黑幫坐大的幫凶,這是一個算術題。找到絕緣體,首先要用加法,增加司法等公權部門的監督機構,形成有效的監督和懲戒機製;還要用減法,減少手握公權者與涉黑者利益搭界的機會,減少利用公權力謀取商業利益的機會,這同樣需要完善的機製。
◎李莊身陷“律師偽證門” ◎趙長青為黎強辯護的刑法界泰鬥 ◎周立太直指“打黑不能擴大化”
風暴眼裏的律師們
昨天,重慶打黑大審判最大的主角文強受審,不知是巧合還是刻意安排,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案二審也在同一天開庭。
在這場曆時逾百天的打黑風暴訴訟中,律師群這枚棋子呈現風雲詭譎,從最初高壓態勢下的黯然失聲,到泰鬥趙長青出山風向扭轉,北京律師李莊被問罪又讓形勢急轉直下,成為觀察這場審判全局的一個最佳視角。
法庭辯論,隻能“瞎說”
法官說他“太羅嗦”,周立太忍不住反駁:“保障辯護人權利是刑訴法的基本權力,程序不公正談何公正,你才是羅嗦”
2009年10月12日,國慶節後第四天,楊天慶團夥和劉鍾永團夥涉黑案同日開審,重慶“涉黑涉惡”係列案件大審判在山城的細雨中拉開序幕。
公安機關之前發布的消息稱,在2009年6月展開這場聲勢浩大的“重慶打黑”運動中,重慶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訴78件782人。戰果能否最終轉化為勝果,司法機關的定罪量刑最有決定意義。
重慶市檢察機關組建了 20餘個專案組,每一個涉黑案件的專案組都直接進駐公安機關相應的辦案組,對偵查取證同步跟進,引導偵查人員圍繞指控犯罪的要求開展偵查取證活動,先後向公安機關提出了1000餘條補充偵查意見。
早在打黑運動如火如荼進行之時,重慶市公安局就向全國“海選”了30多名資深律師充當專案組的“法律顧問”,網友對此的另一番解讀是,公安局欲借助於律師更熟悉同行的訴辯技巧,有針對性地為此後的庭審做準備。
控辯審居中的法院,庭審未啟之前就似乎定下了基調。2009年7月 15日,重慶市高級法院吳繼生副院長介紹說,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一律不予假釋;黑老大一律不予減刑;涉黑其他罪犯減刑一律公開聽證。
山雨欲來風滿樓,律師們感受到不小的壓力。重慶律師肖誌軍在李義的家屬慕名上門後,一開始並不願意接,認為“律師作用很有限”,他的另一個合夥人也受到委托,但考慮到今後的生意,最終還是放棄了;連在萬州和深圳之間遊走、一向以敢言著稱的律師周立太,也是念及與李義同案犯李誌剛嶽父是老鄉才接下來。
打黑第一次開庭波瀾不驚,對抗也不激烈,楊天慶的代理人———重慶本地律師唐用強一再婉拒本報的采訪,原因是2009年9月8日,重慶市司法局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意見》,要求辯護律師“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不糾纏細節”,不得泄密,不得指使、誘導委托人滋事;不得利用報刊、雜誌、互聯網等媒體,發表影響案件處理的言論。
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無法會見當事人,無法閱卷,讓周立太感覺在庭上辯論有些像“瞎說”——— 眼前一抹黑,從何說起?同年9月,重慶市公、檢、法、司、國安五家聯合發文,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必須經過公安局的批準,才能會見在押嫌疑人。對於質疑,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回應稱,是按照公安部關於涉黑案件律師會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月13日,李義團夥案在萬州開庭,兩名法警推了兩推車證據進入法庭,主犯李義辯護人肖誌軍手上,隻有32頁關於有罪供述部分。還有律師告訴本報,庭審前,主審法官召集29名辯護律師提醒:這個案子你們也知道怎麽回事,開庭的時候說簡單點。
庭審並不順利,肖誌軍專門寫了13000字的辯護詞,沒有多少機會可以讀出來,每當問及“刑訊逼供”,就會被法官打斷。到了庭審的最後,周立太發言時,法官說他“太羅嗦”,周立太忍不住反駁:“保障辯護人權利是刑訴法的基本權力,程序不公正談何公正,你才是羅嗦”。
打黑此時在輿論上占絕對主動。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從網上輿情看,98%的重慶網民堅決擁護打黑除惡。媒體報道集中於黑社會性質團夥的斑斑惡行,血淋淋的照片激起山城群眾義憤,不少人自發前去旁聽庭審。56歲的重慶長壽區農民易大德還自掏10萬元在報紙上登了一個整版彩色廣告,上書“鏟除黑惡勢力得民心,順民意。向奮戰在打黑除惡一線的人們致敬”。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則稱:“打黑不是我們要主動而為,而是黑惡勢力逼得我們沒辦法。”
審判的結果在意料之中。肖誌軍的萬字辯護詞隻是判決書中的五行字,開審的三起涉黑團夥案件中,檢方關於涉黑的定性都被法院采納。肖誌軍隻希望能“對當事人交待得過去,看到律師盡力了”。
泰鬥出場,首摘“黑帽”
刑法界泰鬥趙長青的出場,支撐起同案律師們的信心,輿論的天平開始微妙地轉向
審判按照既定的節奏高效地進行著,2009年10月26日,有“紅頂商人”之稱的黎強團夥涉黑案開庭。擁擠的辯護席上,39名辯護律師中間,一個貌不驚人的矮個老人很快被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他是黎強的辯護人,西南政法學院教授,中國刑法界泰鬥級人物趙長青。
為“黑社會”辯護,趙長青並不樂觀。黎強去世多年的父親曾是西南政法學院職工,家屬找到趙長青時,他因為法律層麵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定性很模糊、律師的辯護往往“沒有價值”而婉拒,後來實在抹不開情麵才接手。
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定性難,重慶方麵似早有意識。2009年10月25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公安局,就以“三長”會議紀要的形式(渝檢會[2009]11號),印發了《關於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對於黑社會的“組織特征”進一步解釋。
趙長青在發表否認黎強涉黑的辯論意見時,旁聽席上就有重慶公安的“法律顧問”,他們態度不一。有人說趙長青“給西政長了臉”,律師王蘊采則認為趙隻是從理論上闡述,在區域控製性層麵,他們此前給公安關於黑社會性質定性的建議還是站得住腳。在法院的一審判決中,黎強被認定“犯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雖然惹上“黑社會狗頭軍師”的罵名,但趙長青,這位1997年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黑社會組織”相關問題國家級課題組組長的“黑社會專家”,他為黎強辯護的聲音還是引起了輿論關注。特別是黎強案中9人成功脫去“黑帽”,外界也將之歸功於趙長青,認為是泰鬥出場,支撐起同案律師們的信心。重慶市公安局所聘律師,有人則稱,趙長青之辯,令公安機關感到,相對於前期轟轟烈烈的掃黑抓捕,定罪是最大困境。
打黑,開始出現質疑之聲。周立太關於“支持打黑,但打黑不能擴大化”的觀點被放大;2009年 11月28日,在打黑風暴中落馬的重慶市高級法院執行局原局長烏小青在看守所內離奇自殺身亡,更引發了外界種種猜想。
輿論的天平,開始微妙地轉向。
“另辟蹊徑”,身陷囹圄
李莊之禍,讓律師劉洋意外“得福”———在錄像的前提下允許會見,但擔心被“套進去”,他一開始竟不知道如何詢問
李莊案的出現,又讓這種轉向由高潮跌回低穀。
北京律師群何時首次出現在重慶打黑審判中,沒有一個特別清楚的時間節點。周立太告訴本報,在2009年9月,就有北京的律師住在“黑老大”馬當的大世界酒店,試圖攬到打黑案的案源。在此之前,重慶200多名律師代理涉黑涉惡案件272件,隻在北碚的王興強案件中,有極個別四川省律師的身影出現。
根據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布的信息,截至2009年12月16日,到律協登記為重慶涉黑案被告人辯護的有8名律師,涉及6家律所,他們基本都是擔任主犯的辯護人,在此後的龔剛模、陳明亮等案件中,出現主犯辯護人多為北京律師,其他從犯皆為重慶本地律師的場景。
不論是前期的會見閱卷還是後期的庭審,北京律師與當地律師相比並無多大的優勢。北京律師楊航遠費盡周折,將近一個月才會見到當事人,劉洋在啟程赴重慶之前,還在為如何見到當事人馬當而焦頭爛額。
為龔剛模辯護的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選擇了“另辟蹊徑”,比如請刑法泰鬥們的專家論證會,以及“跨區域撈人隊”。他可能沒有留意到,10月19日,重慶媒體報道說,有司法界“及時雨”之稱的54歲重慶玉鑒律師事務所主任侯傑,在拿到家屬250萬元的律師費後,企圖行賄警方以換取 “犯罪情節較輕”,被警方查獲拘捕。
在會見中出格的言行終於惹禍上身。2009年 12月12日,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捕,法庭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高效,僅在一審8天後,李莊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一位重慶市公安局聘請的法律顧問也旁聽了李莊案的庭審,在他看來,李莊並不構成犯罪,但因李莊案已經“政治化”,他也沒有提出法律意見。
李莊落馬,並沒有為重慶方麵贏得一致的輿論支持,反而因媒體披露案件時“文革”式的語言、審判程序上的瑕疵引來了質疑;公訴人當庭爆出的“李莊嫖娼”更惹上“道德審判”之名。
聽到李莊被拘的消息,北京律師劉洋已經在趕往重慶的路上,雖然路上接到不少勸阻的電話,他還是去了。李莊撲朔迷離的“造假門”讓不少仍在履行職責的北京律師產生 “兔死狐悲”之感,被趙長青所鼓起的氣場,似乎又趨於低落。
但劉洋說,李莊之禍,亦讓他意外“得福”———在錄像的前提下允許會見馬當。不過擔心被“套進去”,劉洋一開始竟不知道如何詢問,過了一會,自我安慰“隻要自己不存心辦壞事,嘴裏不出現違反原則的話,應該也不至於把我怎麽樣”,方才重新找到感覺。
不過,在陳明亮團夥案件審理中,他最終還是忍不住“發飆”了:歧視律師把律師看成賊,隻會起到反作用。而2010年1月5日,龔剛模案開庭審理,同案嫌疑人樊奇航的辯護人北京律師朱明勇最後也特別對審判長說,“樊奇杭不是龔剛模,我不是李莊”。
李莊案發生之初,文強的辯護人———北京中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礦生用“律師界地震了”來形容,對於即將到來的文強案,這位一向口風謹慎的北京律師也態度堅決地拒絕了媒體,經常處於關機狀態。在律師高子程的堅持申請之下,控方終於在李莊的二審中安排證人出庭,對於結果,他沒有去想太多。
2010年1月20日,重慶市“兩會”開幕,“打黑除惡”自然是熱點話題,薄熙來和新當選的市長黃奇帆都稱,打黑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也不會搞擴大化。耐人尋味的還有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的發言,他闡述了“三不”:不因案多時緊而壓縮審判程序,不因輿論聚焦而動搖判案標準,不因罪行嚴重而限製被告人訴訟權利。
文強一審和李莊二審,都將是一把檢驗的標尺。
沒有"黑老大"的日子
黎強的重慶渝強實業有限公司,“線路和車輛,以前是什麽樣,現在還是什麽樣”。
不教訓下對方,我們就無法生存。
———“公交黑老大”黎強
黎強所用的攔車、砸車、信訪等手法,其他公交公司也使過,包括國有企業。
——— 重慶交通領域資深記者
正在醞釀新一輪公交改革,方案已經上報。
——— 重慶交通委員會外宣人員
“豬霸”王天倫鐐銬加身後,肉攤老板葉明自由了,可以到任意一個定點屠宰廠進貨。但最近半年來,他多數時候仍到王天倫的今普公司買肉。
“公交大佬”黎強被抓後,車身上標著“渝強”字樣的1000多輛沒有編號的巴士,繼續飛奔在重慶客運線上。渝強公司辦公室內,一如往常的繁忙與嘈雜。
沒有“黑老大”的日子,似乎並無太大起伏;而以往的種種黑道故事,能否徹底停演?
“以前啥樣,現在還是啥樣”
葉明是“以王天倫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受害者,2005年,因為跑去另一個定點屠宰廠——— 康隆食品公司進肉,被今普公司發現後遭毆打。
葉明的攤子在重慶市高新區渝州交易城農貿市場,那裏的肉攤老板都曾被要求,買肉必須到今普公司。而今,大部分攤主像葉明一樣,多數時候仍光顧今普公司。再走遠些,能買到稍好點的肉,但大家嫌麻煩。更現實的情況是,折算下來,利潤差不多。
“從王天倫被抓到一審開庭,那6個月,渝洲交易城農貿市場80%的豬肉來自今普公司。”辯護律師朱紅剛試圖以此證明,王天倫壟斷重慶主城區41%豬肉市場並非暴力所致。
同期的另一組數據是,今普公司宰豬約54萬頭,同比去年增加近22萬頭,朱紅剛認為,這又能撼動 “王天倫用暴力壟斷70%生豬源”的說法。
王天倫謝幕,今普公司仍是重慶屠宰業的龍頭。黎強下台,渝強公司暫由政府托管,但經營上一如往日。
渝強公司偏居於重慶巴南區一棟商住兩用的老樓的一角,辦公室狹小而灰暗,置身其中,讓人難以想象,它的主人身家上億。
麵對記者,從經理到工作人員都不願多言,說需征得專案組和巴南區宣傳部的同意。
專案組去年7月份進駐渝強公司,黎強案一審判決後,仍然天天來坐鎮。一名專案組成員說,因為黎強在上訴,還要二審。
“線路和車輛,以前是什麽樣,現在還是什麽樣。”渝強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小心翼翼地說。
“豬霸”一路綠燈
康隆食品公司老總甘在明最近心情不錯,公司去年宰殺生豬19萬頭,前年隻有11萬頭,增速可謂飛快。他曾多次被問及,這是不是跟王天倫被抓有關係。
“不好說,可能有一點關係。”甘在明確實沒感覺到重慶屠宰業的格局與秩序有何變化。重慶主城區十來個定點屠宰場,今普公司仍是行業龍頭,日均屠宰生豬2000-3000頭,今年元旦前後家家戶戶忙著做香腸、臘腸時,更是猛增至4500-6200頭,而康隆食品公司,日均殺豬僅五六百頭。
將生豬集中於少數幾家大型現代化屠宰場,是重慶最近十來年的努力方向,今普公司的誕生乃重要成果之一。
1998年起,《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開始實施,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製度逐步推向全國。2000年8月底,該《條例》在重慶落地。此時,王天倫在豬肉行業已打拚20多年,名下有家名為永紅公司的屠宰企業,坐擁“動物屠宰檢疫示範場”、“農副產品流通經營大戶”等殊榮。
大刀闊斧狂砍過後,成百上千的小型屠宰場消失了,保留下來的100多家都貼上“定點屠宰”的標簽,永紅公司是其中之一。
到 2003年,永紅公司產值達2.8億元,上交利稅2000萬元,但這不能讓王天倫滿足。他對重慶、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放心肉工程調查後,想投資2億元,從德國進口屠宰加工成套設備,按歐盟標準建設西南地區規模最大、設備最先進的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企業。當年5月,他把這些想法寫入信中,寄給時任重慶市長王鴻舉。
3天後,王鴻舉做出批示,予以支持。
接下來一路綠燈。當年6月份,王天倫從大渡口區政府手中拿到200畝地,綜合地價每畝5萬元,總計 1000萬元,使用年限為50年。但當年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這塊地的評估價是,3824.02萬元。7月份,他注銷永紅公司,成立今普公司,自己投資僅為 1600萬元,但外部輸血有2億多元(注:財政支持2339萬元,銀行貸款14300萬元,政府補貼4517.5萬元)。來年9月,公司正式投產,每日可宰生豬7000頭,當時規模為全國第二。
王天倫運氣好得一度讓人嫉妒。今普公司投產當年,重慶主城區屠宰場被狠砍,從100多個降至20來個。與此同時,高新區工商分局率先在全區農貿市場實行“鮮肉場廠掛鉤”製度,要求農貿市場和超市的鮮肉必須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尚未發現有公開資料顯示,該製度立即在重慶主城區全麵推行,但今普公司一口氣與多家農貿市場、超市、食堂簽訂協議,有高新區內的,也有高新區外的。
王天倫一躍成為“豬霸”,重慶市“農業示範龍頭企業”、“重點龍頭企業”等榮譽接踵而至。
“公交大佬”拚命突圍
初到重慶,一頭紮到主城區,記者試圖在馬路邊感受黎強的“公交大佬”地位,遊走良久,不見“渝強”公交。問公交車師傅,才知它已被擠出主城區。
打開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官網,可以找到更準確的答案:主城區現有9家公交企業,其中8家屬於國企重慶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剩下那一家——— 學海客運公司,渝強旗下的強勁公司控股49%。
黎強從巴南區起家,那裏名義上已成為重慶主城區之一,但在當地人的心理版圖上,它還是郊縣。“渝強”公交以巴南區為原點,向四周擴散,曾拚命擠向主城區,但在公交國有化政策的逼仄下,包括它在內的民營公交以敗北告終。
黎強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抱怨,2000年是民營客運公交的分水嶺:2月份,重慶市政府提出,中巴要退出主城區;10月份,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給民營公交戴上一個緊箍咒:在主城區,停止審批新公交線路,停止客運車報廢更新指標的啟用。自此,他頻頻使用攔車、打砸、信訪等非常方法爭線路、爭指標、爭客源。
以中巴為主的民營客運企業不斷受到擠壓。2002年,重慶推出“3改1”,即3個19座以下的報廢中巴換1個出租車指標,同時整合全市國有公交公司成立航母級的重慶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05年,實行“2改1”:即2輛20座以下中巴換1個出租車指標。與此同時,將原民營公交大車統編為“7”字頭,與國有公交車輛相區別。至此,2000年在主城區還平分秋色的國有公交和民營公交變成象與蛇,前者有公交車5000多輛,渝強公司等幾家民企僅剩470來輛。
一向高調的黎強聯係其他民營企業,提議每家出資300萬元,組建“共創公司”,如果公司董事因執行公司事務而被追究刑責,其他董事每人補助被追究者200萬元。這個想法雖未落實到紙上,他的怨懟已表露無疑。
“7”字頭公交車滿腹怨氣地上路了,飆車搶客成為常態,以至於網友戲言,乘客上車前要戴頭盔、穿防彈衣,購買百萬以上保額的意外傷害險。
2006年10月1日,一輛“7”字頭公交墜橋,造成30死20傷。案發前9個月,該車累計違章164次,平均不到兩天就有一次。
事情震驚重慶市政府,當月即劍指民營客運企業出台規定:線路營運車輛全部為企業自有自營車輛,不允許任何形式的營運線路私車掛靠經營;企業自有運營車輛不得少於100輛。
為保住公交指標,黎強隨即收購了八九家民營公交公司,但這沒有最終挽救他的命運。去年年初,重慶市政府決定,“7”字頭公交要全部退出主城區,一輛公交換一輛出租車指標。
渝強公司去年7月份的統計顯示,該公司擁有130條沒有編號的線路,1027輛車,基本行進於重慶主城區邊緣和區縣一帶,當地司機稱之為“城鄉車”。車子大多是私人的,掛靠在渝強公司名下經營。
理論上,民營公交還可能擠入重慶主城區,渝強公司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實際上沒希望。根據去年9月起實施的“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申請主城區線路經營權的企業,班線客運或公共汽車客運10座以上車輛不得少於500輛,固定資產不得少於5000萬元,並且禁止掛靠經營。主城區9家公交企業,有6家達標,而民營公交企業無一能跨過這道門檻。
惡性競爭如何根治
黎強自稱在重慶客運市場處於“弱勢”,而王天倫則一再聲稱“是政府給了我壟斷地位”,一審期間,身為富豪的他反複強調今普公司一直虧損。
對於虧損一說,康隆食品公司老總甘在明是相信的,“最近幾年,豬肉價格居高不下,屠宰企業遊走在微利和虧損之間,稍不小心就會賠錢。”
去年11月底,剛剛控股今普公司的上海梅林將王天倫告上法庭,稱其在董事長任上存在8000多萬元可能性的呆壞賬。
商務部副部長薑增偉去年8月份的一段話,亦似能作為佐證。
“定點屠宰製度實行10餘年來,屠宰廠由10多萬家減少到2.1萬家,產能過剩、布局不合理等問題仍較為突出。目前,全國生豬屠宰設計產能是實際屠宰量的1倍以上,一些省份甚至高達幾倍。定點企業普遍“吃不飽”,行業整體利潤率低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惡性競爭。”
王天倫無疑就是惡性競爭的典型標本。
黎強在庭審發言時,零零星星地給出一些走黑道的緣由:“在重慶,誰率先投入車輛運營,誰就更容易獲得線路牌照,這是所謂的市場規律”,“不教訓下對方,我們就無法生存”。
當地一名交通領域的資深記者稱,黎強所用的攔車、砸車、信訪等手法,其他公交公司也使過,包括國有企業。黎強被抓後,民營客運企業老板人人自危,大多躲出去暫避風暴,生怕被卷入其中。
問題叢生的重慶公交已被擺上手術台。繼去年出台第一部公交客運政府規章《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後,該市交通委員會外宣人員稱,正在醞釀新一輪公交改革,方案已經上報,但詳情不便透露。
屠宰業惡性競爭已成改革對象。薑增偉說,將對屠宰企業分級管理,逐步形成以跨區域流通的大中型現代化屠宰企業為主導,以麵向本地市場的小型屠宰廠(場)為補充的產業布局。支持屠宰企業以多種方式兼並重組,實現規模化、標準化生產和低成本擴張,提高行業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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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中的勞教潮
1月29日,重慶市未成年人勞動教養管理所擁擠的探望室。因被勞教人員增多,一些成年人也被安排在這裏。
我就帶了把小刀,你們怎麽可以就把我關一年?
——— 被勞教的陳安賢
刀具放於當事人的挎包中,並未開啟和亮出刀刃,更無行凶的主觀故意和行為,充其量是治安處罰,認定為尋釁滋事,毫無事實依據。
——— 律師陳渝
這是市裏統一的規定。
——— 重慶市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從去年7月10日到9月30日,重慶市警方開展了非法槍支和管製刀具治安綜合整治行動,共治安拘留 10372人,最終至少超過1000人被勞教。
“帶刀者”擠滿看守所
按照警方的理解,帶有彈簧鎖的刀具,不管大小,全是管製範圍,汽車站、廣場、甚至於菜市場都成為重點被盤查的場所
兩分鍾後,警察到了。那個向姐姐索要200元上網費的弟弟,被帶走,並且刑拘7天。警察從他身上繳獲了用來“威脅”家人的水果刀。他的罪名是“入室搶劫”。
姐姐李虞起初覺得,這不過是一起簡單的家庭糾紛,求助於警方也是因為“有困難,找警察”,“拘留是不是有些嚴重了”?
這個弟弟讀書不多,從小被家裏寵養,李虞和母親都有些束手無策,但也不相信弟弟會“動真格”。但事情遠非這麽簡單。7天後,2009年11月23日,弟弟並未按時回家。拘留的時間變成了“半個月”,隨後又遞增為“一個月”。
在第17天的時候,李虞接到了弟弟從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姐,快來救我,我被判刑一年了!”
在打黑風暴愈演愈烈的重慶,刑事拘留是當地派出所處理類似問題的慣用手法,李氏姐弟的遭遇不過是半年來發生在重慶普通人身上的一個縮影。從去年7月10日到9月30日,重慶市警方開展了非法槍支和管製刀具治安綜合整治行動,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此役共治安拘留10372人,最終至少上千人被勞教。
重慶律師陳渝手上也有幾起類似的案件代理。相比於李氏姐弟,陳渝覺得自己的當事人遭遇“那才叫荒唐”。陳安賢是陳渝的當事人之一,2009年9月19日,在重慶玩耍的陳安賢欲乘坐長途汽車回貴州老家,在重慶市南岸區南坪長途汽車站購買車票,安檢時,其挎包內有一把“一個指頭長的管製刀具”,當場被警方刑事拘留。
四天後,市民譙永剛亦有相同遭遇。當時他正和同伴黃某乘車前往工作地點。帆布包放在安檢的匝機上,警報器響了。帆布包被打開,露出一把水果刀(注:筆錄中寫著“水果刀”,實為一把20厘米長,帶有刀柄,單刃尖刀,帶鎖裝置的不鏽鋼刀),安檢員收繳了刀具,一名警察在保安的帶領下來到了現場,譙永剛就再也沒有回家,盡管家裏隻有個6歲的兒子。
帶“刀”上街在重慶變成一件危險的事情,管製刀具的範圍變得相當寬泛。按照警方的理解,帶有彈簧鎖的刀具,不管大小,全是管製範圍。開雙刃的刀具超過7厘米就是管製刀具;而單刃刀,刀尖小於30度,長超過10厘米就是管製刀具。“最短的管製刀具,刀刃隻有5厘米”。
據公安部1983年頒布的《對部分刀具實行管製的暫行規定》,管製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
“非法攜帶管製刀具者,一律拘留”的牌子隨處可見,汽車站、廣場、甚至於菜市場都成為重點被盤查的場所。在最開始階段,僅陳家坪汽車站一處,重慶警方便查出60位攜帶管製刀具的乘客,其中拘留了25人,沒收管製刀具69把。
來自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王雲生的說法,此次嚴打鬥爭規模空前,為重慶市1983年以來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動,各項打擊指標均創該市單月曆史最高。一時間全市公安監管場所關押量持續上升,部分看守所、拘留所爆滿。
有前科就得勞教
弟弟因“入室搶劫”勞教一年,李虞很憤怒:“哪有在自己家裏搶劫姐姐的?”民警解釋,“因為攜帶了管製刀具,並且嫌疑人有前科”
李虞的弟弟被勞教的地方是重慶市未成年人勞動教養管理所,盡管他已有20歲。因為被勞教的人數增多,一些成年人的勞教也被安排在這個原本救助失足青少年的地方。
1月29日這天,星期五,李虞與母親來得很早,但前來探望的人太多,不大的探望室滿滿當當,外麵的人伸長了脖子尋找裏麵的親人,裏麵的人掃描儀般分辨著擁擠的人群。李虞見到弟弟的時候已經接近中午。
隔著厚厚的玻璃,姐弟倆開始了三個月以來的第二次會麵。交流是借助有線電話完成的,李虞在這頭喊,弟弟在那頭聽,大多時候低著頭,沉默不語。他在裏麵已經待了三個月,距離一年的勞教期還有9個月的光景。他還沒有完全原諒姐姐。
“早知道這樣,當時無論如何也不會報警”。李虞說,弟弟在15歲那年曾因搶劫被拘役4個月,5年過去了,自己再一次以這樣的方式將弟弟“送了進去”,“這簡直不可原諒”。
在起初的拘留通知單上,李虞 看 見 弟 弟 的 罪 名 是“ 入 室 搶劫”。再次找到民警,這一次李虞卻是充滿了憤怒,“哪有在自己家裏搶劫姐姐的?”民警最後解釋說,這並不是判刑一年,隻是勞教,“因為攜帶了管製刀具,並且嫌疑人有前科。”
勞動教養根據的是1957年8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八次會議批準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最初的目的是對付“建國初期一些意在推翻政權的反革命分子”,後來擴展為針對一些流竄的、慣性的,不務正業或者賭博、賣淫嫖娼等屢教不改人員。
因在程序上是公安一家說了算,法院、檢察院無權幹涉審批過程,勞教被稱為“公安自留地”,近年來備受爭議。至少在過去的半年間,勞教的實行在重慶遭遇了挑戰。綜合多份半年來由重慶市勞委會下達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在攜帶管製刀具前提下,其共性在於,“隻要有前科”。
例如,另一份對於譙永剛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表述如下:曾因販運偽造國家貨幣、毆打他人,使用假幣被判刑和行政處罰,仍不思悔改,2009年9月22日,攜帶管製刀具竄至輕軌站,決定以尋釁滋事送勞教一年。
在被刑拘一個月後,陳安賢也收到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做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勞教審2009字第3479號),《決定書》稱,“因陳安賢販毒被刑事處罰,仍不悔改,又於2009年19月19日,藐視國家法紀,非法攜帶管製刀具竄至南岸區南坪汽車站等公共場所,送勞動教養一年。”
對此,重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在答複記者的采訪時,並沒有詳解理由,隻是告知,“這是市裏統一的規定”。
但同時,該委員會也強調,類似情況一般是以“尋釁滋事”論處,完全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不服,可以繼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慶律師代裕軍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製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現在的做法,於法不通”。
派出所有指標,無法翻案?
警方內部消息:派出所甚至被分配了“勞教”的指標,首次不達標的所長被警示,再次完不成任務“就地免職”
被勞教後,陳安賢一度表現得相當抵觸,聘請陳渝申請《行政複議》。陳渝說,第一次見陳安賢,他情緒激動,甚至大喊“我就帶了把小刀,你們怎麽可以就把我關一年?”;第二次再見陳安賢,則安靜了許多,“他告訴我,跟他一起被勞教的室友基本跟他的情況差不多,甚至還有大老板,也就安心了。”
來自警方內部的消息是,重慶警方有相關規定,在治安綜合整治行動中,凡發現攜帶管製刀具的一律刑拘,發現有前科的則馬上“勞教”。派出所甚至被分配了“勞教”的指標,首次不達標的所長被警示,再次完不成任務的“就地免職”。
重慶警方治安綜合整治行動也是始自去年 6月的重慶“打黑”的主要構件之一。當體媒體報道稱,王立軍局長幾次親臨前沿督戰,一名辦案民警透露,彼時作為重慶打黑除惡的重點時刻,“一切從重處理”,沒辦法,“是公安局長親自批的”。
尚未得到警方證實的消息稱,一些派出所為了完成任務,不惜花錢向超額的派出所購買“勞教人頭”,3000塊一個。李虞回憶,茄子溪派出所的民警是其家人請到家裏協調,在最終的文件中,這一行為變成 “民警在巡邏中發現”,一度令人疑惑。
李虞至今沒有給弟弟聘請律師,因為沒錢。平時,李虞跟母親經營著一家小麵店,每個月幾百到上千的收入,一家人勉強溫飽。她做得更多的就是按時來勞教所看看自己的弟弟,說說話,盡管極少得到回應。探視的時間到了,弟弟在裏麵哭,李虞也紅著眼睛離去。
聘請律師似乎也變得無濟於事。陳渝跟他的同事分別為自己的當事人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最終都被政府駁回。陳渝說,據他所知,到目前為止重慶尚未有一起此類行政複議申請成功。
陳渝以及多位重慶律師均認為,刀具放於當事人的挎包中,並未開啟和亮出刀刃,更無行凶的主觀故意和行為,“充其量是治安處罰,認定為尋釁滋事,毫無事實依據”。尤其要指出的是,對於當事人前科的“著重強調”,更是有違法製精神。
這些意見在行政複議中都未必采納。
一些人開始想其它的辦法“撈人”。一位在重慶當地頗有人脈的人士說,常規的脈絡關係已經不再被依賴。“法院的朋友說得很直白,隻要打黑風暴在,這些人的勞教就必須執行,哪怕是錯了,以後讓你獲得國家賠償都可以!”
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年內力爭抓獲上網逃犯9000名以上,並確定了今年公安工作的重點:以打擊“兩搶一盜”為主攻目標,進一步促使打黑除惡工作的常態化和整治治安亂點的經常化。
這也引發了另一類擔憂。此前,重慶知名律師曾多次表示,打黑除惡應該是個持續的過程,而不應該運動化,更不應該變成政治運動。“打黑本來就是政府分內的事情,如果運動化,很多事情就會擴大化。”
1月29日,重慶市新任市長黃奇帆再次公開表態,“打黑行動”是中央政府一直支持和倡導的正常的治安工作。在去年,打黑效果比往年好很多,並不是在“搞運動”,隻是下決心打黑後出現的一種集聚效應。
律師陳渝沒有對“重慶打黑”是否“運動化”發表見解。申請行政複議失敗後,沒有選擇行政訴訟,而是將陳安賢所有的材料轉交給陳戶籍所在地的一名律師,期待異地行政複議成功的機會。他說,相熟的辦案民警告訴他,這樣的行政複議,在重慶是“翻不過來的”,還是讓當事人回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行政複議吧,“沒有這裏的政治氛圍,或許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