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自稱17年唯一開支是嫖娼 數年消費12萬(圖)

核心提示: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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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2月5日報道 昨日,文強涉黑案進入第三天公開審理。質證從文強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開始。文強家庭3090萬餘元財產、支出以及其中1060萬餘元來源不明財產的證據,都由公訴人逐筆舉示。文強家總共擁有房產16套,遍布重慶主城。妻子周曉亞買保險就用了近240萬,此外還四處放貸甚至多地藏錢。

這些財產,勾勒了文強從1992年從巴縣縣委副書記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到案發的17年間“財富之路”,3000餘萬元中,犯罪所得占五成多,合法收入僅占一成。

昨天的庭審,文強單獨出庭對檢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其妻周曉亞並未出現在法庭上。麵對法庭,文強多次稱,“家裏的錢都是周曉亞管,家裏好幾套房子,我都不知道,家裏究竟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讓我質證,我能說什麽呢?”

公訴方的指控稱,文強家庭財產共計3094.465511萬元,其中,文強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1625.1464萬元,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406.492045萬元,其餘的1062.827066萬元財產,文強不能說明來源。

庭審過程中,檢方的舉證非常詳細,其折合3000餘萬元的財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股票以及查扣的文物、金銀首飾等物品。僅查扣的貴重物品,價值就達547萬餘元。檢方還現場出示了查扣的這些貴重物品照片,當展示在法庭上時,庭下旁聽席就傳來一陣驚歎:哇,這麽多東西啊!

訴辯雙方對於文強被扣押的物品,諸如手表,煙酒等來源問題存有分歧。公訴方稱,這個是屬於被告人舉證的範疇,已經給了文強幾個月的時間,但是一直沒有說明合理的來源。就此文強的辯護人楊礦生向法庭建議,再給予文強時間列出清單,說明來源,被法庭采納。

錢哪去了

買房:最貴的仙女山別墅造價160萬

文強妻子周曉亞之前稱,文強家隻有8、9套房子。然而昨日公訴機關指控稱,文強的房產升至16套。從文強夫婦在重慶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區的房產來看,遍布重慶主城,其中,價值最高的一套屬仙女山修建的別墅,造價160萬元。

周曉亞供訴稱,16套房產中,位於渝北區黃泥磅正和花園的房子,係用其表弟名義購買,加上在瀛丹集團預定的渝中區和渝北區的兩套房子,3套房子都是背著文強買的。而這3套房子,其中兩套現在都變成了爛尾樓。

文強則辯解說,16套房產中包含了曾經在單位時,分配的經濟適用房和集資建房,除此之外,大部分房產,自己不曾見過。文強的辯護律師稱,單位為了給領導幹部福利所分配的房產不應該算到其中,這並非文強自己用錢購買所得。

那麽周曉亞為什麽背著文強買了這麽多房子呢?檢方列舉周曉亞的證言稱,是擔心文強和自己離婚,所以“留條後路”。之所以記得這麽清楚,是因為周曉亞喜歡用筆記本記賬,每一筆“進賬”都有記錄。

投資:文強收藏名酒,老婆炒股、買保險、放貸

檢方稱,文強家有21個銀行賬戶,有存款90萬餘元,另外還花費了238萬元購買了四份保險,並投資了十餘萬元在股票市場,這些累計計算達343萬餘元。這些投資大都受益很差。

此外,文妻周曉亞也四處放貸。其中包括借給美容院老板45萬元、借給房地產開發商50萬,包括家裏的鍾點工,也向其借了8萬元等等,這些借款累計達155萬元,包括借給文強的弟媳謝才萍50萬元。除了放貸,周曉亞也在周紅梅的介紹之下,參與了包括護坡工程、開辦工廠等七項投資,總計為308萬元。

對於公訴方當庭出示的證據,文強表示,這些家裏的投資,基本都是“第一次聽說”。

在檢方出示的證據中,文強家的貴重物品已經梳理清晰。36件工藝品、60餘幅字畫、24支手表、9件文物、56件首飾和181件酒,其中包括價值364萬元的張大千的青綠山水畫、佛頭、價值31萬元的唐卡和曆史上的8大名酒等,總價值564.365萬元。另外,還查到已經轉移他處的一塊11萬元的勞力士名表。

文強表示,從其家搜出的東西,他認可,對價格,則不認可。他說,大家都知道他喜歡收藏酒,曆史上的八大名酒、十大名酒,隻要缺什麽,自己都會想盡辦法買到。

嫖娼:付給強奸罪涉案女子12萬“嫖娼款”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文強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17年(1992至2009),工資的收入總計是47.3萬元,其妻子周曉亞的工資收入總計為34萬元。同時,其裝修三套房子共計136萬餘元、購買兩輛汽車34萬元的支出也被認定合法。

對此,文強表示,在重慶期間的工資收入除去基本工資,還有績效津貼以及破案獎金等收入,“每次破大案,都是有獎金的”文強表示,當初就在這個法庭(五中院審判庭),審理張君的時候市裏的領導曾當場拍板“給了5萬還是10萬的獎金哦”。

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檢方宣讀這段筆錄後,文強提出了異議。就此文強當庭表示,“如果你們說這是嫖娼款,我倒是樂於接受的,但是你們不是說這是給被我強奸的女子的麽?”

藏錢:蓄水池、辦公室藏錢近千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文強有現款2000餘萬,取自魚塘。昨天,公訴方的舉證稱,有近600萬元的現金來源並非魚塘,而是在其一個遠房親戚的樓頂蓄水池。

周曉亞的弟弟周澤新證言稱,自2005年起,姐姐周曉亞就將部分現金交給其保管。2009年6月,周曉亞知道文強要出事,就讓他把錢轉移。檢方舉證稱,根據查扣清單,共從蓄水池中起獲人民幣110餘萬、港幣113萬餘元、美元57萬元以及少量歐元和澳元。檢方指稱,2005年和2007年,文強先後將辦公室內裝有41萬元的紙袋和裝有270萬元的旅行箱交給下屬黃代強和袁元代為保管。

新聞鏈接

“最富黑老大”陳明亮一審獲死刑

文強充當其犯罪團夥保護傘

昨日上午,重慶市三中院對陳明亮等3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7項罪名數罪並罰,判處陳明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團夥組織者馬當獲無期徒刑,雷德明死緩,周勇死刑。宣判後,陳明亮、雷德明、馬當等14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9月,被告人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等人合夥在重慶市渝中區設立重慶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雲夢閣俱樂部。陳明亮、馬當、雷德明采用拆分雲夢閣股份利益拉攏等手段,糾集、網羅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以雲夢閣和大世界酒店為據點,組織大量婦女賣淫,獲取大量非法收入;在澳門從事洗碼活動,非法組織境內私營企業主到澳門賭博,獲取巨額傭金。

此外,該組織還從事販賣、運輸毒品行為。通過強索債務和插手糾紛,獲取非法利益。該團夥以非法持有的槍支、彈藥、管製刀具等凶器進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動。團夥組織者馬當,曾向文強行賄1萬元,文強充當了雲夢閣俱樂部的保護傘。

其餘團夥成員分別被判處17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庭審時,因被告人袁代林身患嚴重疾病,法院依法裁定對其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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