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兵,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他在收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賄賂後,指示手下偽造證據,致使瑞星競爭對手東方微點公司高管田亞葵被非法關押11個月。昨天,於兵因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當庭表示認罪。
■審前
被害人中年白發現身
昨天上午8點,市一中院傳達室門前人頭攢動,其中有幾十人是來旁聽於兵案的。由於此案號稱北京公安最大腐敗案,所以吸引了30多家媒體的記者。
一位身著黃色皮夾克、頭發花白的中年男子,首先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追問後,記者得知,此人便是遭到於兵陷害的北京東方微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田亞葵。他因被於兵誣陷而被羈押11個月和取保候審12個月。
雖然是中年白發,但田亞葵的精神狀態很好。田亞葵告訴記者,在看守所裏,鍛煉身體是他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他決不能讓身體垮了。目前,他已經回到東方微點公司繼續工作,並向檢方申請了國家賠償。目前,市檢一分院已經受理了申請,並啟動了程序。由於田亞葵的申請和於兵案有關,待法院對於兵案作出判決後,檢方將依程序對國家賠償的申請作出結論。
由於田亞葵是證人,他未能獲準進入法庭。
東方微點公司的10多名員工前來旁聽此案。他們告訴記者,此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微點軟件上市受阻近3年,員工們的收入也隨之降低。員工們說,在法院對於兵案作出判決後,微點公司將會起訴瑞星公司索賠。
■庭審
潛逃南非被勸返回國
由於座位有限,記者沒能進入法庭旁聽。據知情人士透露,庭審於9點半正式開始。
檢方指控,於兵案的涉案金額共1400餘萬元,其中受賄上千萬元。於兵被指控一共受賄4筆,全是他任市公安局網監處處長期間所為,行賄者是4家網絡公司。其中瑞星向其行賄達420餘萬元,是被指控的第一項。據了解,於兵受賄采用簽假協議等形式,他受賄所得都買了字畫,其中一張畫就值近300萬元。
於兵被指控犯徇私枉法罪,是因為他收受瑞星公司賄賂後,指示手下的張鵬雲、齊坤,偽造證據對原瑞星副總裁兼海外銷售部總經理、東方微點公司副總經理田亞葵立案偵查,致使田亞葵因偽造的證據受到法律的追訴,被非法關押了11個月。案發後,於兵潛逃至南非,後於2008年9月被最高檢勸返回國,9月10 日,於兵被市檢察院批準逮捕,9月18日被抓捕歸案。
庭審於昨天下午4點結束,於兵起初否認檢方指控,但到最後,他表示對貪汙、受賄、徇私枉法三項指控認罪。
■背景
徇私枉法製造冤案
據了解,2005年10月21日,“破獲國內首例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案”的新聞對外正式發布,由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劉旭創辦的東方微點公司,在“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的新聞傳播下名譽掃地。
此後,東方微點副總經理田亞葵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等罪名被警方刑事拘留。然而,經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證的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上網的ADSL在案發時並未開通。另外所謂的田亞葵“激活”4種病毒,經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重新鑒定,在田本人的筆記本電腦中僅發現上述4種病毒中的3種,且從未被激活過。
案情終於大白於天下。2007年11月20日,田亞葵在被羈押11個月和取保候審12個月後,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對田亞葵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而微點主動防禦軟件在2008年2月拿到了被阻撓近三年的銷售許可證。
此後,為了討回公道,劉旭開始取證、上訪、舉報,此案終於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2008年7月,北京市紀委接到實名舉報,反映於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問題。經查,於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賄賂。
2009年8月,於兵的手下張鵬雲、齊坤被市一中院判刑。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原副科長張鵬雲,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網絡管理處原副處長齊坤,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於兵徇私枉法經過
1.
緣於競爭
2003年,被稱為“中國殺毒軟件第一人”的劉旭,辭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總工程師一職,離開他工作了10年的瑞星公司。 2005年1月,劉旭成立東方微點公司,原瑞星副總裁兼海外銷售部總經理田亞葵離開瑞星,投靠劉旭,擔任東方微點副總經理。2005年7月,東方微點公司研發的微點主動防禦軟件即將上市,這是與殺毒軟件思路完全不同的防病毒產品。瑞星感到競爭壓力。
2.
收錢介入
就在微點軟件即將上市時,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處長於兵在收受瑞星公司賄賂後,指示手下對東方微點進行“防病毒公司資質調查”,並得出“東方微點未采取安全防範措施”的結論。此後一個月內,東方微點公司管理和研發人員開始被頻頻傳喚。2005年7月21日,辦案人員將扣押的裝有東方微點公司核心技術的計算機送到了瑞星公司。
3.
虛假定損
2005年8月,於兵指示時任網監處案件隊副隊長的張鵬雲和時任網監處產品管理科副科長的齊坤,到北京思麥特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調查了解公司電腦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損失的情況。在得知上述兩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於兵仍授意讓思麥特公司和健橋公司分別出具了10萬元虛假損失證據材料。
4.
篡改結論
2005年8月27日,為證實從上述兩家公司查到的蠕蟲病毒是從微點公司副總經理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中傳播出來的,於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專家進行論證,但論證過程中並沒給專家如實提供材料。論證結束後,於兵又授意將專家所作不確定性論證意見更改為“可以確定”。
5.
欲加之罪
2005年8月30日,田亞葵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網監處稱其“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影響計算機係統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後果”。
6.
幹預上市
2005年9月6日,國家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檢測中心收到公函,以微點公司涉案為由,要求其對微點產品不予檢測,迫使微點公司防病毒產品無法取得上市資格。
■對話劉旭
“感謝正義的人”
記者:在微點公司陷入“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後,您做了很多努力,使冤屈可以昭雪,在這個過程中令您感觸最深刻的事情是什麽?
劉旭:最難的應該是取證。在這個過程中,令我至今不能忘懷的,是很多正義的人透露一些內幕,我非常感激。
記者:田總被錯誤羈押,給他和公司帶來了哪些影響?
劉旭:在這之前,田總是一頭黑發。田總愛寫,他在裏麵寫了很多,就算自我調節吧。“窗外禮花放,屋內歌飛揚。笑容寫臉上,坐牢又怎樣。男兒當自強,佳節不想娘。待得百花香,再難也無妨。”這是田總在看守所期間寫的。
在田總被羈押期間,恰逢他的女兒中考。中考對於學生很重要,但是那個時候,小孩子不光是爸爸不在身邊,而且還要承受別人說“你爸爸傳播病毒”的冷嘲熱諷。
對於我們公司,軟件的上市被無端阻止,推遲了3年之久。這段時間公司上下各方麵的損失不低於3000萬。
記者:瑞星公司行賄司法人員,給微點公司造成這麽大的損失,您打算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嗎?
劉旭:是的。等於兵的這個案件判決以後,我們肯定要以這個事實為基礎,起訴瑞星公司。
記者:從您在瑞星10年,從當時的“沒有劉旭就沒有瑞星”,到現在和瑞星的水火不容,如果讓您用一句話來說您的感受,您會怎麽說?
劉旭:我隻想說,做企業就是做人,一個企業的生存,絕不是靠使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