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緬甸新娘紀實:以為來中國就能過上好日子(組圖)


穿過雲南4060公裏的邊境線,通過境內外人販子的勾結,越來越多的緬甸等外籍女子被拐賣到中國。她們為什麽會被拐賣?“買家”是誰?人販子如何分贓?被拐女子怎樣被解救?拐賣團夥又是如何被公安機關抓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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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瑞麗口岸。一緬甸女子正通過邊檢進入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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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審“拐賣夫妻檔”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崔曉林/雲南瑞麗、文山,緬甸木姐報道

穿過雲南4060公裏的邊境線,通過境內外人販子的勾結,越來越多的緬甸等外籍女子被拐賣到中國。

她們為什麽會被拐賣?“買家”是誰?人販子如何分贓?被拐女子怎樣被解救?拐賣團夥又是如何被公安機關抓獲的?2009年12月下旬,《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遠赴中緬邊境,對公安機關掀起的硝煙正濃的打擊拐賣戰役進行跟蹤采訪。通過調查,跨境拐賣婦女這條龐大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麵 。

黃昏時分,遍體鱗傷、又冷又餓的緬甸女孩萬美玲(音譯),從關她的小房子裏逃了出來。在陌生的大山裏走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時候,她終於看見了山腳下的公路,微弱的曙光中,那條路若隱若現,猶如一條小河伸向遠方。

癱坐在潮濕的路基上,望著眼前不斷閃過的汽車,萬美玲已沒有了喊救命的力氣。她不知道順著這條路,是否能回到緬甸,更不知道這裏並不是她要去的中國安徽,而是距安徽千裏之外的四川峨眉山區。

20歲的萬美玲家住緬甸仰光。2009年10月底,緬甸人販子謊稱帶萬美玲去“中國安徽打工掙大錢”,把她騙來中國,並轉手賣給了四川籍人販子。四川人販子把萬美玲關在山村的小屋子裏等待買主。不堪屈辱和打罵的萬美玲,從關她的小屋子裏逃了出來,在山裏走了一天一夜,最終昏倒在了公路旁。

一個好心的司機把渾身冰冷的萬美玲送到了峨眉山公路收費站,收費站打110報警,110叫來了救護車……幾經周折,兩個月之後,萬美玲被解救回了緬甸。

2009年12月17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緬甸木姐市的一個救助站,見到了驚魂未定的萬美玲,回憶起“被賣”的經曆,萬美玲失聲痛哭……

被拐“緬女”人數一年暴漲四倍

在距緬甸木姐市城區不遠的一大片農田中間,有一幢孤零零的三層小樓,這看似破舊的房子,卻有著特殊的身份——緬中木姐打擊拐賣婦女兒童辦公室。

2009年12月17日傍晚,記者在翻譯人員的陪同下,走進了這幢小樓。“具體數字不便說,但我可以告訴你,2009年,緬甸女性被拐賣到中國的人數,是2008年的4倍,情況非常糟糕。”該辦公室負責人密妮吳(音譯)表示。

盡管密妮吳不願透露被拐賣婦女的具體數字,但來自雲南省公安廳的資料顯示,目前,在中國與越南、老撾、緬甸交界的4060公裏的邊境線上,正有數不清的“萬美玲”們,不斷被人販子拐賣到中國。

對於被拐賣“緬女”的真實情況,雲南省德宏自治州瑞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林惠明表示,2007年,通過瑞麗警方移交緬甸的被解救“緬女”人數是54人,2008年是87人,2009年是268人,“這隻是冰山一角,緬甸方麵的做法是,隻有家屬報案,才會立案並要求中方幫助解救。但問題是,大多數家屬其實是被蒙在鼓裏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女兒或者姐妹是被‘賣’到了中國。”

林惠明表示,在緬甸籍人販子的“忽悠”下,家屬們一般都會“放心”地以為,孩子是去中國過好日子的,隻有一些瞞著家裏跑出來的,還有被賣到中國後,找機會給家裏打電話求救的女子,才最終被認定是被拐賣了。“所以,‘緬女’被拐賣到中國的真實數量,根本無法統計。”

2009年12月14日,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打拐隊隊長李順瓊告訴記者,自2009年4月9日全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雲南省各級公安機關屢破拐賣婦女兒童大案要案;共破拐賣婦女兒童案件466起,其中,偵破部、廳督辦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01名,包括3名公安部通緝的A級逃犯;摧毀犯罪團夥22個,解救被拐婦女兒童342名。

“拐賣夫妻檔”牽出驚天大案

2009年7月,瑞麗警方破獲了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4·24特大跨境拐賣婦女案。“這個團夥共拐賣緬女90多人,這還是不完全統計。盡管我們打掉了這個新中國以來最大的跨境拐賣婦女犯罪團夥,但在暴利的驅使下,仍有人在鋌而走險。”林惠明告訴記者,4·24專案共抓獲以緬甸人也謬、貝達溫為首的犯罪嫌疑人70多人,“每次集中提審,我們都得租兩輛大巴車去監獄提人,場麵很‘壯觀’。”

據林惠明介紹,4·24專案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要案,公安部和雲南省公安廳對此案極為重視。“這個拐賣團夥人數眾多,成員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大團夥中包含著小團夥,很多團夥成員之間是兄弟姐妹、親戚朋友、表姑表嫂等親密關係,這為偵破帶來極大難度。”林惠明告訴記者,也有一些拐賣團夥成員,其本身就是被拐賣到中國的受害者,受暴利驅使及報複心理,自己被賣到中國後,轉而開始騙別人,從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

2009年7月初, 當地人在瑞麗鄉下的農田裏,發現了一具女屍,經知情人辨認,此女為緬甸籍女孩馬裘裘度(音譯),經鑒定,此女係他殺,且手段殘忍。

此案偵查過程中,一個瑞麗當地的女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她的名字叫“喊榮”。

“喊榮是傣族女子,36歲,離異並再婚,前任丈夫是緬甸人,精通緬甸語。”林惠明告訴記者,緬甸女孩被殺之前,曾有人看見她和喊榮在一起有說有笑,女孩被殺後,喊榮卻消失了。“我們是在半山腰的窩棚裏把她抓獲的。據喊榮供認,緬甸女孩馬裘裘度被人販子拐賣到了中國,由於身體不好遭遇買主‘退貨’,人販子把女孩帶到農田裏殘忍地殺害了。此前,喊榮一直在這個特大團夥裏做聯絡人兼翻譯。馬裘裘度就是她親自從邊境線上移交給中國人販子的。喊榮的現任丈夫丁某也是這個拐賣團夥的成員,兩個人是不折不扣的‘拐賣夫妻檔’。”

2009年12月18日下午,記者在瑞麗刑警大隊的審訊室裏,見到了戴著手銬的喊榮夫婦。喊榮一再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幫人“買媳婦”是違法的,現在很後悔。喊榮的現任丈夫丁某40歲,此前一直做木材生意,和喊榮結婚後,他便“改行”和妻子一起做起了“人口生意”。“我們寨子,還有臨近的寨子裏,至少有1000人在幹這事兒(拐賣緬甸婦女),這麽多人都在做,我就覺得是正常的事了。”喊榮的丈夫向記者表示說。

“我們以喊榮夫婦為突破口,順藤摸瓜,最終陸續抓獲犯罪嫌疑人70多名。”林惠明告訴記者,“但由於跨境拐賣婦女案件的特殊性,目前尚不能確定這個團夥到底拐賣了多少人,很多被賣到內地的女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緬女”最高賣到5萬元

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緬甸女子被拐賣到中國?中國的“買家”是些什麽人?“拐賣團夥”成員之間如何聯絡?如何分贓?賣一個“緬女”能賺多少錢?隨著記者采訪的不斷深入,這條龐大的灰色產業鏈漸漸浮出水麵。

“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令一些鄰國的百姓對中國充滿向往。而在我國山東、安徽、湖北、河南、福建、四川等省份的欠發達地區,不少大齡男青年找不到媳婦,索性就花錢買一個老婆。這是導致販賣人口市場‘供需兩旺’、案件高發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李順瓊隊長分析認為。

2009年12月19日,昆明一家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李小姐向記者講述了她在緬甸的經曆:“那次我們去緬甸仰光旅遊,當地一個賣食品的中年婦女見中國遊客衣著時尚,且花錢大方,便拉著我的手對我說,‘求求你,請把我女兒帶走吧,帶到中國去過好日子。’”

采訪中,不少基層幹警向記者表示,除了被賣到農村做老婆,一些年輕貌美的緬甸、越南籍女孩,還被拐賣到洗頭房等場所,成為了“按摩女”。“我們曾一次解救過50名越南女孩。這些女孩被拐賣到中國某沿海發達地區,從事色情服務。”地處中越邊境的雲南省文山州刑偵支隊支隊長李文庭告訴記者。

“20世紀70年代,雲南就已經出現了買緬甸、越南女子做老婆的事,但那時隻是個別現象。而目前,這種現象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產業。其‘家族式’、‘集團化’特點越來越明顯。”林惠明表示,在中緬邊境地區,兩國邊民在語言、文化傳統、生活習慣等方麵有很多相似甚至相通的地方,這為兩國人販子能夠“順暢合作”提供了天然條件。

據介紹,一般情況下,把緬甸女孩拐賣到中國大致分為五個步驟:首先,緬甸人販子先在本國內物色“產品”(年輕女孩),選定目標後,開始以“去中國打工掙錢、旅遊、給找個好婆家”等為誘餌,致使目標上鉤。接下來,緬甸籍人販子會把有可能被帶到中國的女孩年齡、相貌、身材、性格等信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雲南邊境地區的人販子。第三步,雲南人販子與中國內地的人販子聯係,尋找買家,並與“買主”談好價錢。第四步,雲南人販子與緬甸人販子在中緬邊境的中國一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最後一步是運輸,把“產品”安全而秘密地交到最終買家的手裏。

“偵查中我們發現,不少被拐賣的‘緬女’被多次轉手,到最後,沒有人知道這個女孩的下落,這也為我們的解救工作帶來很大麻煩。還有一個新情況是,已經有拐賣團夥在瑞麗建立了地下窩點。緬甸人販子在瑞麗租房子住下來,他們負責與下一鏈條洽談業務,負責‘產品’的‘銷售’和交接,這就像‘拐賣集團’在雲南設立的辦事處。”林惠明告訴記者,拐賣團夥還有另一個顯著的特點:在已抓獲拐賣團夥成員中,37%是女性。

瑞麗打拐隊付發雲警官告訴記者:“在案件審理中我們發現,‘緬女’的價格上漲很快。2008年,年輕貌美,身材又好的緬女最多能賣2萬~3萬元人民幣,條件差的‘緬女’有時候不到1萬元就出手了。但是2009年,長得再差的緬女,最低價格也在38000元以上,低於這個數免談,條件好的能買到4萬元甚至5萬元。‘人口市場’的火爆,令那些人販子更加膽大妄為。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說明近年來,在個別地區‘買個老婆過日子’的事情漸成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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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的相對緩慢,令周邊國家的邊民對中國充滿向往。圖為緬甸木姐市區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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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線上,一位附近居住的緬甸居民正以這種方式“回國”。

解救“緬女”

作為瑞麗打拐辦專職翻譯官,傣族女警官孟玉蓮精通傣語、景頗語、緬甸語等語言,是中緬邊境知名度很高的“名人”,平時,孟玉蓮負責中緬打拐機構會晤及交流的語言和文字翻譯工作,即與解救回來的緬女進行交流、做詢問筆錄時進行語言翻譯。“那些被拐賣女孩的經曆都特別慘。剛開始的時候,我每次陪她們做筆錄都會流眼淚,做一次筆錄得哭好幾回。”孟玉蓮告訴記者。

鑒於越演越烈的跨境拐賣,公安部及雲南省公安廳在雲南省河口、瑞麗、章風、猛臘等邊境縣、市建立了打擊跨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執法合作聯絡辦公室。與此對接和呼應,邊境的另一方也同時建立了4個辦事機構。這些辦公室和機構的主要職能,是打擊跨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曾去過的“緬中木姐打擊拐賣婦女兒童辦公室”,其對接單位,就是設立於瑞麗的“打擊跨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執法合作聯絡辦公室”,瑞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林惠明既是打拐辦的負責人,同時也是這個機構的聯絡官。

“2008年以來,無論國內哪個省份解救出來的被拐‘緬女’,都要通過我們這個聯絡辦公室移交給緬甸政府,目前,已有489個緬女通過我們這裏回國。我們這裏總是很‘熱鬧’,很忙碌。”林惠明告訴記者。

在林惠明的辦公桌上,擺放著幾大摞厚厚的卷宗,這些卷宗是被解救“緬女”的詢問筆錄,裏麵記錄著她們被拐賣的經曆。

雲南省公安廳打拐隊隊長李順瓊向記者透露,被拐賣到中國的緬甸女子年齡最大的57歲,最小的隻有11歲,親姐妹同時被拐賣的情況時有發生。李順瓊曾去過眾多省份解救被拐“緬女”,在她看來,解救工作意義重大,但是困惑也不少。“有時候,一起解救回來好幾個“緬女”,我們女幹警和她們都是手拉手走路的,這看似‘親密’的舉動,其實另有深意:我們是怕她們逃跑。”李順瓊告訴記者,一些“緬女”不願意被解救回國,她們中有的已經和他的“丈夫”有了小孩;有的產生了感情。有些“緬女”是哭著離開買主家的,有的在解救途中又跑回了買主家,有的甚至拚命抵抗,死也不願意回國。

“但更多被拐賣‘緬女’的經曆非常悲慘,曾經有被救出來的緬女哭著給我們下跪,表達謝意,也有‘緬女’發誓這輩子再也不來中國了。被騙的‘緬女’,大多數是文化水平比較低的農村女孩,也有大學生、技校學生被拐賣到中國的。”

李順瓊告訴記者,打拐工作幹時間長了,會產生“職業病”, “我都做下病了,走在大街上,看見緬甸女子和中國人在一起,就會想,這個‘緬女’不會是被拐賣了吧?”

跨境打拐:艱難中前行

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董家祿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2007年12月,按照國務院製定下發的《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08-2012年)》要求,雲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擔任組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曹建方擔任副組長,省直32個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雲南省預防和反對拐賣婦女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省深入開展反拐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董家祿表示,近年來,跨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已成為影響東南亞特別是湄公河流域國家婦女兒童安全的國際問題。雲南省邊境一線公安機關積極加強與鄰國警方的警務合作,與老撾、緬甸、越南等國邊境地區警方建立情報信息交流、會談會晤、辦案協作等機製,共同打擊跨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2005年至2009年底,全省共破獲拐賣婦女案件5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626名,摧毀犯罪團夥121個,解救被拐婦女835人。

“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光靠公安部門去打擊跨國拐賣,還遠遠不夠,必須要有一個多部門參與的聯動機製,才能從根本上遏製拐賣人口犯罪活動,比如民政部門、婦聯、法院等單位應積極參與進來。”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二處錢亞靖副處長對記者說。

他表示,《刑法》第241條明確規定: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可以看到,此法律規定有利於被拐婦女兒童的正常解救工作,但是,對‘買主’卻難以起到震懾作用,客觀上造成對買方市場的打擊不力,導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屢打不絕。”

董家祿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打擊跨境拐賣婦女犯罪麵臨兩個難點:

一是由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多屬團夥作案,犯罪成員眾多,且多是單線聯係,加之被拐婦女經多次轉賣等因素,給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帶來諸多困難。

二是辦案周期長,警力不足、經費不足。因為拐賣婦女犯罪流竄作案特點突出,犯罪戰線長,公安機關跨省開展調查、抓捕、解救等工作涉及地區多。

“麵對越來越多的跨境拐賣婦女案件,我們感到壓力重重、責任重大,但不管麵臨什麽樣的困難,我們都會義無反顧地走下去。”董家祿表示。被拐“緬女”筆錄

——我叫義義野,牙豈族,今年19歲,家住緬甸木果木那木達村。2009年7月2日,我表姐鄧幾把我帶到瑞麗,說是要給我找個賺錢的工作。在瑞麗,表姐把我交給了一個中國姐姐。我和這個姐姐坐了兩天的火車,又坐汽車,來到了一個房子。房子裏有2個男人1個女人,姐姐指著其中一個男人對我說,以後你就是他老婆了,跟他好好過日子吧,我當時嚇壞了,就哭了起來。我求那個姐姐帶我回家,可是她不理我,後來,我看見那個男人把很多中國錢交給姐姐,那錢是紅色的,一捆一捆的,像紅磚一樣。

那天晚上,我就成了那個男人的老婆,我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也不知道他多大年紀。後來,我偷偷給家裏打電話,再後來,警察來了,把我送來了這裏(瑞麗市公安局)。

——我叫萬美玲,20歲,家住緬甸仰光。2009年10月,一個緬甸男人說可以幫我在中國找到好工作,把我騙到了中國。一個中國男人把我關在很黑的屋子裏,先是用繩子綁著我,讓一個一個男人在窗戶外麵看我。我哭得眼睛都腫了,那個男人見我總是哭,就開始打我,我的臉上、胳膊上到處都是傷……警察把我救出來後,帶我去醫院治病,後來我知道我得了肺結核,治好病我就被送到這裏來了。我一句中國話都不會說,別人也聽不懂我說的話,我都快瘋了,那天在醫院裏,警察讓我聽手機,裏麵有人用緬甸話問我叫什麽名字,聽到我熟悉的語言,大哭起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後來我知道,那個說緬甸話的人,就是這裏的孟姐姐。

——我叫格裏裏莎,37歲,家住緬甸仰光。2006年5月,我被賣到了中國福建的農村,給一個農民當老婆,那個人又老又醜,對我也不好,總是把我關在屋子裏不讓我出去。有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跑了出去,我坐汽車到了泉州市,在長途汽車站,我認識了一個姓張的中年人,他每天騎摩托車拉客掙錢。他把我帶回家,我就和他過日子了。2008年2月,我為這個男人生了一個兒子。現在我要被送回緬甸了。我惦記在福建的丈夫和兒子,我不想回去。但我知道,在緬甸我的家人也很想我,我也想他們,這真是太痛苦了。

——我叫米佳也,19歲,家住緬甸木姐。2009年6月,我和同村的3個姐妹還有另外3個緬甸女孩一共7個人,被4個男人2個女人帶到了中國,本來我們說好了要來打工的,但是晚上的時候,他們把我們鎖在屋子裏不讓出去,我們就懷疑是被騙了。後來一個姐妹偷聽了那些人說話,才知道我們要被賣到別的地方給中國人做老婆。半夜的時候,姐妹們一起用力,把門鎖撬壞逃了出來。剛到外麵,我們就被那些人發現了,於是我們在黑夜裏四散逃跑,我和別的姐妹跑散了,就坐在一家飯店門前哭,被好心人送到了政府……

記者手記

“出入自由”的中緬邊境

崔曉林

抄近路,趟小河,鑽柵欄——在中緬邊境線上,緬甸邊民非法入境現象如家常便飯般平常而簡單。記者在邊境采訪期間,親眼見證了緬甸邊民“不走口岸鑽柵欄”的“自由出入”方式。

位於雲南省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國境線全長503.8公裏,作為德宏州的一個縣級市,瑞麗的邊境線為169.8公裏。記者從德宏州官方渠道了解到:“瑞麗與對麵的緬甸國家級口岸木姐市之間,有大小渡口和通道36個,是雲南邊境界碑最密集和渡口通道最多的地段……”但除了這些通道,記者實地看到的,還有成百上千條“民間通道”。

在這裏,兩個國家的距離近得令人咋舌:透過邊境線上的鐵柵欄,你可以清晰看見對麵人家晾曬的衣服,而用瑞麗打拐隊警官付發雲的話說,晚上睡覺,都聽得到對麵的呼嚕聲。

老付告訴記者,瑞麗與木姐之間的邊境線上人口密集,村莊密布。在一些地區,邊境線甚至“穿村而過”,“在一個傣族村寨,邊境線從一戶農舍穿過,令這座房子變成了‘一屋兩國’。成千上萬條田間小路,蜘蛛網一樣連接著彼此的村莊,很多緬甸邊民來瑞麗,從來不走海關,隨便走過農田、鑽過樹林就到了中國,‘自由’得如同去鄰家串門。”

169.8公裏的邊境線,除了瑞麗海關兩側約兩公裏範圍內,用鐵柵欄間隔開來以外,其餘地區均毫無遮攔。2009年12月16日下午,付發雲駕車帶記者繞兩公裏的鐵柵欄走了一圈,眼前的景象令記者感觸頗深:莊嚴的國界鐵柵欄上,到處是人為破壞形成的“窟窿”。一路上,記者看見一些緬甸邊民不斷鑽過鐵柵欄,以完成自己的“出國”、“回國”之旅。也許早已習慣了這種方式,他們在“鑽進”中國的時候,根本不避諱什麽,甚至連記者對著他們拍照,他們都不予理會。

“中緬兩國政府也曾聯手打擊非法出入境行為,但是,情況時好時壞。我們必須打擊跨國拐賣犯罪活動,但我們又不可能在169.8公裏的邊境線上全線看守,你說我們該怎麽辦?”回來的路上,付警官的臉色一直很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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