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律是無情的。書記再壞,村民無權處死書記,應由黨紀國法處置。
本文內容已被 [ 華夏之子 ] 在 2010-01-21 12:54:2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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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上是沒錯。但偶爾爆發一些這種事,也會讓一些胡作非為 -eric_wuwei- ♀ (16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12: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