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孫旭陽) 前晚,新華社旗下《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範才采訪時,被廣西荔浦警方搜身拘傳。警方稱不清楚周身份。周告訴記者,事實上,他在當地已正麵接觸過多名官員。
警察衝入記者房
對警察闖入房間的具體時間,周範才表示隻能大致記得,“9點半和10點之間”。當時,周範才正在廣西陽朔縣美瑞賓館一房間內,采訪荔浦“1·12”警民衝突事件的3名當事村民。之前,在荔浦采訪時,周範才發現曾被不明身份男子跟蹤,所以住在臨縣陽朔。
周範才回憶,包括荔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廖建輝在內的數名警察,衝進房間後,控製了接受采訪的村民,並對他展開問話。
“我馬上表明記者身份,並出示了社裏開的采訪函。”周範才說,見對方仍不相信,他就給之前采訪過的荔浦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唐秀麗打電話,並讓警察與唐通話。
“不明身份”被押送
唐秀麗向本報記者證實,她當時告訴警察,證實周範才的身份。“可是光通電話,警察連我身份也不敢確認,就決定先把周記者帶回來,讓我們認認。”
唐秀麗稱,廖建輝等警員並不認識她,至於她為何不主動給當地政法委及公安局領導打電話,以證明周範才身份,唐沒有正麵回答。
周範才認為,警方在故意刁難,報複自己。前幾日,周範才除了接觸荔浦縣委宣傳部外,還采訪過該縣政法委兩名副書記,“有人告訴我已被跟蹤,我在采訪現場也見過尾隨來的警車”。
交涉無果後,警察對周範才搜身,包括采訪筆記和投訴材料在內的隨身物品,都被警察搜走。警察還當場為其出具一張《拘傳證》,“他們隨身帶著這個,就把我名字填上,身份證號碼空著”。
10時45分,警員將周範才推上轎車。一個多小時後,周範才被拉到荔浦,當地宣傳部一位副部長守候多時,稱已為其安排好食宿,被周拒絕。周要求連夜送自己回陽朔。
周範才透露,被帶回路上,一名警察告訴他,“我們跟你好幾天了”。
公安局長稱是誤會
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聲證實周範才被拘傳一事,“這都是誤會”。雷貴聲否認當地報複記者。雷說,當時警方正布控抓捕一名疑犯,遇到周範才在場,周開始不出示證件,後來拿出身份證,“為了調查案情,就拘傳了他”。
據周範才介紹,雷所稱犯罪嫌疑人,為該縣馬嶺鎮廣安村部分村民。4年前,縣政府在該村征地設立工業區。數個村民小組村民因政府無合法手續、補償過低抵製征地,引發與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組間的矛盾。
該村村民稱,去年6月2日,荔浦縣政府將村裏不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組土地,確權給同意征地的小組,並組織警察強征土地。12月15日,該縣法院工作人員征地時,與村民發生肢體接觸。
據媒體報道,今年1月12日淩晨5時許,荔浦縣公安局民警在對該村12名曾暴力阻礙法院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執行拘傳,遭到部分村民圍毆,多名警員受傷,一輛警車被燒。警方擊傷5名襲警村民。“1·12”事件也被當地定性為“打砸燒暴力抗法”。
律師認為拘傳毫無理由
北京律師周澤認為,拘傳一般是對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接受訊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強製措施,記者與犯罪嫌疑人在一起,並不構成拘傳的理由。特別是在已經作了解釋的情況下,警方核實其身份,並不太難,非要拘傳,顯然毫無理由。
最新報道:廣西荔浦警方“過界”拘記者 警方稱誤會
●記者:出示相關證件後,警察現場填寫拘傳證將我帶往宣傳部
●警方:這是誤會,帶走記者是請他回去協助調查
■新快報記者 華靜言
19日深夜到20日淩晨,國內多名記者在博客和微博中爆料稱,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範才在廣西陽朔采訪時,被荔浦縣公安局強行帶走。在周範才出示了相關證件後,荔浦警方仍堅持現場手寫“拘傳證”,將周範才從陽朔帶到荔浦……事件引起了全國媒體同行的強烈關注。
昨日,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生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是誤會。他解釋說,當時是拘傳其他犯罪嫌疑人,記者在現場卻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證明,才請回去協助調查。昨日,周範才已安全返回北京。
爆料:記者陽朔采訪被抓
19日晚11時左右,在一些個人博客、新浪微博和天涯論壇上,陸續爆出“《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範才被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從陽朔一賓館強行帶走”的消息。
19日,在完成廣西荔浦“1·12警民衝突事件”的采訪後,記者周範才入住陽朔縣美瑞賓館,晚間10時許,多名警察進入賓館,以抓捕犯罪嫌疑人為名傳喚周範才。周範才拒絕後,被幾名警察強行帶走。爆料的記者和網友表示,相關情況隨後持續更新,請網友關注……
20日1時前後,有網友更新消息稱,周範才已聯係上,警察強行將其從陽朔的賓館帶到荔浦,隨後被送往縣委宣傳部。警方發還周範才的手機和身份證,說沒事了。
據了解,《瞭望東方周刊》是由新華社主管,瞭望周刊社主辦,瞭望東方傳媒有限公司出品的一份大型時事政經類新聞周刊。2003年11月18日在上海創刊。
記者:被拘後進了宣傳部
突然被抓,“輕鬆”被放,短短幾個小時中究竟發生了什麽?記者昨日聯係了《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範才。
周範才告訴記者,本周一和周二,他一直在廣西荔浦等地調查“1·12警民衝突事件”。19日晚9時左右,有幾個當地的村民表示要向他反映一些事件的情況,還有相關材料,於是他和村民相約見麵。采訪進行了半個小時左右,七八名警察突然出現了,將在場的村民都帶走了,還要將他帶走,遭到了他的拒絕。
周範才說:“我當場就向警察出示了采訪介紹信,周一和周二,我一直在荔浦采訪,當地宣傳部的副部長也接受過我的采訪,知道我的身份。”但警察堅持要將他帶走,並拿出空白的拘傳證,要了周範才的身份證,現場填寫了拘傳證並讓周範才簽字,遭到了周範才的拒絕。
遭拒後,“警方拿出DV進行拍攝,將拘傳證念了,宣布(我)正式被拘了”。同時,警方將周範才的錄音筆、手機、包等隨身攜帶物品收走,還對他進行了搜身。
隨後,周範才被警方從陽朔帶往荔浦,“上警車的時間是當晚10時45分,這是車上儀表盤顯示的時間”。讓周範才沒有料到的是,他被警方帶到荔浦後,並沒有被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而是被送到前兩日他多次出入采訪的荔浦縣政府大院的宣傳部。周範才問警察為何不去公安局,警方的回答是,拘到宣傳部來問話。
進了宣傳部後,幹警就走了,此前接受周範才采訪的當地宣傳部副部長“接待了”他,聲稱這是一個“誤會”,隻是讓他來坐一坐,並表示可以“招待” 他在當地休息。當時已近20日零時。“住下來”的提議遭到了周範才的拒絕,在他的堅持下,宣傳部把他又從荔浦送回了陽朔——他被放了。回到陽朔,已經是 20日1時半了。昨日上午7時,周範才乘機飛回了北京。
警方:沒有拘傳,這是誤會
究竟為何要“拘”記者?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生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說,沒有抓,沒有拘,沒有拘傳證。雷局長強調說:“不可能對他(記者)出示拘傳證,拘傳的是其他犯罪嫌疑人,不是他。”
雷局長說,在拘傳犯罪嫌疑人,發現記者與犯罪嫌疑人在一起,當時記者拿不出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沒有出示記者證,隻有一張廣西區黨委出具的介紹信,所以就請記者回去協助調查。至於為何會被帶到宣傳部而不是公安局,雷局長解釋說,在將記者從陽朔帶到荔浦的途中,記者聯係了其單位,廣西新華社又與他們取得了聯係,如此一來就證明了記者的身份,所以才將其送到了宣傳部,這是一個誤會。雷局長還表示,隨時歡迎監督。
廣西荔浦縣縣委書記羅永東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由於公安部門在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時,該記者正好與此人在一個房間,所以才一起帶走,完全是誤會。
反應:呼籲關注記者安全
記者深夜被拘的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引起了各界網友尤其是媒體同行的強烈關注。有網友號召關注記者的生存狀態,保障記者的采訪權和人身安全。
有媒體記者留言表示,照此發展下去,以後報社招聘深度報道記者,必須要看有無特種兵職業背景或優秀的反偵察能力。網友“呐喊”指出,現在連新華社的記者都敢隨便抓,其他媒體的記者可能都敢就地給槍斃了,這充分說明了他們無視法規、膽大妄為到了極點,說不定哪天都敢去北京。
著名評論員康國平戲稱,荔浦除了芋頭,還有抓捕啊。
相關報道:廣西荔浦龍牙屯:土地糾紛終釀“暴力抗法”
貼在龍牙屯村口的警方敦促參與暴力抗法者投案自首的通告。
黎明前的龍牙屯一片漆黑,這裏的天到7點才麻麻亮。將近8點,顛簸的三輪車載著村民碾過村中惟一通往外界的土石路,僻靜鄉村的一天才在幾聲狗吠中開啟。
不大的村子,村舍的外牆、電線杆上四處張貼著荔浦縣公安局的《通告》,敦促幾天前曾在這裏暴力抗法的村民投案自首。緊張氣氛仍在村中彌留。
“打砸燒暴力抗法”,這是公安部門對廣西荔浦“1·12”事件的定性。事後發布消息的中新網稱,這天淩晨5時許,桂林市荔浦縣公安局民警對龍牙屯12名曾暴力阻礙縣法院依法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執行拘傳,遭到部分村民手持鋤頭、刀棍等凶器圍攻毆打,多名警員受傷,一輛警車也被村民投擲汽油瓶燃燒,為控製局麵,警方依法鳴槍警告,被迫開槍自衛,擊傷5名襲警村民。
除此之外,透向外界的信息寥寥。新年初啟的1月12日,位居中國西南部僻靜的龍牙屯,到底發生了什麽?
追堵警車
有人向警車投擲了汽油瓶,5聲爆炸後,警車瞬間騰起大火,很快燒剩一副鐵架
65歲的村民何良華,房舍位於龍牙屯最東頭,緊靠出村的馬路。1月12日淩晨的“打砸燒”,就發生在距他家300米遠的地方。
這天淩晨約5點半,還在夢鄉中的何被外麵的嘈雜聲吵醒,他的第一反應是有人抓小偷。出門一看,門前馬路聚集了一百多人,近80名村民正追趕五六十名穿公安製服的人員,前方,4輛車正駛離村莊。
兩輛大車,兩輛小車,其中小車有明顯的公安標誌,大車形似能坐四五十人的“班車”。事後何才知道,這是荔浦縣公安局當日對該村的一次“拂曉抓捕”,目標是20多天前在該村曾“阻礙縣法院執行公務”的12位村民。此次抓捕,除1人逃脫外,其餘11人均被警方成功抓捕。
追趕警車和民警的群眾有人喊:“把車子攔下來,不許走!”氣氛煞為緊張,村民後來超過100人,有年輕人、老人和婦女。
約5點40分,群眾攔住位於車隊尾部的一輛切諾基警車,人群圍住車頭,和數十民警僵持不下。村民說:你們抓我們的人走,把人放回來,我們才讓你們走!
警車停放的馬路兩邊,是幹涸的田地和匍匐其中的遍地馬蹄草。激憤的村民跑下田埂,抱起田中的馬蹄草,置於車頭前方約20米處,點燃,以火堵路。
又有村民在離車頭10米遠的前方,再次鋪放馬蹄草點燃。這時警民衝突升級,一片混亂。20分鍾後,有人抱起馬蹄草放到切諾基警車下方,點燃過程中,有人向警車投擲了汽油瓶———約五六個汽油瓶是村民從家裏拎出來的。
何良華聽到5聲清晰的爆炸聲,警車瞬即騰起大火,很快輪胎燒燼,僅剩一副鐵架。
淩晨槍聲
槍響後混亂持續約幾分鍾,大批村民從現場撤退,部分傷者被抬往村衛生室
幾乎就在警車被點燃的同時,約6點20分許,何良華聽到了槍聲,此時何距紛亂的現場約200米遠。
“先開了幾槍,後來打了估計有10發(子彈)到15發左右。”槍響後的混亂持續約幾分鍾,何看到,大批村民從現場撤退,部分傷者被村民抬往村衛生室。
何華巧是村衛生室的村醫。淩晨6時30分左右,村民們抬著中槍者到來時,“嚇得腿都軟了”的她不敢擅自處理,趕緊給荔浦縣人民醫院掛電話,將傷者緊急處理後轉移。
“受傷最嚴重的幾個沒有送到村衛生室,直接送到了縣醫院,後來轉到桂林181醫院。”事後何說,送到她這裏來的有六七位村民,其中兩人中的是槍傷,另外三四人被警棍打中頭部等部位。將傷者抬到村衛生室的,全是同村村民。
37歲的葉乃文中了5槍,分別是左腿和兩隻腳的腳趾。1月17日,葉乃文的妻子何翠華向記者出示當天中槍後,丈夫被村民脫下的褲子和棉拖鞋,其中褲子發現3處槍眼,拖鞋發現2處槍眼。
何翠華回憶,當天淩晨約四五點鍾,村裏來人把丈夫從床上叫醒,說村裏出事了,丈夫穿著拖鞋就跑出去了。6點多她聽說老公中槍,跑到衛生室,看見丈夫左邊大腿鮮血直流,左邊小腳趾挨了一槍。將丈夫轉到荔浦縣人民醫院後,何翠華被很多趕到的警察攔住,丈夫被送往桂林救治,此後再也沒見過丈夫。1月17日,何聽說丈夫被押在荔浦縣看守所後趕去,但未看到丈夫,隻讓看守所捎進了幾件衣服。
中槍村民
受重傷的3人,目前還在桂林181醫院救治,縣公安局通告稱,有11名民警受傷
蔣陳忠是受傷最重的村民之一。村鄰轉述,他一共中了三槍,其中胸口兩槍,小腿一槍,另後腦部、小腹部多處受傷。事發次日,桂林醫生曾打回電話,說蔣可能搶救不過來了,但幾日後又聽說蔣被救活了。
村民餘福均中槍後流血不止,曾有生命危險,醫院下過病危通知書。子彈擊穿了他的腹部,在醫院搶救時“腸子剪掉了很多”,目前已脫離危險,但還不能講話。
另一個重傷的葉文初,當日淩晨曾被四五人抬回家,他左後肩位置中了一槍,“被打穿了”,他嫂子去醫院後還說,可能不是真的子彈,但手術後取出一看,是真的子彈。
受重傷的3人,目前還在桂林181醫院救治。另外據村民統計,中槍者還有何福喜、何啟鬆、餘福旺等人,其他被警棍等打傷的有12人。一位村民被警犬咬中大腿,頭部挨了三棍。
60多歲的村婦蔣翠芳,腰部和手臂也挨了5棍,下嘴唇被打開,當時沒發現有什麽問題,3天後腰痛得坐不起來,隻好到鎮上買來藥酒。
據縣公安局通告,衝突中部分村民曾手持鋤頭、鐮刀等凶器圍攻毆打民警,致使11名民警的手、腳、臉、頭等部位多處受傷,一輛警車也被村民投擲汽油瓶燃燒,為控製局麵,警方依法鳴槍警告,被迫開槍自衛,擊傷5名襲警村民。
再次抓捕
騷亂後的中午,又一批警察帶著防暴裝備到來,前前後後村裏一共34人被帶走
騷亂後的龍牙屯在中午11點多,再次迎來一批警察。“有一百多人,穿著製服,拿著警械。”但這次警方車輛停在村外,警方人員均徒步進入。
有村民看到,警察中有兩名穿防暴製服的,手上拿著兩支約80厘米長的重型槍械,村民據此分析可能是從桂林市調來的。
這次,一位差點挨打、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說,這些人來村後開始抓人,凡是村裏的年輕人幾乎都被帶走。村民何良模當天正好因為蓋房子辦酒席,喊了諸多親戚朋友來吃飯,也被帶走兩人,其中一人被帶走的原因據說是在屋外放鞭炮。有部分被帶走的村民深夜又被放了回來。
有村民準確記錄,警察們離開的時間是12時47分,前前後後一共有34人被帶走。當天中午12點左右,從荔浦縣開來一輛吊車,將騷亂中被燒毀的警車車架拉了回去。
土地糾紛
因為曆史遺留的土地歸屬權問題,補償費分配產生糾紛,導致政府征地受阻
發生在龍牙屯的事件,起因是一起征地權屬糾紛。
村民介紹,兩年前,荔浦縣欲征村南邊一塊300多畝的土地,引建罐頭廠等企業,而這塊地至今權屬未清。
有900多人的龍牙屯,共9個小隊,征地之前和平共居,自被征地後,每畝1萬元的補償費,加上另外補償的青苗費、果樹費等,雖然補償款已全部到位,但至今仍有100多萬元在銀行裏沒能分下去,原因是村民還在扯皮。
村裏一位80多歲的老幹部,拿出上世紀60年代的一份文件,以證明當年該村曾對這塊地有過一次分配。基於曆史的諸多原因,這塊地在當年進行分配時,權屬劃給了1、3、4、5、9五個小隊,另外2、6、7、8四個小隊隻分得鬆樹等種植物。如今被征地有了補償,部分小隊對權屬提出異議。
各小隊之間並未因此有過衝突,而一直試圖通過行政和法律手段解決。2007年,簽字同意征地的幾個小隊向荔浦縣政府申請確權。2009年6月,縣政府作出《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書》,認定爭執土地歸其中5個小隊所有。其他小隊村民不服,向桂林市政府提請複議,複議結果桂林市維持了荔浦縣政府的決定。
部分小隊仍對決定不服,向荔浦縣法院起訴。為防止征地方在權屬沒確定前開工,2009年10月,村民們在爭議地搭蓋了兩個小棚,並放置兩口棺材,一壺汽油,每天派人把守。
政府征地由此受阻。
拆棚爭執
法院曾派人強拆被征土地上的“護地棚”,與聞聲趕來的村民發生衝突,一名法官受傷
2009年12月15日,荔浦縣法院開來數輛警車,一百多名執法人員,欲強行拆除被征地上的兩間小棚。
守棚的一位七八十歲的老人被拉出後,很多村民聞聲趕來,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衝突。據多位村民描述,當時一位戴眼鏡的法官曾被數人拉扯,阻止他下令拆棚,並與其他執法人員發生衝突。衝突中,戴眼鏡的法官臉部被石塊擊傷。
之後縣法院說,村民同意拆棚後可去法院領判決書,判決書對村民有利。於是當天村民領到了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撤銷荔浦縣政府2009年6月作出的《決定》,要求縣政府在該判決書生效後的180天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此時被征地上的兩間小棚已被拆。
領到判決書後,另幾個小隊又不服,上訴至桂林市中級法院,至今尚未開庭。
彼時村民已有預感,2009年12月15日拆棚爭執時,現場有執法人員拍照,猜測這事有可能沒完。
在28天過去後,2010年1月12日淩晨,正在熟睡中的龍牙屯村,被悄然進入的4輛警車和大批佩槍民警驚醒。
昨日下午,為求證村民們的說法,記者來到荔浦縣委宣傳部。宣傳部副部長、負責外宣工作的唐秀麗告訴記者,關於“1·12”事件的信息中新網已經發布。記者提出欲了解更多詳情,唐說可去縣公安局,事件後縣公安局專門成立了一個工作專班,建議去那裏采訪。
隨後記者來到縣公安局,該局辦公室負責人告知記者,這件事由縣委宣傳部外宣辦統一對外發布,縣公安局不接受采訪。
采寫/攝影:本報記者 占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