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羅的經曆與文章:“論公民的不服從” 2010-01-11 10:37:25
有位網友說公民和政府的關係有個底線," 觸線的那是在跟國家機器對抗,那能搞的過麽,在美國也是一樣。。。”
真是這樣嗎, 這讓我想到一百六十多年以前,梭羅曾經“觸線”:他寫文章反對政府的政策, 呼籲人們放棄對政府的支持。 建議政府應該改變當時政策。 這篇文章充滿了“煽動顛覆政權”之火藥味兒,不僅如此, 他還倡導和平革命, 自己以抗拒交稅身體力行,以反對對墨戰爭。
美國政府並沒有因此封殺他,禁止他說話,也沒有以他煽動顛覆政府為由監禁他。
梭羅的敵對言論在曆史上起到的作用是:用一個公民的良心提醒政府改正錯誤政策。 因此他的文章“論公民的不服從“ 今天成了美國政府和人民公認的思想精華的一部分。 在網上找到這篇文章的譯文,和網友分享,一起來體會他的思想價值何在。
梭羅寫作論公民的不服從的背景
1846 至 1848 年間美國與墨西哥之間發生戰爭。這場戰爭的起因是關於得克薩斯州和墨西哥之間的邊界爭執,以及墨西哥拒絕將加利福尼亞和新墨西哥賣給美國。梭羅和其他很多美國人認為美國總統在國會通過有關法案之前就有意引起了兩國之間的矛盾,因此他們強烈反對這場戰爭。為了表示自己的反對,梭羅拒絕納稅,並因此被迫在監獄裏度過了一夜。在這次經曆之後,梭羅寫了《論公民的不服從》,認為公民有正當的權利反抗他們不同意的政府政策。
梭羅本人不僅曾明確反對美國政府對墨西哥的戰爭,他也曾經反對當時合法的奴隸製。 但梭羅為他按個人良心反對政府的有關政策和在特定情況下反對政府本身的權利所作的辯護,並沒有產生推翻美國政府的後果, 卻為後來所有明智人士廣泛接受。 這篇文章也成了美國思想史上的著名文字,人文教育的必讀文章之一, 也當然為美國政府所接受容納。
文章內容真正反映論述了政府為公民服務的思想和理想。如果政府不能為公民服務,公民有權按良心批評反對之。
論公民的不服從
作者:亨利·戴維·梭羅 Henry David Thoreau
著於 1846 年
我由衷地同意這個警句──“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我希望看到這個警句迅速而且係統地得到實施。我相信,實施後,其最終結果將是──“最好的政府是根本不進行治理的政府”。
當人們做好準備之後,這樣的政府就是他們願意接受的政府,政府充其量不過是一種權宜之計,而大部分政府,有時所有的政府卻都是不得計的。對設置常備軍的反對意見很多、很強烈,而且理應占主導地位,它們最終可能轉變成反對常設政府。常備軍隊不過是常設政府的一支胳臂。政府本身也隻不過是人民選擇來行使他們意誌的形式,在人民還來不及通過它來運作之前,它同樣也很容易被濫用或誤用,看看當前的墨西哥戰爭,它是少數幾個人將常設政府當作工具的結果,因爲,從一開始,人民本來就不同意采取這種作法。
目前這個美國政府──它不過是一種傳統,盡管其曆史還不久,但卻竭力使自己原封不動地屆屆相傳,可是每屆卻都喪失掉一些自身的誠實和正直。它的活力和氣力還頂不上一個活人,因爲一個人就能隨心所欲地擺布它。對於人民來說,政府是支木頭槍。倘若人們真要使用它互相廝殺,它就注定要開裂。不過,盡管如此,它卻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因爲人們需要某種複雜機器之類的玩意兒,需要聽它發出的噪音,藉此滿足他們對於政府之理念的要求。於是,政府的存在表明了,爲了人民的利益,可以如何成功地利用、欺騙人民,甚至可以使人民利用、欺騙自己。我們大家都必須承認,這真了不起。不過,這種政府從未主動地促進過任何事業,它隻是欣然地超脫其外。它未捍衛國家的自由。它未解決西部問題。它未從事教育。迄今,所有的成就全都是由美國人民的傳統性格完成的,而且,假如政府不曾從中作梗的話,本來還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因爲政府是一種權宜之計,通過它人們可以欣然彼此不來往;
而且,如上所述,最便利的政府也就是最不搭理被治理的人民的政府,商業貿易假如不是用印度橡膠製成的話,絕無可能躍過議員們沒完沒了地設置下的路障;倘若完全以議員們行動的效果,而不是以他們行動的意圖來評價的話,那麽他們就理所當然地應當被視作如同在鐵路上設路障搗蛋的人,並受到相應的懲罰。
但是,現實地以一個公民的身份來說,我不像那些自稱是無政府主義的人,我要求的不是立即取消政府,而是立即要有個好一些的政府。讓每一個人都表明能贏得他尊敬的是什麽樣的政府,這樣,也就爲贏得這種政府邁出了一步。到頭來,當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時候,多數派將有權統治,而且繼續長期統治,其實際原因不是因爲他們極可能是正義的,也不是因爲這在少數派看來是最公正的,而是因爲他們在物質上是最強大的。但是,一個由多數派作出所有決定的政府,是不可能建立在正義之上的,即使在人們對其所了解的意義上都辦不到。
在一個政府中,如果對公正與謬誤真正作出決定的不是多數派而是良知,如果多數派僅僅針對那些可以運用便利法則解決的問題做出決定,難道是不可能的嗎 ? 公民必須,哪怕是暫時地或最低限度地把自己的良知托付給議員嗎?那麽,爲什麽每個人還都有良知呢 ? 我認爲,我們首先必須做人,其後才是臣民。培養人們像尊重正義一樣尊重法律是不可取的。我有權承擔的唯一義務是不論何時都從事我認爲是正義的事。……
那麽一個人應當怎樣對待當今的美國政府呢 ? 我的回答是,與其交往有辱人格。我絕對不能承認作爲奴隸製政府的一個政治機構是我的政府。
人人都承認革命的權利,即當政府是暴政或政府過於無能令人無法忍受的時候,有權拒絕爲其效忠,並抵製它的權利。但是,幾乎所有人都說,現在的情況並非如此。他們認爲, 1775 年的情況才是如此。
如果有人對我說,這個政府很糟糕,它對運抵口岸的某些外國貨課稅。我極有可能會無動於衷,因爲沒有這些外國貨,我照樣能過日子。所有的機器都免不了産生摩擦,但是這也許卻具有抵消弊端的好處。不管怎麽說,爲此興師動眾是大錯特措的。 可是如果摩擦控製了整個機器,並進行有組織的欺壓與掠奪,那麽,就讓我們扔掉這部機器吧,換句話說,如果在一個被認為是自由的庇護所的國家裏,人口的六分之一是奴隸,如果整個國家任由一個外國軍隊蹂躪和征服,並被置於管轄之下,那麽, 我認為,誠實的人都應該立刻奮起反抗, 革命。 使這個責任變得更加迫切的是,這個被如此蹂躪的國家不是我國, 恰恰相反, 我們的軍隊正是入侵的軍隊。
事實上,反對馬薩諸塞州改革的人不是南方的萬把政客,而是這兒的千千萬萬商人和農場主,他們更感興趣的是他們的商業和農業,而不是他們屬於人類這個事實。不論花費什麽代價,他們都不打算公平對待奴隸和墨西哥。我要與之爭論的敵人,不是遠在天涯,而是那些就在我們周圍的敵人。他們與遠方的敵人合作,按照他們的旨意辦事。要不是這些人的話,遠方的敵人不會爲害。我們習慣於說,群眾還沒做好準備。
可是情況的改善是緩慢的,因爲這些少數人實質上並不比多數人高明多少或好多少。在某處樹立某種絕對的善,比起讓許多人都像你這麽好更重要。因爲絕對的善將像酵母一樣影響整體。成千上萬人具有反對奴隸製、反對戰爭的觀點,但實際上卻未做任何事情來結束奴隸製和戰爭。他們自以爲是華盛頓和富蘭克林的子孫,卻是兩手插在褲兜裏,坐在那兒,借口不知道該做些什麽,而無所事事,他們甚至優先考慮自由貿易問題,而不是事關自由的問題。飯後,他們安然地同時間讀時價表和來自墨西哥的消息,也許,讀者讀著便睡著了……
美國人已經蛻變成奇怪的家夥──以愛交際的器官發達而著稱,同時又顯示出智力低下的沾沾自喜。在世界上,他最最關心的是確保救濟院情況良好;他還未披上合法的外衣,便四下募捐以扶助孤寡,盡管這些孤寡眼下還不是孤寡。總之,他冒險光靠互助保險公司的資助過日子,而該公司已經答應爲他體麵地安葬……
不公正的法律仍然存在:我們必須心甘情願地服從這些法律,還是努力去修正它們、服從它們直至我們取得成功,或是立刻粉碎它們呢?在當前這種政府統治下,人們普遍認爲應等待,直到說服大多數人去改變它們。
人們認爲,如果他們抵製的話,這樣修正的結果將比原來的謬誤更糟。不過,如果修正的結果真比原來的謬誤更糟的話;那是政府的過錯,是政府使其變得更糟的。爲什麽政府不善於預見改革並爲其提供機會呢?爲什麽政府不珍惜少數派的智慧呢 ? 爲什麽政府不見棺材不落淚呢 ? 爲什麽政府不鼓勵老百姓提高警惕,爲政府指出錯誤而避免犯錯誤呢 ? 爲什麽政府總是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把哥白尼和路德逐出教會,並指責華盛頓和富蘭克林是叛亂分子呢 ? ”…
如果不公正是政府機器必然産生的磨擦的一部分,那麽就讓它去吧,讓它去吧:也許它會磨合好的。──不過,毫無疑義,機器終將被徹底磨損掉的。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有其獨自的彈簧滑輪、繩索,或者曲柄,那麽你可能會考慮修正的結果會不會比原來的謬誤更糟;但是,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的本質要求你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時,那我說就別管這法規了。以你的生命作爲反磨擦的機製來製止這部機器吧。我不得不做的是,無論如何都要確保我不爲我所唾棄的謬誤效勞。
至於采納州政府業已提出的修正謬誤的方法,我聽都沒聽過。那些方法太費時日,不等它們奏效,已經命赴黃泉了。我還有別的事要幹。我到這世上來主要不是爲了把這世界變成個過日子的好地方。而是到這世上來過日子,不管它是好日子還是壞日子。一個人辦不了每一件事,但是可以做些事。正因爲他不必樣樣事情都要做,所以他也不一定非做出什麽錯事來。
州長和議員們用不著向我請願,我也犯不著向他們請願。如果他們不聽從我的請願,那麽我該怎麽辦呢?如果事到如此,州政府也就自絕其路了:其憲法本身也就是謬誤的了。這似乎顯得粗暴、頑固和毫無調和之意。但是,最溫和、最體貼的作法,隻適用於能夠欣賞它,並能夠配得上它的人;一切能使情況好轉的變遷都是如此,正如振撼整個人體的生與死一樣。
我毫無反顧地認為, 凡是自稱廢奴主義的人都必須立刻撤回對馬薩諸塞州政府的人力和財力的支持, 不必等到廢奴主義者在政府中形成多數。 不必等到他們讓正義通過他們占了上風才行動。 我認為,如果有上帝站在他們一邊的話,就足夠了, 不必再等另一個了, 況且, 任何人隻要比周圍的人更正義一些,就形成了一個人的多數。。。
在一個監禁正義之士的政府統治之下,正義之士的真正棲身之地也就是監獄。當今馬薩諸塞州爲自由和奮發圖強之士提供的唯一妥當的處所,是監獄。在獄中,他們爲州政府的行徑而煩惱,被禁鋼在政治生活之外,因爲他們的原則已經給他們帶來麻煩了。
逃亡的奴隸,被假釋的墨西哥囚犯和申訴白人犯下的罪孽的印第安人可以在監獄裏找到他們,在那個與世隔絕,但卻更自由、更尊嚴的地方找到他們。那是州政府安置不順其道的叛逆者的地方,是蓄奴製州裏一個自由人唯一能夠驕傲地居住的地方。如果有人以爲他們的影響會消失在監獄裏,他們的呼聲不再能傳到政府的耳朵裏,他們無法在囹圄四壁之內與政府爲敵,那麽他們就弄錯了。真理比謬誤強大得多,一位對非正義有了一點親身體驗的人在與非正義鬥爭時會雄辯有力得多。投下你的一票,那不僅僅是一張紙條,而是你的全部影響。
當少數與多數保持一致時,少數是無足輕重的,它甚至算不上是少數;但是當少數以自身的重量凝聚在一起時,便不可抗拒。要麽把所有正直的人都投入監獄,要麽放棄戰爭與奴隸製,如果要在這二者之間做出選擇的話,州政府會毫不猶豫地做出選擇。如果今年有一千人不交稅,那不是暴烈、血腥的舉動,但是若交稅則不然。那是使政府得以施展暴行,讓無辜的人流血。事實上,這正是和平革命的定義,如果和平革命是可能的話。
如果稅務官或其它政府官員問我,正如有位官員問我的那樣,“那麽,我怎麽辦呢 ? ”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希望做什麽的話,那你就辭職。”如果臣民拒絕效忠,官員辭職,那麽革命就成功了。即使假定這會導致流血的話,難道當良心受傷害的時候就不流血嗎,從良心的創傷裏流出的是人的氣概和永生,將使他永世沈淪於死亡之中。此時此刻,我就看到這種流血……
我已經六年未交投票稅了。我還一度爲此進過監獄,關了一夜。當我站在牢房裏,打量著牢固的石壁,那石壁足有二、三尺厚,鐵木結構的門有一尺厚,還有那濾光的鐵柵欗。我不由地對當局的愚昧頗有感獨。他們對待我,就好像我不過是可以禁錮起來的血肉之軀。
我想,當局最終應當得出這麽個結論:監禁是它處置我的最好辦法,而且我還從未想到我還能對它有什麽用處。我知道,如果說我與鄉親之間擋著堵石牆的話,那麽他們若想要獲得我這種自由的話,他們還得爬過或打破一堵比這石牆更難對付的牆才行。我一刻也不覺得自己是被囚禁著。這牆看來是浪費了太多的石頭和灰泥了。我覺得,似乎所有公民中,隻有我付清了稅款。他們顯然不知道該怎樣對付我,他們的舉止就像些沒教養的人。他們的威脅恭維,樣樣都顯得荒唐可笑。他們以爲我惦記的是挪到這堵牆的另一邊。我不禁覺得好笑,我在沈思時,他們卻煞有介事地鎖起牢門,全然不知我的思緒就跟在他們身後出了牢房,絲毫不受任何阻礙,而他們自己才真正是危險的。他們既然奈何不了我,便打定主意懲罰我的身軀,就像群頑童,無法懲罰他們憎恨的人,就衝他的狗撤野。我看,州政府是個傻子,如同一位揣著銀匙的孤女,怯生生的,連自己的朋友和敵人都分不出來。我已經對它失去了所有的敬意,我可憐它。
州政府從未打算正視一個人的智慧或道德觀念,而僅僅著眼於他的軀體和感官。它不是以優越的智慧或坦誠,而是以優越的體力來武裝自己。我不是生來讓人支使的。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來生活。讓我們來看看誰是最強者。什麽力量能産生效果 ? 他們隻能強迫卻無法使我順從。因爲我隻聽命於優越於我的法則。他們要迫使我成爲像他們那樣的人。我還不曾聽說過,有人被眾人逼迫著這樣或那樣生活, 那會是什麽樣的生活呢 ? 當我遇到的政府對我說:“把你的錢給我,不然就要你的命!我爲什麽要忙著給它錢呢 ? 那政府可能處境窘迫不堪,而且不知所措。我不能幫它的忙。它必須像我一樣,自己想辦法。不值得爲這樣的政府哭哭啼啼。我的職責不是讓社會機器運轉良好。我不是工程師的兒子。我認爲,當橡果和栗子並排從樹上掉下來時,它們不是毫無生氣地彼此謙讓,而是彼此遵循各自的法則,發芽、生長,盡可能長得茂盛。也許直到有一天,其中的一棵超過另一棵,並且毀了它。如果植物不能按自己的本性生長,那麽它就將死亡,人也一樣……
我不想同任何人或國家爭吵。我不想鑽牛角尖或自我標榜比旁人強。我倒傾向於認爲,我尋求的是遵守我國的法則的理由。我是太容易遵守這些法則了。我完全有理由懷疑我有這毛病。每年,當稅務官造訪時,我總是忙著回顧國家與州政府的法令和主張,回顧人民的態度,以便找到個遵命的理由。我相信州政府很快就能免除我的這類操勞,那麽我簡直就同其它國民一樣愛國了。從較低層次的角度看,憲法盡管有缺點,但還是非常好的。法律和法庭是非常令人尊敬的,甚至這個州政府和這個美國政府在許多方麵也是非常令人敬佩、非常難得可貴、令人感激的,對此人們已經大加描述過了。但是,如果從稍高層次的角度看,它們就不過是我所描繪的那個樣子。如果從更高或最高層次的角度看,那麽有誰會說它們是什麽玩意兒,或者會認爲它們還配讓人瞧上一眼,或者值得讓人考慮考慮呢 ?
不過,政府同我沒多大關係,我盡可能不考慮它。我不常生活在政府之下,我甚至不常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一個人思想自由,幻想自由,想象自由,那麽不自由的東西在他看來就絕不會長期存在。愚蠢的統治或改良者們不可能徹底妨礙他 ....
政府的權威,即使是我願意服從的權威──因爲我樂於服從那些比我淵博、比我能幹的人,並且在許多事情上,我甚至樂於服從那些不是那麽淵博,也不是那麽能幹的人──這種權威也還是不純正的權威:從嚴格、正義的意義上講,權威必須獲得被治理者的認可或讚成才行。除非我同意,否則它無權對我的身心和財産行使權力。從極權君主製到限權君主製,從限權君主製到民主製的進步是朝著真正尊重個人的方向的進步。民主,如同我們所知道的民主,就是政府進步的盡頭了嗎 ? 不可能進一步承認和組織人的權利了嗎 ? 除非國家承認個人是更高的、獨立的權力,而且國家的權力和權威是來自於個人的權力,並且在對待個人方麵采取相應的措施;否則就絕對不會有真正自由開明的國家。我樂於想象國家的最終形武,它將公正地對待所有的人,尊重個人就像尊重鄰居一樣。如果有人履行了鄰居和同胞的職責,但卻退避三舍,冷眼旁觀,不爲其所容納的話,它就寢食不安。如果,一個國家能夠結出這樣的果實,並且聽其盡快果熟蒂落的話,那麽它就爲建成更加完美、更加輝煌的國家鋪平了道路。那是我想象到,卻在任何地方都不曾看到的國家。
回複 Euro- America: 什麽是應有的言論自由, 梭羅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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