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篇博文,《奧數高手稱"學習是為了掙錢" 被美國名校淘汰》(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1001/news-gb2312-987743.html), 其中,光明中學校長穆曉炯有一句話:“我們的教育比較重視行為規範,對價值觀的培養的確比較輕視。”人的行為本應是由心靈依據本人的價值觀指導而表現出來的。沒有價值觀的行為,我想可以叫作無“心”的行為。這一說法與一位美國朋友的看法不謀而合。
記得幾個月前, 在冷泉港實驗室開會的時候遇見一位美國人,他是二十幾年前從德國移民來美國的。他有一位來自中國的妻子,也隨妻子多次到中國去旅遊。在一次午飯的時候,我請他說一說中國人與西方人的不同。他說了三點。有一點是說,中國人與西方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東西方人都會作對的事,與他人有利的事,但是他們的出發點不一樣。西方人做一件事,是因為他自己要做;而中國人則是因為周圍人要他做的或同意的。比如他的妻子,常常要問他和家人親戚對許多事的看法 然後決定去不去做。
行為規範就是個標準,你我都按著它做同樣的事。日子久了我們就忘記了行事的根本,以為大家做的就是對的。我自己也曾經以別人的行為作為自己辯護的理由。我開車的速度比較快,所以常常被警察抓到,平均一年差不多有一次。多數的時候老實去交了罰款了事。來美國幾年後,突發奇想要到的美國的法庭去看看。於是,一次拿了罰單後,決定給警察打官司。這樣的小官司不要請律師,法庭上我告訴法官,當時自己隻是跟著其它車行駛,並無意超速。隻是把我抓了來不公平。法官宣判的大意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人的行為不能成為一個人做事的根據。還好,法官的罰款加上開庭費與警察開的罰款差不多。觀人而後行事對社會有很多的壞處,它可以造成社會的盲動或盲不動。比如眾人去“撿”出事貨車的東西是盲動,眾人見死不救是盲不動。前者見人動而動,後者見人不動而不動。這些都是無“心”的行為。當然完全的無“心”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去問那些當事人,他們是知道不能去搶,也改去救人。隻是他們的“心”很弱小,不能成為行動的動力,也不能成為不動的約束。
如果教育是去規範人的行為, 那和寫個程序去控製機器人沒有什麽區別。 遺憾的是在做規範的事上人比機器人差了許多,機器人可以很規範地重複同樣的動作,而人卻不容易被規範化。所以,行為規範化的教育常常要很嚴厲的。我這裏指的教育不僅僅是學校的教育,家庭的教育也包括在內,可能後者更重要。比如說左撇子的事。我的弟弟是個左撇子,小的時候不自主地就用左手使筷子,每每菜還沒有夾到的時候,手就被敲到了。許多的日月,無數次的敲打後,弟弟才被規範化,不再用左手使筷子。但是他大了還是用左手使刀切菜的。所以規範行為是事倍功半的教育方式。
另一個方麵,教育如果不能在人的心裏樹立個標準─一個恒定的,外在的,可以衡量自己的標準,那就是個失敗的教育。人的心裏沒有這個標準就不能安定自己,他會隨波逐流。當這個流是“向上“的,他可能莽莽撞撞作了好事;當這個流是”向下“的,他也會莽莽撞撞地作了壞事。比如文革和六四,我不講誰是誰非,然而可以說相當多的參與者都是在渾渾沌沌之中。別的人不敢說, 我自己就是這麽一個。文革開始的時候,我才一歲,後來不到十歲的時候,也為了割資本主義的尾巴,到地裏把人家的白菜給鏟除了;也真地擔心地主做壞事而監視了他許久。六四的時候,我可以算是成人了,對民主知之甚少,卻也差點上了街。又過了幾年,我還曾經告訴過一個朋友:我不知道將來我會做個很好人還是很壞人。人快三十了還不能決定做個好人還是壞人,是件悲哀而可怕的事。悲哀是自己的,可怕是社會的,因為這樣的人多了,怎能不動蕩。
在西方,人心裏的這個標準是人類之外的神所定的,神的話─聖經─就是所有人的標準和真理,人們通過教會生活把這個標準移植到心裏。人心裏有了個標準其實行為是沒必要去規範的。中國人沒有真正的信仰,雖然有佛教,道教,儒教也存在一兩千年(其實後兩者不能算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但是中國的和尚與道士講的多是出世,而不是入世把信仰的宗旨普及到大眾。中國的和尚或是方丈在傳道方麵比西方的修道士或傳道士差了很多。所以多數中國人的信仰是不恒定的,沒有係統的,更多的時候是似疑似信。我這裏不是說美國所有人都是虔誠的信徒,而中國人就完全沒有信仰。這隻是個比例問題,美國相當多的人有比較牢固的信仰,而中國這樣的人就相當少。近來聽說中國的基督教發展很快,希望幾十年或百年以後我前麵說的話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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