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少勇 資料圖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福建省原常委、原秘書長陳少勇受賄案。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陳少勇利用其擔任中共福建省寧德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常委、秘書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索取和收受有關人員財物共折合人民幣918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陳少勇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證據,陳少勇委托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數十名群眾及陳少勇的部分親屬旁聽了案件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