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中國富豪:09年企業家犯罪22名富豪中7人獲死刑

 日前,致力於預防犯罪研究的律師王榮利推出了一份令人驚訝的報告——《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據他統計,2009年有近百例企業家涉嫌刑事犯罪,廣受關注。業內將這份報告稱為“國內首篇年度企業家犯罪報告”。

    34人人均涉案金額過億

  王榮利認為,“犯罪報告”中所選案件,基本上可以反映當年中國企業家犯罪案件的概況。他在其中選取了85例案件,按“國企”、“民營”分為兩大部分。

  他發現,不管是“國企”,還是“民營”,這些涉案企業家大都曾得到過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榮譽。在36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補委員的陳同海;有曾任中紀委委員的康日新;有曾經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李經緯、張家嶺、陳鵬飛;有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張春江。

  在已確定犯罪罪名的34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涉嫌受賄罪的有28名,涉嫌貪汙罪的有16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有8名,涉嫌其他犯罪罪名的有8人,涉及12項罪名。而他們的涉案金額令人觸目驚心:基本查明犯罪涉案金額累計達34.0466億元,人均涉案金額高達1億多元;其中涉及貪汙、受賄的國企企業家30人共計貪汙、受賄9.3273億元,人均貪汙、受賄3109萬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國企企業家9人累計挪用公款12.9387億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億元;張家嶺、王先龍、王洪生3人分別給國家造成8.42億元、1.4億元、3.1億元的巨大經濟損失,3人合計造成經濟損失高達12.9246億元。

    22名富豪中7人被判死刑

  如果以金錢而論,王榮利研究發現,在49名涉案民營企業家中,身價逾億元或者涉案金額逾億元的“落馬富豪”多達36人以上。

  他們之中有曾任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鎮平縣政協副主席的吳天喜;有曾任全國人大代表的安徽企業家王吉鵬;有曾任全國政協委員、河北省人大代表的田文華;有曾任安徽省政協委員、阜陽市政協常委的曹春風;有曾任上海市政協委員的“慈善富豪”周小弟;有曾任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市工商聯副主席的周躍進;有曾任黑龍江省政協委員、哈爾濱市人大代表的王文襄;有曾任廣東省陽春市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林國欽;有曾為“國內首富”的黃光裕夫婦;有福布斯富豪、曾為“湖南首富”的吳誌劍;有浙江“舟山首富”黃善年;有上海“公路大王”劉根山;有浙江80後“富姐”吳英;有曾獲“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家”的王奉友;有曾獲“中國改革十大新聞人物”的陳相貴;有曾獲“中國房地產經紀風雲人物”的劉益良;有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開發商”的向世全;有曾獲“年度經濟人物”的“資本狂人”顧雛軍;有“鐵本事件”主角戴國芳;有掏空“愛建係”的顏立燕;有傳銷13萬人案值逾10億元的施永兵……

  這些涉案企業家有夫妻(前國內首富黃光裕、杜鵑),有父子(前“湖南首富”吳誌劍、吳耀均);有兄弟(聯手集資詐騙的莊勳華、莊勳斌),也有“搭檔”(曾同為國企高管的曾國新、黃旭明)。

  在已作出判決的21例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件中,涉案22人中被判死刑的有7人;被判死緩的1人;被判無期的2人;被判20年徒刑的1人;被判10~15年徒刑的有7人;被判5~9年徒刑的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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