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最後一天,19歲的侄子因為提醒打工妹手機被偷,結果挨了小偷拳腳。
2010年第一天,33歲的叔叔與侄子又看見了這一群小偷,他們衝了上去,然而,小偷將刀捅向他們……”
這是鬥毆,不是什麽“見義勇為”。
偷盜並沒有正在發生,都隔一年了。
2010年第一天,33歲的叔叔與侄子又看見了這一群小偷,他們衝了上去,然而,小偷將刀捅向他們……”
這是鬥毆,不是什麽“見義勇為”。
偷盜並沒有正在發生,都隔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