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真是“以行定罪”,是否也應該在那行動付諸實施後?
半天說的都是“口號”。“行動口號”和“行動”是一回事?以“口號”定罪豈非“因言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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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的後果要比“行動口號”嚴重,例如”威脅殺人“就可以定罪,總不至於等到”殺人之後“再定罪吧?
-geneea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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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9 postreply
08: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