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北京市公安局:
我是劉荻,網名不鏽鋼老鼠。鑒於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完成了對劉曉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偵查和起訴工作,並交付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2月23日開庭審判,鑒於上述三個機關將《08憲章》作為劉曉波犯罪的重要證據,鑒於本人是08憲章的簽名人和組織策劃人之一,本人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84條第4款、第3款,向你們“投案自首”。本人聲明如下:
第一、本人向你們“投案自首”,並不意味著本人認同你們對劉曉波的指控和審判是合法的和正義的,相反,本人認為,劉曉波等起草、組織、策劃、簽署《零八憲章》,是推動國家走向憲政民主、有功於民族未來和人民福祉的一件奇功偉業。本人能忝列其中,深感榮幸和自豪。
第二、既然你們根據特定的價值觀,認定劉曉波先生發起憲章運動是一種犯罪,那麽,本人就是這個案件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本人不僅完全認同這個文件的思想價值,而且還參與了組織策劃和運作活動,本人應屬劉曉波的同案。根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你們應該將本人與劉曉波同案同判,不應搞選擇性司法,放過我這樣的重要案犯。
第三、司法審判作為一種價值評判,應該接受曆史的檢驗。1977年的捷克七七憲章運動,1979年的台灣美麗島事件與2008年的中國零八憲章運動,都是人民爭人權、爭自由、爭民主的正義之舉,前兩次運動已經為曆史所肯定,中國的08憲章運動也必將為曆史所肯定。作為司法工作人員,應該牢記維護憲法的尊嚴,維護人民的憲法權利是你們的天職。
本人曾在2003年在網絡上發表《柿油派網蟲向黨和政府投誠》的文章,譴責當局侵犯公民言論自由之憲法權利,被北京市公安局羅織罪名拘押一年。本人深知失去自由是人生極大的痛苦,對坐牢充滿恐懼和厭煩。但是,為了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也為了未來的人們不再因為自由言論和獨立主張而入獄,本人情願與劉曉波先生共案同罰。
北京市民:劉荻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曉波案開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