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報道
劉曉波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重判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宣判於2009年12月25日9點30分左右開始,整個過程20分鍾左右結束。
盡管北京當局挑選西方世界慶祝聖誕節的時機審判劉曉波,試圖避開媒體的視線,但美國的主流媒體和人權組織僅在判決宣布數小時內第一時間廣泛對此作出報道。
對劉曉波的定罪和重判顯示當局明確拒絕政治改革。報道稱,對劉曉波的審判是一次閉門審判,其妻子和美國以及歐盟的外交官均被禁止進入法庭。報道引用人權觀察研究員別格林的話說,劉是被犧牲的羔羊,他說中共領導人正試圖恐嚇批評者。對劉曉波的起訴違反了中國憲法保障的權利,顯示當局在政治上更加強硬,這種傾向從08北京奧運會之前就已開始。
華盛頓郵報說,對劉曉波的判刑送出了一個信號,那就是中共將繼續對國內的政治批評者采取強硬態度,尤其是那些尋求組織中國民眾的人。它顯示中國的政治現代化,同中國異議人士、美國商界高管、政治理論家和互聯網時代的信仰改變者過去預言的恰恰相反,那就是它不會同中國的經濟現代化齊頭並進。
美國對話基金會說,對劉的判決比自1997年刑法改革以來任何其他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的人判的刑期都長。報道引用莫少平律師的話說,2008北京奧運、西方經濟危機和中共建政60周年使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批評越來越傲慢。
商業周刊引用人權觀察亞洲研究員凱恩的話說,“這一判決是對正義的嘲弄,再次反映 了政府有意使用法律作為壓製反對意見的武器。對劉曉波判刑的嚴重性是顯示了政府法治和人權高談闊論其實是謊言。”
人權組織中國人權發表聲明指出中國當局重判劉曉波顯示其絕不容忍普世人權價值。該組織執行主任譚競嫦說,“重判劉曉波再一次表明其毫無能力建設性地回應自己民眾的批評聲音”,譚競嫦指出: “中國政府運用國家機器和法律手段侵犯本國民眾的人權,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到頭來將會發現是他們自己在‘顛覆國家政權’。”
人物簡介
劉曉波(1955年12月28日- ),男,生於吉林長春。中國作家、前任獨立中文筆會主席、持不同政見者、原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講師,現居北京市海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