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官員就打黑撰文: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圖)

來源: skywalker2010 2009-12-16 11:28:2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45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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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宣傳教育指導室主任李寶柱在其新華博客撰文,針對“打黑除惡”問題,從浩瀚的史海資料中,總結了中國古代抑製豪強、維係民心的曆史經驗,指出“打黑除惡”是民心所向、國運所係。其博客文章如下:



  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



  李寶柱



  自古以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曆史經驗,曆來為有識之士倍加推崇。曆代,以得民心而得天下的開國皇帝及其繼體之君,在勵精圖治的過程中,如何繼續維係民心,永保不失民心,就成了他們處心積慮想要解決的一個大問題。



  所以,諸如管子的“順民心”、孟子的“施仁政”一類的政治主張,以及西漢初年輕徭薄賦、唐朝初年與民休息的政治實踐,一直被奉為實現長治久安的治國之道。在我國古代文獻中,保存了許多關於如何永保民心不失、從而實現長治久安的記載。其中,抑製豪強以維係民心,就是一條非常重要的曆史經驗。



  縱觀我國古代曆史,豪強之家恃強淩弱,兼並之族橫行邑裏,輕則武斷鄉曲、殘虐百姓,重則擾敗法令、肆行奸宄。其結果是,“豪奪財富入於私門,積累民怨歸於公上”。可以說,這是封建社會與生俱來、並與之相伴始終的社會弊病。遍觀當今現實,黑惡勢力橫行,說明曆史的沉渣已經泛起,如不及時痛加治理,其後果不堪設想。既然是曆史的沉渣,如何治理?自然要借鑒古代的經驗。



  早在我國的春秋時代,隨著周天子權威的衰落,在諸侯國借“禮崩樂壞”之機興起的同時,封建豪強即隨之而悄然登場。史書記載,當時晉國的郤氏家族侵霸他人田土、強奪他人妻室。晉厲公以郤氏“族大、多怨”,於周簡王12年(公元前574年)誅滅了郤氏家族。這是我國史書中,關於豪強不法和懲治豪強的最早記錄。但是,在那個時代,像郤氏家族一類的土豪劣紳,還算不上是為害最烈者。因為,在整個春秋時代,諸侯擅相侵伐、以強淩弱、以眾暴寡,已成為曆史的潮流,其所作所為,與郤氏家族如出一轍,郤氏家族與之相比,正可謂小巫見大巫。其實,《春秋》一書所記242年的曆史,就是各國諸侯,即大封建豪強的行實記錄。孔子之作《春秋》,其所憂者即患“諸侯擅興、天下大亂”,其所欲者即以“口誅筆伐、討亂臣賊子”。故《春秋》一書,實堪稱我國第一部關於封建豪強的專著,其是非得失之意、治亂興衰之跡,是孔子留給後世以求致治之法的鏡鑒,是古人眼中最重要的一部“經書”。



  到西漢初年,在秦朝已經實現大一統的基礎上,漢朝最高統治者數十年間,實行輕徭薄賦,實行三十稅一製度,使百姓得以休生養息。與此同時,各地又出現了一批以貴戚和兼並之家為主體的豪強勢力,並成為影響國家長治久安的嚴重因素。《史記·貨殖傳》所載“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縣,下富霸一鄉一裏”,指的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豪強。這些豪強“乘時射利,財豐巨萬”,其中不少人是“童仆千指,富埒王者”,勢小者猶能“武斷鄉曲”,勢大者則必“威重於郡守”,就連地方高級行政長官“二千石”也往往不敢得罪他們。當時,身居高位、家食厚祿的大官,更是乘其富貴之資力,與民爭利,以致“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窮。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時人董仲舒曾經憤慨地揭露豪強兼並的嚴酷現實:“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又顓山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製,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裏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赭衣半道,斷獄歲以千萬數。”這是當時社會狀況的真實寫照。



  現在,無論是司馬遷筆下的“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縣,下富霸一鄉一裏”,還是董仲舒口說的“邑有人君之尊,裏有公侯之富”,於當今社會,幾乎是隨處可見。



  西漢前期的最高統治者,麵對豪強取重於鄉裏、威傾於州縣,超越法度,犯奸作科,傷風敗俗,侵害吏治的嚴酷現實,不得不痛下決心對豪強嚴加懲治,甚至不惜任用酷吏來繩治豪強。例如,漢景帝時,濟南瞷氏宗族三百餘家,率皆豪猾,當地守臣莫能禁製,漢景帝於是就命郅都出守濟南,郅都到任後,立即誅殺了瞷氏宗族中的首惡分子,其餘皆股栗而不敢繼續為惡。後來,郅都遷官為中尉,負責京城長安的司法,其執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之皆側目而視,私下稱郅都為“蒼鷹”。當時,長安左右宗室多犯法者,在郅都之後,漢景帝複命寧成為中尉,其執法效仿郅都,致使宗室豪強人皆惴恐。



  到漢武帝時,隨著私有製經濟的發展,兼並之風愈演愈烈,豪強之勢如日中天,漢武帝遂啟用大批酷吏去摧折豪強。史書有傳者,如周陽由、趙禹、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鹹宣、田光明等,就是這批酷吏的典型代表。這些人所到之處,必夷其豪,族滅豪猾之屬,連坐奸豪之家,在某些郡縣確實收到了“道不拾遺、無犬吠之盜”的效果。史書評價這些人說:“雖酷,稱其為矣。”就是說,這些人執法雖然酷烈,但就其所處職位而言,還是稱職的。



  由於兼並之風無處不及,豪強之家無所不在,所以,單靠一些酷吏,勢必不能徹底剪除豪強勢力。這是因為,兼並風起、豪強勢興,其根本原因即在於封建製度本身,封建所有製和封建特權,正是其產生的根源。根本既存,枝葉必茂。任用酷吏抑製豪強,實際上是漢朝最高統治集團用自己的刀,割除自身的腐肉,最終隻能是適可而止。因此,在漢武帝以後,豪強肆行不法的記錄,仍然是史不絕書。例如,漢武帝死後,大將軍霍光秉政,在平陽的霍氏家族,其奴客持刀入市而吏不敢禁,其家奴至市買肉竟砍傷屠戶,霍光之子霍禹則膽敢在家中違法私自釀酒。但是,無論如何,西漢任用酷吏懲治豪強,在某些時候確實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這對於將豪強勢力抑製在社會可容忍的限度之內,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從東漢末年開始,直到三國、魏、晉、南北朝,封建豪族一直是左右國家政局、決定各個短命王朝命運的主要政治勢力。其間,中原逐鹿、裂土稱王者和持操權柄改朝換代者,無一不是出身於豪強之家。社會的政治製度和經濟製度,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全都打上了門閥政治的深刻烙印,以致世風競以門閥世族相誇尚。透視這四百餘年的曆史,實際就是封建豪強的發展史。在此期間,封建豪強勢力獲得了除春秋戰國時期之外的又一次輝煌。在那種門閥政治統治一切的曆史條件下,抑製豪強是不可能成為最高統治者想要認真對待的政治課題的。所以,在記載這段曆史的典籍中,關於抑製豪強的記述是不多見的。既然對於豪強不加抑製,而百姓自然就隻能是飽受欺淩。因此,自東漢末年至南北朝,這四百餘年的時間,對於勞苦大眾來說,可以稱得上是最黑暗的曆史時期。



  降及隋、唐,上承前代門閥政治的遺風,官修氏族之典,家藏譜錄之書,取士選官尤重家世,家之婚姻更講閥閱,目的是要“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甚至還用法律規定來確保“主” 對“奴、仆”和“部曲”的壓迫權。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不獨舊族會繼續恃勢作威,而且新貴也往往肆行不法。所以,“權倖之暴,亡人之家,赤人之族,為害甚於虎狼”,在唐朝初年,就已成為一種嚴重的社會禍患。



  但是,在唐朝重新實現了全國統一的政治格局之下,如果想要保證長治久安,就必須抑製豪強,否則不僅百姓遭殃,而且勢必還會危及唐王朝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然而,出身於世家、依仗關隴豪族力量奪得天下的唐朝最高統治者,是不可能自覺地悟出這個道理的。



  例如,貞觀七年(633年),唐太宗的第三子蜀王李恪有個姓楊的妃子,此妃子的父親楊譽,自恃是皇親國戚,在京城濫施淫威,爭奪官婢,觸犯國法。當時,擔任刑部都官郎中的薛仁方,依法將楊譽拘留並進行審訊。按司法權限,刑部的都官司完全可以審理爭奪奴婢之類的案件。但是,當楊譽的身為“千牛”(即唐太宗的侍衛官)的兒子在殿廷之上陳訴說:五品以上的官,如不是犯謀反叛逆之罪,就不得拘留。並反誣薛仁方,是以楊譽為“國戚之故,橫生枝節”。唐太宗一聽,即刻勃然大怒,他恨恨地說:“知是我親戚,故作如此艱難!”當即下令:“杖薛仁方一百,解所任官。”可以說,這是唐太宗作為唐朝新貴總首領的一種本能的反應。



  當時,魏征挺身而出,為薛仁方進行辯護。他上奏說:“仁方既是職司,能為國家守法,豈可枉加刑罰,以成外戚之私乎!”並怒斥那些“舊號難治”的世家貴戚,簡直是一夥危害社稷的“城狐社鼠”。若不嚴加防範,無異“自毀堤防”。同時,他舉述漢、晉以來,不能禁禦世家豪強的曆史,痛陳唐高祖武德中(618年—— 626年),世家貴戚“率多驕縱”的現實,諫言唐太宗不要姑息養奸。否則,“此源一開,萬端爭起。後必悔之,將無所及”。而且,魏征還順著唐太宗好大喜功的心思,乘勢給唐太宗戴上了一頂高帽子:“自古能禁斷此事者,惟陛下一人也。”由於魏征能如此巧妙地曉之以利害得失,唐太宗終於接受了魏征的建議。他對魏征說:“誠如公言,向者不思。”承認自己原來並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而取消了對薛仁方撤職的命令。



  四年之後,即貞觀十一年,頒行《唐律》時,唐太宗又將魏征建議的“按舉不法,震肅權豪”,上升為國家的意誌,製定了一些約束豪強恣意橫行的刑律。其中如: “因官人之威,挾持形勢,及鄉閭首望豪右之人,乞索財物者,累倍所乞之財,坐贓論減一等”,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正是因為有了這類的法律規定,並鼓勵嚴格執法,貞觀時期,才出現了“製馭王公、妃子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的政治局麵。



  雖然經唐太宗將“按舉不法,震肅權豪”定為唐朝的一項國策,但是認真實行這一國策的,也誠如魏征所言,惟唐太宗一人而已。通觀唐代曆史,權倖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誅,比比皆是。雖有一些廉能之吏冒死嚴格執法,亦未能扭轉權豪逐漸坐大的趨勢。最終,唐朝因對權豪擾法擅權,“製之不得其術,故其終困以此”;對藩鎮割據,控馭不得其法,“至於唐亡,其患以此”。



  自唐朝滅亡以後,在五代五十餘年間,其餘毒愈演愈烈,方鎮、權豪上下肆虐,致於天下分裂,世道大壞,社會動蕩。宋代歐陽修考究唐朝敗亡之由說:“其禍亂之來有漸積,其漸積豈一朝一夕哉!”及其大患已成,“大勢已去,雖有智勇,有不能為者矣,可謂真不幸也”。其更不幸者,則是黎民百姓。五代之時,藩帥劫財成風,甚於盜賊,強奪枉殺,無複人理。藩鎮視人命如草芥,動輒以族誅為事,濫刑之害,荼毒四海,殃及萬方。清朝雍正時期的史學家趙翼讀《五代史》一書時,曾經哀歎:“民之生於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乘五代亂極,宋太祖起於介胄之中,擁兵政變而踐九五之尊。其開國以後,南征、西討,使中原重歸一統。其所采取的削藩鎮、收財權,以文臣知州、縣事,並以嚴刑峻法懲治貪贓之吏,諸如此類的治國措施,曆來為後人所稱道。但是,宋太祖並沒能像唐太宗那樣,在“按舉不法,震肅權豪”上帶個好頭,反而以姑息縱容權豪,作為釋除將帥兵權的籌碼、作為駕馭寵臣愛將的手段。例如,在建隆二年(961年)宋太祖趙匡胤對握有重兵的故人石守信、王審琦等人搞“杯酒釋兵權”時,對這些人說:“人生如白駒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爾。卿等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且與卿等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趙匡胤正是以這杯許以“多積金錢”、“擇便好田宅市之”、“多置歌兒舞女”、“且與約為婚姻”的,代價十分昂貴的“酒”,才誘迫得石守信等人“乞罷典兵”而交出兵權的。



  又如,對幫助他奪取帝位的趙普“聚斂財賄,強市人第宅”,趙匡胤也是百般包容、竭力庇護。宋代史書記載,宋太祖在趙普任宰相時,因車駕出宮,忽然臨幸趙普之第。恰遇割據兩浙的錢俶遣使致書於趙普,並呈送“海物十瓶”。因宋太祖來的突然,那十瓶海物置於廊下,沒有來得及收藏,被宋太祖看見,他問趙普瓶中為何物,趙普回答是海物。宋太祖說:“此海物必佳。”即刻命人開啟,結果發現,十個瓶子裏“皆滿貯瓜子金”。趙普惶恐地對宋太祖說:“臣未發書,實不知。若知之,當奏聞而卻之。”宋太祖卻笑著說:“但取之無慮,彼謂國家事皆由汝書生耳。”他命令趙普,對錢俶所送重賄,要“謝而受之”。後來,趙普在京城開封所建豪宅,“皆用此金所修”。當禦史中丞雷德驤劾奏趙普強市人第宅、聚斂財賄時,宋太祖竟然斥責雷德驤說:“汝不聞趙普乃吾之社稷臣乎?”命左右將雷德驤拖下殿,在殿庭中狂拖數圈後,又召之上殿,訓誡雷德驤“今後不宜”管這類事,這次“且赦汝”,此事“勿令外人知也”。宋太祖這種駕馭權臣的政治手腕,對權倖但行姑息縱容的策略,在整個宋代竟然被傳頌為“君臣知遇”的美談。



  再如,對鎮守關南的大將李漢超強娶民女為妾及貸民錢不償,宋太祖也是巧言相辯。當苦主訴至京城時,宋太祖召之相問:“汝女可嫁何人?”訟者答:“農家爾。” 又問:“漢超未至關南時,契丹何如?”答說:“歲苦侵暴。”再問:“今還有否?”答說:“無也。”最後,宋太祖對這個告狀的農民說:“漢超,朕之貴臣。汝女為之妾,難道不比為農婦強?假使沒有漢超在關南,汝家尚能保住所有貨財嗎?”在進行了這番斥責之後,他命人將訟者遣送回鄉。



  前有車,後有轍。宋初,宋太祖首開姑息權倖之門,但當時尚能嚴懲下層的貪官汙吏。到宋神宗時,蘇頌援引“刑不上大夫”之說,建議對贓官免“黥”刑,為朝廷采納。自此,宋代官員犯贓罪當以死相抵者,例不加刑,永為定製。當時議論以為,蘇頌一言而除“黥刺”,是仁人之言。由此可見,姑息之風已經澤及所有官吏,庇奸養貪被視為善政。對於不法官吏的非法誅求,自然也就不再深究。



  在貪官汙吏充斥官場的同時,隨著以往世族的衰落,土地私有化的發展,土地交換的頻繁(當時諺語稱“千年土地易八百主”),宋代產生出大批的庶族地主。這批新生的地主階級,或勾結貪官汙吏欺壓百姓,或以財大氣粗橫行鄉裏,或納粟買官以為政治保護,形成了新的土豪劣紳階層。土豪劣紳與貪官汙吏,同惡相濟,使得平民百姓的境遇更是雪上加霜。由於土豪劣紳、貪官汙吏人數眾多,所以其對民眾施加的傷害與殘虐,比起那些為數不多的權倖豪族還要嚴重許多。因為對貪官汙吏已不適用死刑,對土豪劣紳至多隻是略加薄懲,而且還需要遇上一個千載難逢的清官才能施以薄懲。所以在宋代,能將因殘虐百姓而犯死罪的土豪劣紳,判處杖二十、發配、編管的地方官,就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清官了。



  在權倖豪族、貪官汙吏、土豪劣紳三位一體的壓迫之下,使得宋代的黎民百姓,“罹昔所未有之害,有不可勝窮之憂”。由於北宋朝廷一味地姑息養奸,最後終於將百姓“逼上梁山”。北宋末年,宋江等人起義於河朔,要“替天行道”,自己動手鏟除貪官汙吏和土豪劣紳。方臘起義於南方,凡捉到官吏,必定全部殺掉,唯恐有一個貪官汙吏漏網。當時有人剖析其原因時說: “貪汙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



  北宋滅亡以後,至於南宋以及元、明、清三代,凡八百餘年間,權倖豪強、貪官汙吏、土豪劣紳,作為封建統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是壓在百姓頭上的“三座大山”。其間,雖然出了一個嚴懲贓吏的農民皇帝朱元璋,但他也沒能想出抑製豪強的好招。隻有到了現代,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才將這些荼毒中國古代社會兩千餘年的惡瘤徹底割除,完成了孫中山先生想做而沒能做到的事情。



  現在,古代社會雖然已進了曆史博物館,但是封建社會的餘毒並沒有完全肅清,曆史的沉渣有時可能還會重新泛起。現今,我們從不得不麵對的“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身上,就又一次看到了古代豪強、貪官汙吏和土豪劣紳的陰影。所以,在堅決“打黑除惡”的同時,探究一下這種沉渣的曆史淵源,剖析一下這類沉渣的曆史教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簡介



  李寶柱,男,漢族,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曆史學係,1985年北京大學曆史學係研究生畢業,曆史學碩士,全國第一個被免試錄取的北京大學曆史學係博士生。師從世界著名曆史學家鄧廣銘先生,專修宋遼金元史。長期從事中國古代史研究,所著《宋代人口統計問題研究》,解決了中外史學界聚訟200餘年的曆史疑難問題;《〈宋史職官誌〉官品製度補正》,複原了失傳900餘年的北宋官品製度;《中國曆史上的官商》,闡明了古代官員及官員子弟經商的曆史教訓。參與撰寫《中國曆代官製大辭典》、《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中國政治製度史綱》、《國史鏡鑒》等書。撰發各類文章、書稿近百萬字。



  1985 年至1992年,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工作,多年從事和分管理論教育和理論研究工作。1992年至今,在中央政法委員會工作,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宣傳教育指導室主任,長期從事和分管政法宣傳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主持編輯《中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鑒》,共計2000多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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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的曆史在簡單地重複,專製不除 國無寧日 -天涯明月修腳刀- 給 天涯明月修腳刀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6/2009 postreply 12:23:06

你盡可以去另開一壇"我的伊拉克",嗬嗬。 -天涯明月修腳刀- 給 天涯明月修腳刀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6/2009 postreply 12:35:11

我幫你申請了新的論壇"我的沙特",你可以去做斑竹了 -天涯明月修腳刀- 給 天涯明月修腳刀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6/2009 postreply 1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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