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亞洲時報在線12月2日文章,原題:中國用秘密調查手段掀起反腐革命 最近的報道顯示,中國共產黨的權力中心很可能采取前所未有的激進措施來打擊官員腐敗。
內地媒體上周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考慮使用“現代科技手段”和秘密技術措施,來搜集針對腐敗官員的證據。這些手段包括電話竊聽、催眠、監控個人郵件以及使用全球定位係統。
如果這些反貪舉措得以實施,將對中國社會產生深遠影響。因此,這些報道在中國引起了公眾的興趣和爭議,雖然海外媒體沒有給予多少關注。
在新一輪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考慮采用以上列出的“非常規”手段。
在法治和三權分立的國家,相關執法機構(比如美國聯邦調查局和香港廉政公署)在調查腐敗時采用秘密手段是很正常的。但在中國,這將是革命性的。自共產黨中國成立以來,它都采取“無產階級專政”,也就是中國共產黨對所有權力的壟斷;權力分割是不可能的。現在,中國官員依然重複鄧小平關於三權分立不適用於中國國情的論述。
在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中,它將所有成員視為“同誌”,禁止任何政府機構監視他們。在這樣的製度下,期望一個的製衡是不現實的。
現在,公安部門和安全部門有權在涉及公共和國家安全的案件中使用侵入式調查手段--這些手段被留作針對國家或者社會的敵人使用。
中國各級的檢察官--反官員腐敗的主要力量--無權使用這些非常規手段。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1989年發出的聯合通知說,對經濟案件,一般不要使用技術偵查手段。通知還說,對於必須使用技術偵查手段的,要十分慎重地經過嚴格審批手續後,由公安機關協助使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孝清提到采取“非常規”手段應該予以認真對待。如果公訴人員被允許使用間諜技術來監視腐敗官員嫌疑人,這將是中國的一大突破,在法律上和意識形態上都是如此。
首先,這意味著朝著某種形式“分權”走了一步,讓中國的司法具有獨立性(雖然依然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第二,讓主要的反貪監管機構來監視官員的行動可以產生威懾。深圳一名官員說:“如果人們知道有隱藏的眼睛在注視他們,有隱藏的耳朵在偷聽他們,毫無疑問他們會很小心。”
分析家說,這一計劃有一些障礙。例如,誰來授權使用這些秘密調查手段?是否有可能防止檢察官濫用職權?盡管有這些質疑.但是這一舉措可以改善中國在反官員腐敗上的法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