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歌“侵權門”鑽了中國出版亂局的空子

來源: 的的 2009-11-22 12:26:4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084 bytes)
 核心提示:11月20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與穀歌公司進行了第二輪會談。下午一點半,北京的各大媒體就已經齊集在京廣中心門口,試圖從穀歌公司代表埃瑞克·哈特曼與文著協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那裏打探出隻言片語,來揣測這次會談的端倪。五點多,會談結束,張洪波的手機一直處於占線或無人接聽的狀態,直到晚上九點,記者才撥通了他家中的電話,采訪期間,張洪波的手機再一次響起。

  知識革命的文明碰撞,互聯網時代的版權新問題,穀歌數字圖書館“文化大同”的宏偉理想,作家們的義憤填膺,網友們的冷眼旁觀……這一切共同編織起了穀歌“版權門”撲朔迷離的幻象。究竟在這場事件中,我們走入了多少偏執的誤區?本報專訪了文著協副總幹事張洪波、以個人名義起訴穀歌的作家棉棉,以及出版人路金波、學者張檸等人,共同解析這場迷局。

  穀歌是天使還是魔鬼?

  陳村說:“60美元就想把人打發了?讓他們做夢去吧!”

  “像穀歌這樣一間大公司,做出這種事情是很不可理喻的。”作家棉棉在電話裏的聲音有些激動。兩三個星期前,當朋友告訴她穀歌數字圖書館收錄了她的作品時,棉棉並不相信。直到登錄穀歌數字圖書館的中文網站後才發現,自己的成名作、上海三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鹽酸情人》赫然在列。

  11月6日,棉棉一紙訴狀將穀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其侵權,判令被告將作品從穀歌網站上刪除,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計6萬餘元人民幣。

  按照穀歌聯合創始人和技術總裁謝爾蓋·布林的設想,穀歌數字圖書館是一項極富有理想主義的實踐:“人類已經撰寫的絕大多數圖書會隨著歲月流逝消失了、不見了。圖書是世界共有知識、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書籍數字化將使成百上千萬絕版但受版權保護的書籍‘複生’”。

  在家裏的電腦上就可以看到大英圖書館珍藏的《聖經》孤本,這的確讓人興奮。然而,當穀歌的數字圖書館遇上這些尚在版權保護期內的作品時,現實總是錯綜複雜的。

  而對大多數中國讀者來說,了解穀歌數字圖書館,是從10月起穀歌和中國文化界的一場衝突開始的。

  10月13日,央視《朝聞天下》欄目報道稱,穀歌數字圖書館涉嫌大範圍侵權中文圖書,從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獲悉,570位權利人17922部作品在未經授權下已被穀歌掃描上網。

  10月16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通過中國作家網發出《就穀歌侵權致著作權人》,呼籲中國作家堅決維護合法權益。

  穀歌則表示,早在2008年,穀歌同眾多作者、出版商,以及代表作者和出版商的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商協會,向法院提交了長達300頁的和解協議,其中提出願意支付給作家每本不低於60美元的“現金支付”,並且在未來支付作家此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這個協議在全世界範圍內適用,當然,也包括中國。

  一石激起千層浪,特別是對於60美金的標準,作家們拍案而起,表示了強烈的不滿。陳村在聽到這個消息後表示:“60美元就想把人打發了?讓他們做夢去吧!”而著名作家張抗抗也認為,穀歌全球化的數字圖書館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是霸王條款。“盡管文化資源共享,讓更多的人得到知識並沒有錯。但前提應該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即在保護個人權益、尊重著作權的前提下進行,否則就是以知識共享為借口,來非法享有著作成果的侵權行為。”張抗抗呼籲相關權利人都來發出聲音,共同抵製這種行為。

  隻刊摘要是否侵權?

  作家棉棉認為,隻要是未經許可用了別人的東西,就是侵權。

  托馬斯·弗裏德曼說,世界是平的。但也許,在法律的範疇內,人們永遠不會認同這一點。在全球化和知識革命相互纏繞的背景下,連是否侵權的認定都變得如此艱難。

  10月以來,穀歌在“版權門”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很多國內著作權人明確表示,穀歌數字圖書館沒有經過他們本人的授權,已構成侵權。但針對這一說法,穀歌負責圖書事宜的全球研發總監丹尼爾表示,所有圖書的掃描隻是用於搜索,並且隻顯示非常小的一部分。如果有作家不願意自己的書被掃描,穀歌會非常尊重作家的個人意願,將書刪除。

  僅供搜索是否涉及侵權?“國外關於摘要的使用是有明確規定的,在顯示摘要時不存在任何的版權問題。”穀歌高層據此認定他們沒有侵權。而在中國,有關摘要是否需要版權的問題仍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沒有確實的法律依據,已經讓“版權門”的認定問題陷入僵局,直到20日雙方舉行會談時,這點仍未達成共識。

  而讓整個事件越發撲朔迷離的是,就連作家們本身對於侵權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韓寒在博客上發表的一段話:“假設穀歌的確掃描了全書,並在網絡上提供免費閱讀和下載,那麽毫無疑問的,這是非法的。管你事後事前給錢這不重要,這尤其對傳統圖書作家有巨大的傷害。第二種,假設穀歌掃描和摘錄了圖書的一個部分或者一些段落,並沒有提供全文閱讀,可顯示和閱讀的字數控製在一個很小的比例內,我個人並不認為這個行為違法。我並不知道穀歌屬於哪一種行為,如果是前者,嚴懲不貸,如果是後者,被人陷害。”

  記者隨後采訪了著名的出版人路金波,他表示,如果摘要部分不超過全文的30%,他個人認為不構成侵權。

  對於這番話,作為路金波公司簽約作家的棉棉直率地用了兩個字形容:“!”棉棉的英文版小說《糖》由美國時代華納公司出版,“即使是引用兩句詩,我都是經過作者同意,付了版權費的。”棉棉認為,隻要是未經許可用了別人的東西,就是侵權。“那是生意人的觀點,我是作家的觀點,這就是最本質的區別。”

  學者張檸則認為,網絡的資源共享是一個大趨勢,如果利用共享來賺錢,自然要付給著作權所有人分成,但如果是公益性的資源共享,則是對文化傳播有益的。“我也經常把自己的文章貼到網上,沒想過要版權費。”張檸說。

  傳統作家反應過度?

  對“盜版”、“侵權”最激烈的批評者,常常是最少被盜版的作者。

  與作家們對穀歌“版權門”的怒不可遏不同,網友們對穀歌圖書館普遍抱著寬容態度。在人民網的調查中,認為“穀歌沒有侵權,事件所涉及到的作家應接受和解條約”的有10552票,占90.2%。更有網友撰文批評作協的作家反應過度,“對於這些作家來說,他們的書免費放在網上供人閱覽,相信也沒幾個人去讀的,所以他們根本不在乎在線閱讀的收入分成,而對‘60美元’頗為在意,他們感覺穀歌的‘60美元’羞辱了他們,於是他們就拍案而起了。”

  傳統作家與網絡,這個老話題又一次被人提起。是作家維權意識加強還是傳統作家們麵對新的知識方式反應過度?對此,專家學者們眾說紛紜。媒體評論員劉戈認為,作家們的這種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就相當於有一大塊地,長滿了莊稼,現在成熟了,有一個人過來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把莊稼全割了以後,告訴你三天之內來找我,給你60塊錢,然後我把這些莊稼賣了以後,63%的收益給你,幹不幹?如果說不幹的話,莊稼你自己拿回去。”

  在這種主流的聲音之下,複旦大學中文係教授嚴鋒提出一個觀點,他認為中國作者和相關協會對Google圖書館的運作十分不了解,信息誤差是造成國內對穀歌事件反應強烈的原因之一。“我覺得現在國內外都有一種集體的歇斯底裏,對Google的恐懼,總說‘狼來了’。真有多少作者使用Google圖書館?越是使用圖書館的人越不會反對。公益性質的Google圖書館和計劃中的出版業務其實是兩碼事。”

 他同時也注意到穀歌“版權門”中傳統作家們的激烈反應,並認為對“盜版”、“侵權”最激烈的批評者,常常是最少被盜版的作者。“那些被‘盜版’最多的人,比如韓寒、郭敬明、安妮寶貝等,他們的名聲都是和網絡,和新的文化複製模式緊密聯係起來。他們都知道裏麵的奧秘和機製。凡是網絡時代的門外漢,往往是邊緣化的人,最擔心自己的東西有沒有被盜版。”嚴鋒說。

  攘外必先安內?

  穀歌的行為不過是鑽了中國出版業亂局的空子而已。

  “我的英文版小說穀歌隻敢掃描一個封麵,中文版就敢把片段放進去。有沒有想過這是為什麽?還不是因為國內出版業本身太混亂!”棉棉認為穀歌的行為不過是鑽了中國出版業亂局的空子而已。

  棉棉的書在30多個國家發行,她認為隻有在中國,她遭受很多不公正的待遇。“我認識的中國人裏麵,估計有70%的人說看過我寫的東西,無論是以什麽方式,但我在中國拿到的版稅隻有1.5萬冊!如果這些人都看了我的書,那為什麽我隻拿到這麽點錢?如果這些人都不是看我的書,那麽出版商幹什麽去了?”棉棉幾乎不帶停頓地講述了她在中國所遇到的事情。

  也許棉棉掀開的,隻是中國出版業亂局的冰山一角。且不論大街小巷的盜版圖書,即使是有關數字圖書館盜版、侵權的訴訟,穀歌也絕對不是第一家。在中國,這類官司早已司空見慣。2001年,北大著名的法學係教授陳興良就曾狀告“中國數字圖書館”未經他許可將三本書掃描至網上,供讀者付費閱讀,一時間成為網絡著作權領域內的示範案例。

  陳興良是法學教授,對法律方麵自然是駕輕就熟。但對於大多數作家及學者來說,即使有維權意識,有時候也不得其法,張檸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尷尬。有一家網站幾次三番打電話給他,想把他的書放到網上,也簽訂了合同,規定按照點擊率分成。“七八年了,也沒見他們給我錢。那些合同,我看了就頭大,這種事情還是交給專業人士比較好。”借此次文著協出麵協調穀歌事件之機,張檸也成為了文著協的權利人。在他看來,委托文著協簽訂合同以及解決著作權糾紛將會成為作家維權的一條捷徑。

  對於文著協這樣一個社會團體能有多大的能量,棉棉表示懷疑,因此她堅持以個人名義上訴。“我不是一個執著的人,這次上訴也不是針對穀歌,我隻是想讓這些跨國公司看看,並不是每個中國作家都是這麽閉塞、可以忽悠的。”棉棉說,她主要的目的還是想點醒中國的出版人,“要不就堅守出版人的責任,出點有精神營養的東西,要不就不要心裏隻想著錢還在裝”。“如果隻是這場對穀歌的官司,我根本不會接受你的采訪。我隻是想表達現在的這種出版界的風氣是不對的。”棉棉在采訪中一再強調。在她看來,青春文學當道、思想性的作品變少也是中國出版界亂局的一部分。

  身為“青春文學”推手的路金波不會同意棉棉對出版商的批評,他認為,最大的問題是,盜版在中國的猖獗已經讓人們失去了價值判斷,大多數人認為購買盜版沒有任何問題,“我們正處在一個有著14億小偷的國家裏”。路金波說,這種趨勢是可怕的,短時來看,可能會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但長遠來看,必然會損害文化創意產業,當人人都不再熱衷原創的時候,何談未來的文化競爭力。

  專題撰文:南方日報記者蒲荔子實習生吳敏

  訪談

  中國文著協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未來重心轉向國內數字圖書館

  [會談亮點]合作比停止使用更有效

  記者:20日進行的會談,有什麽進展?

  張洪波:主要的成果有三個:第一,埃瑞克先生代表穀歌方麵同意把穀歌數字圖書館掃描、收錄中國圖書的清單,在12月份提供給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這對下一步談判有積極的推動作用。第二,埃瑞克先生明確表示,穀歌在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過程中,不會放棄優秀的中國文化,願意通過合法、有效的渠道和程序,來使用中國的作品。第三,雙方都明確表示,要本著合作的態度加強溝通,推動問題盡快解決。

  記者:那文著協是否會像美國一樣簽訂和解協議?

  張洪波:這次穀歌有一個態度:合作比停止使用更有效果,有利於中國作家和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傳播。我是認同這個觀點的。

  記者:那就是說,文著協不會代表作家要求撤銷這些作品,而是針對賠償問題要進一步協商?

  張洪波:我們先來看美國那邊的和解協議,穀歌不承認侵權,因此他們不說賠償,而是說“現金支付”。那個和解協議分成兩塊,一方麵是對以前的掃描收錄這塊,應當如何處理;另一方麵是對後續的使用應該按照什麽樣的分成模式。我們應該也是按照這兩個步驟來進行。

  [未來方向]重心轉向國內數字圖書館

  記者:中國的數字圖書館也存在很多侵權問題,而且甚至比穀歌更早。為什麽文著協這次針對穀歌問題進行交涉,而之前對於國內的問題並沒有過多幹預呢?

  張洪波:國內的數字圖書館起步比較早,但是發展比較慢。穀歌的事情是這樣的,今年6月,國際複製權組織(IFRRO)秘書長奧拉夫先生致函,希望我會在穀歌侵權事件中對中國著作權人權益的維護做出積極的配合時,我們才開始關注中國著作權人被侵權的問題。之前穀歌的行為,我們完全蒙在鼓裏。我們發現,穀歌的問題比中國的問題更加嚴重。

  記者:今後會把重心轉向國內的數字圖書館嗎?

  張洪波:會,我們已經接到很多著作權人對國內的數字圖書館的申訴,以後也會關注這一塊。我們正在和作協商量,在省一級作協設立文著協的維權工作站,專注於地方作協作家權益的保障。

  記者:文著協這樣代表這麽多權利人集體上訴,是想在談判中增加優勢嗎?

  張洪波:當然了,代表2萬人和代表5萬人肯定是不同的。前段時間,天津作協、江西作協、湖北作協等都舉行了穀歌問題專題座談會,我去介紹有關情況時發現他們在作家維權方麵還存在很多問題。同時我們也想通過這次與穀歌的談判,讓更多權利人相信我們,加入文著協,這有利於我們在今後的談判中增強實力,更好地維護著作權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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