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頂黑老大”的黑色人生:經濟漂白 形象貼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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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強

重慶“打黑大審判”進入第三周,備受關注的“紅頂黑老大”黎強團夥涉黑案近日開庭審理。

  黎強令人震驚的雙重身份被公訴人一一揭開:表麵上,他是重慶市人大代表、成功企業家,掌控著重慶主城區近20條客運線路,滿身榮譽,風光無限。實際上,他就是主使多起砸車、鬥毆事件的“車霸”,重慶主城區多次交通大癱瘓的“禍首”,多起上訪事件的幕後“黑手”,並腐蝕拉攏了運管、信訪、稅務等多個部門的官員。

  黎強是重慶“打黑除惡”的典型人物之一。這些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究竟如何從“江湖混混”一步步發展為“一方惡霸”?他們又是如何在政治上“染紅”、在經濟上“漂白”的?

  覆滅在“轉型”前的“紅頂黑老大”

  一副黑框眼鏡,頭發花白,麵色灰暗,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黎強,完全看不出昔日“紅頂商人”的風光。他被控9項罪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起訴書長達3萬多字。

  據公訴人指控,自2000年以來,為確立在重慶客運市場的強勢地位,黎強以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依托,采取經濟利益籠絡控製等方式,糾集何永紅等人,逐步形成了以黎強為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為非作惡,稱霸一方。

  事實上,黎強不過是重慶市近來被揪出的眾多“霸王”之一,此外還有米霸、肉霸、菜霸、麵霸、礦霸、渣霸……盤踞在重慶的建築工程、土地拍賣、礦產開采、交通運輸、大宗農產品批發市場,甚至糧食加工、商品零售、渣場等多個領域。此次“打黑大審判”中,重慶檢察機關一共審查起訴的案卷達5000餘本,平均每個案件有100餘本。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黑惡勢力裝備精良,不僅擁有大量砍刀、弓弩等“冷兵器”,而且裝備有長槍、短槍、手雷等槍支彈藥。重慶警方今年6月曾挖出一處“兵工廠”,其中有仿製前蘇聯“AK47”的五六式衝鋒槍2支,同時還有德國PP手槍、捷克CZ75手槍等。一些黑惡團夥還擁有先進的製毒設備,能在較短時間內製造出毒品。

  一些黑惡團夥的“章程”肆無忌憚。黎強召集組建的“共創公司”,其公司章程就明文規定:如公司董事因執行公司事務、執行董事會決議的行為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被拘留,則其他董事每人補助被追究者人民幣200萬元作為補償。

  依靠“黑色規則”,黑惡勢力積累起巨大財富。以黎強團夥為例,公訴機關指控其參與非法經營1.2億餘元,違法所得5711萬餘元,逃避繳納稅款6224萬餘元。在被扣押的200多台涉黑車輛中,觸目皆是賓利、陸虎、保時捷、奔馳、寶馬等豪華車。

  黑惡勢力與“保護傘”的利益鏈條

  在法治社會裏,黑惡勢力如何能從“江湖混混”發展到稱霸一方?從重慶“打黑”的成果看,幾乎每一個“黑老大”背後,都有一個甚至多個“潛伏”在黨政幹部、政法幹警中的靠山。“黑老大”們用金錢女色、貴重首飾、名家字畫、古董牙雕等收買極少數不法幹部,形成一條巨大的利益鏈條。

  在此次“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重慶檢察機關目前已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47件共52人,其中廳級幹部10人,涉及政法幹警29人,涉及稅務、工商、交通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8人。重慶市公安局前常務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重慶市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原庭長烏小青,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原總隊長陳洪剛,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等一批幹部“落馬”。“落馬”幹部中,有的擁有房產29處,有的收受一瓶酒就值7.6萬元。

  一位多年來控告黎強的受害者告訴記者,黎強曾當眾表示: “隨便你們到哪裏去告,到處都是我的‘兄弟夥’”。公訴人的指控讓黎強的“兄弟夥”大白於天下。他以金錢鋪就了利益輸送鏈條,其終端通向重慶多個政府部門,其中手握營運指標和非法營運查處權的運管部門更是其“主攻對象”。沙坪壩區運管所原所長肖慶隆,放任渝強公司17輛黑車非法營運,幫助黎強獲得249 萬餘元非法利益。他還給黎強介紹生意,幫助其收購70輛生活服務車。黎強則許諾肖慶隆“入幹股”共同經營,分兩次給肖慶隆銀行賬戶上轉款48萬元。

  稅務部門也是黎強投放“糖衣炮彈”的重點。2009年2月,黎強為逃避稅務檢查,將重慶市地稅局稽查科原科長曾安東約到家中打探消息,並當場送上2萬元,後來給曾安東行賄10萬元。曾安東則積極將渝強公司的部分會計資料、初步檢察結果泄露給黎強。2009年6月16日,在曾安東的幫助下,渝強公司僅補繳稅費及滯納金15萬餘元,便掩蓋了偷稅數千萬元的事實。此外,黎強對信訪部門也發動金錢攻勢,依靠信訪幹部的台前協調、幕後指點,製造集體上訪事件,以此獲取車輛營運指標。

  經濟上“漂白” 形象上“貼金”

  重慶黑惡團夥積累了一定實力後,便開始積極謀求“成功轉型”,主要是三種手段:一是經濟上“漂白”,以非法所得進軍合法行業。二是形象上“貼金”,搖身一變成為冠冕堂皇的“成功人士”、“慈善人士”、“紅頂企業家”。三是政治上“染紅”,千方百計博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政治身份,尋求“保護傘”。

  黎強頭頂的“紅帽子”就有一大堆:重慶市人大代表、巴南區政協常委、區工商聯會長、市道路運輸商會常務副會長、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出租與租賃協會常務理事等等。黎強手下的渝強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何永紅,也擁有巴南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頭銜。

  檢察機關透露,涉黑的重慶江州實業公司董事長陳明亮,在通過容留吸毒賣淫、經營賭博洗碼公司、放高利貸等非法手段斂財數億元人民幣後,開始積極“轉型”,進軍房地產開發、建築材料、古玩、儀器儀表等領域,儼然一副“成功人士”模樣。

  黑惡勢力常常打出熱心公益事業、注重個人修養的幌子,表麵上力圖與主流價值觀相適應。黎強、陳明亮、嶽寧等涉黑人員在被捕前都有從事慈善活動的經曆。重慶國程公司董事長嶽寧就參與創辦過助學獎勵基金和希望小學。他一麵經營賣淫場所,一麵打造“光鮮”的個人形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稱自己“想做一個雷鋒式的好人”。黎強平時也常以客氣、斯文的印象示人,其下屬曾在記者麵前稱“我們黎總平時最喜歡讀書”。

  以雷霆打黑之勢 清除黑惡勢力的生存“土壤”

  “黑社會性質組織有三種顏色。”長期研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陳世偉總結說,第一是“基因色”黑色,即通過有組織的暴力控製和非法手段,與常態社會對抗;第二種顏色是“保護色”紅色,即尋求常態社會對自身的庇護,拉攏幹部,侵蝕公權力;第三種顏色是“最高顏色”無色,當黑惡團夥發展到這一階段,最具欺騙性,其犯罪行為危害最大,也最難察覺。

  陳世偉認為,重慶一些黑惡團夥就處在向更高級別“轉型”的階段。重慶依法雷霆打黑,阻斷其“轉型”之路,正當其時。

  為鏟除黑惡勢力,重慶公安機關對涉黑涉惡案件按ABCD分類掛牌督辦,聘請律師參與重點案件辦理,為自己找漏洞、挑毛病。重慶檢察機關出台保證案件質量的規定,對罪與非罪、一般案件和涉黑案件嚴格區分。

  重慶檢方表示,在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時,絕不壓低也絕不拔高,打擊麵絕不縮小也絕不擴大,確保指控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適用準確,經得起法律和曆史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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