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解決基本是安撫民心之舉,最大的障礙是國際法

現在的軍艦護航其實是一場貓和老鼠的遊戲,老鼠跑回窩了貓雖然強大得多也無能為力。打擊海盜的最好辦法是端他們的路上老窩,但因為海盜行為是刑事犯罪,不是國家行為,所以國與國之間的自衛原則用不上。西方國家曾經在聯合國提出過動用國家武力打擊諸如海盜,販毒等國際犯罪,而眾所周知我國政府是維護“主權至上”的模範,唯恐開了“幹涉他國內政”的先例而拒絕了,現在看來是自縛手腳了。

所以凡事有利有弊,無有萬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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