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BP 還有 Chevron 在墨西哥灣發現的大油田都是在美國海域。
第二:墨西哥憲法規定了包括石油在內的自然資源屬國有,外國石油公司根本不準在墨西哥采油,建煉油廠,連勘探都不讓,比中國嚴多了。就一家國營的Pemex壟斷所有的石油業務,搞得墨西哥的石油業每況愈下。
第三:說起“隻能收點稅”,這話放在美國倒是挺正確。BP也罷,Chevron也罷,交完稅後,利潤全是公司股東的,和美國政府沒一點關係。但這也沒什麽嘛,勘探也罷,采油也罷,美國納稅人可也是分文不出啊。墨西哥灣是深海采油,成本驚人,而且勘探時,打十口井,可能一口也不出油,這風險可全是石油公司承擔。所以幾年前油價最低才十幾美元時,每人願花錢勘探,風險太大,回報太低了。現在全球一下子發現了這麽多特大油田,就是油價暴漲的結果。石油公司原承擔風險,獲得高額回報也是無可非議。
無知者真無畏啊。知道嗎,墨西哥灣並不屬於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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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個二百海裏經濟專營區嗎?主要是國際資本利害,而且
-金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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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2009 postreply
22: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