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隻給予果敢族身份證但不給國籍,果敢族拿到的身份證背麵特別注明∶一、此證件丟失應立即向緬甸國家政府駐當地移民局申報,並立即申請補辦,否則,政府將根椐有關法律處罰;二、持證人不屬於本國國民,也不能作為出入緬甸軍政府管轄區的有效證明。因此果敢族實際上在緬甸遭受歧視。 一位當年曾經在緬甸讀書時參加過《中緬邊界條約》簽訂慶祝活動的民眾,表示自己對這段曆史記憶猶新。該民眾披露,在1960年以前的中國地圖裏,果敢是在中國的版圖內,後來是根據1960年的《中緬邊界條約》才割讓予緬甸的。正因為這個條約簽訂後,逃亡在該地區的原國民黨軍隊就成了入侵他國的武裝部隊,緬甸政府從此有了消滅和向國際社會控告國民黨孤軍入侵的法律根據。
根據民眾曝光的內容去追蹤原始資料,中國人大網上可以查到1960年的中緬邊界條約全文。據Tyoka's博客的「關於1960年中緬邊界條約中中國領土的損失」一文分析該博文根據當時實際控製層麵分析發現,1960年簽訂的中緬邊界條約實際上中方吃了大虧。
當時緬甸實際控製的隻有片馬(片古崗地區)、南坎。而南坎本來就是中國的,這一點緬甸自己也承認,它當時也繼續要求續租,但主權屬於中國。但北京「考慮到緬甸的實際困難」,把南坎送給緬甸。
在南部也就是阿佤山區就不一樣了,當時國共兩軍聯手控製了幾乎整個薩爾溫江以東地區。但是簽訂邊界條約之後,解放軍從1941年線以西部份撤出(這個範圍超過片馬麵積好多倍)。緬軍隨後進入,變成了緬軍同國軍的雙雄爭霸。簽了這個條約,北京得到片馬(英國承認這個地區是中國的,隻是賴著不走),得到班洪班老部落(該地區在簽約之前是解放軍實際控製的),實際上北京隻得到片馬。
因此自中緬邊界條約後,北京不但失去了對高黎貢山以西地區的聲索權,也失去了南坎三角地,及實際控製的1941年線以西的地區。
據悉,爐房山脊下麵金、銀、鉛的儲量非常豐富。周恩來在條約中輕易放棄中國參加在爐房山脊東麵斜坡所經營之任何礦產企業,並且他於1957年7月9日在第一屆人代會第四次會議上所做的《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中,故意回避這一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