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以奸殺罪執行死刑9年後疑似真凶現身

來源: sgc12345 2009-08-28 04:11:4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660 bytes)
http://news.sina.com.cn/s/sd/2009-08-04/143518362244.shtml
特約記者 朱順忠 發自呼和浩特

  6月17日,對於李三仁、尚愛雲夫婦來說,又是一個特殊的星期三。每周周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都會有人專門接訪他們。

  “他們每次都說同情我兒子,甚至說我兒子呼格吉勒圖當年死得冤枉。但是,他們沒有給我家帶來任何希望,4年來沒有一次。”走出法院大門後,尚愛雲臉上依然淌著淚水。

  離開法院,兩位老人騎上自行車回家。在他們的自行車車簍裏放著兩份報紙的複印件。一份是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報》,一份是2005年12月16日的《內蒙古法製報》。

  兩份距離9年的報紙,都報道了1996年4月9日,發生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的殺人案。不同的是,《呼和浩特晚報》報道指向的嫌疑人是李三仁、尚愛雲的兒子呼格吉勒圖;《內蒙古法製報》報道指向的嫌疑人名叫趙誌紅。

  據當地媒體報道,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奸殺害。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報案的呼格吉勒圖。在移交檢察院、公開審理後,當年6月,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當地媒體稱為“殺人惡魔”、在內蒙古境內接連作案21起,身負10條人命的趙誌紅在地毯式偵查中落網。趙誌紅在落網後,承認他曾經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殺害了一名女性。

  此案一發,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更加認定,一向老實、木訥的兒子是被冤殺的。

  2005年底爆出的“呼格吉勒圖案”和2005年1月被披露的河北聶樹斌案,幾乎完全相似。真凶是誰?司法機構何時給出明確的結論?一時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新華社內蒙分社前後5次以內參形式對此案進行了報道,並引起中央領導高度關注。2006年,內蒙古司法機構組織了專門的調查組複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身負重案的趙誌紅的死刑被臨時叫停。

  這曾讓呼格吉勒圖的家人看到一絲曙光。不過,4年過去,此案仍在原地踏步,趙誌紅仍被羈押。

  筆錄證實並未“供認不諱”

  呼格吉勒圖被抓後,當地媒體以公安機關為單一消息來源的報道中均稱,呼格吉勒圖其對案件“供認不諱”。

  5月27日,記者從內蒙古司法機關一位重要領導處得到一份13年前的筆錄,該筆錄顯示,即使在被槍決前一個月,呼格吉勒圖也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該筆錄製作於1996年5月7日晚上9時20分,詢問人為呼市檢察院檢察官劉某和彭某。被詢問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時被執行槍決的呼格吉勒圖。

  從時間上,1996年的5月7日應當是呼格吉勒圖所涉嫌的“四·九”女屍案,經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偵查完畢、移交檢察院的一周後。

  在這份共計7頁、1500字的筆錄中,呼格吉勒圖數次表示:“今天我說的全是實話,最開始在公安局講的也是實話……後來,公安局的人非要讓我按照他們的話說,還不讓我解手……他們說隻要我說了是我殺了人,就可以讓我去尿尿……他們還說那個女子其實沒有死,說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敘述“當晚自己的犯罪事實”時,呼格吉勒圖做了如下陳述:“我當晚叫上閆峰到廁所看,是為了看看那個女子是不是已經死了……後來我知道,她其實已經死了,就趕快跑開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沒有辦法之後……猜的、估計的……我沒有掐過那個女人……”

  筆錄顯示,詢問人對呼格吉勒圖使用了“你胡說”等語言。

  顯然,這份筆錄並未引起檢察機構的重視。而在隨後的法院審理中,檢察官指控吉勒圖就是殺人凶手。

  事實上,2005年趙誌紅落網後,人們已傾向懷疑趙誌紅才是“四·九”女屍案的真凶,並期望通過對趙的審理厘清此事。

  槍下留人之後

  新華社內蒙分社政法記者湯計,曾5次以內參形式報道呼格吉勒圖案件疑點。他告訴記者,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趙誌紅係列強奸殺人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檢察機關在對趙誌紅進行指控時卻“意外”地“遺忘”了 “四·九”女屍案。原本應當在公訴時指控嫌疑人奸殺10名女青年的係列案件,也在公訴書中變為9名。

  “他們的目的性很強,那就是盡快把趙誌紅殺掉。一旦把‘四·九’女屍案一並起訴,呼格吉勒圖殺人案也就非常自然地進入再審程序,其結果完全可以預見。”湯計分析說。

  2006年底,就在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複核權的前12天,新華社內蒙分社的“內參”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重視。

  “趙誌紅終於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這也是呼格吉勒圖案件目前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過這種信心正在被內蒙公檢法三家辦案的4年拖拉中慢慢消磨,受害者家屬甚至已經重新拾起了屢屢上訪的老路。”呼格吉勒圖父母聘請的律師苗立對記者說。

  曾經多次呼籲重審呼格吉勒圖案的一位內蒙古政法係統重要知情人,向記者透露了更多內幕。

  據其介紹,1996年“四·九”女屍案案發後,辦案單位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偵人員就已經在女屍的陰道內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偵破案規則要求,這種分泌物是應該、也是必須進行技術化驗和分析的。遺憾的是,這個最有力的證據被時任辦案領導“遺忘”了。

  這位知情人說,趙誌紅落網後,時任呼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局長,曾任新城公安局副局長、呼格吉勒圖案件的主要“偵破”領導人馮誌明,曾對趙誌紅進行了一次單獨訊問。這立即引起了呼市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隨後趙誌紅被迅速轉移,看管民警也被秘密調換為武警戰士。

  公檢法當事人多已升遷

  5月29日,長期關注此案的兩名公安部刑偵技術專家楊承勳和吳國慶告訴記者,呼格吉勒圖絕非凶手。

  楊承勳說,趙誌紅落網後,他曾經親自趕赴內蒙古對趙誌紅做了包括測謊、心理和精神鑒定等技術測定,最後的結果證實趙誌紅確係1996年“四·九”女屍案的真凶。

  楊承勳說:“呼格吉勒圖肯定是被冤枉的,是一個錯案,趙誌紅肯定是真凶。”

  曾經多次對比過呼格吉勒圖和趙誌紅卷宗的刑偵專家吳國慶,對此案發表看法時更加直言不諱:“我的態度很明確,我也多次向公安部和中央領導同誌匯報過,一案不會有兩凶,其中必然有一個是冤枉的。”

  在談到此案因何在趙誌紅落網4年後,法律程序卻沒有任何啟動跡象時,吳國慶說:“現在這個事情已經反映到中央了,相關方麵要求公檢法三家給出意見,而公安機關的意見早已經明確,關鍵的問題在法院。”

  “這個案件的事實部分早已經明確,不應該存在任何懸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必然就有多名責任人被追究刑責和黨紀政紀處分。而當年公檢法三家單位的辦案人都已經有了相應職務的調整,有的甚至已經升職或調遷,難度可想而知!”向記者提供筆錄的內蒙政法係統的那位重要領導,毫不隱晦地對記者說。

  而今,距離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已經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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