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日,潛逃多年的賴昌星前妻曾明娜抵達廈門國際機場,回家與父母團聚。3個月後,消息由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詹森·肯尼率先透露出來。一直保持著神秘程度的曾明娜是如何回國的?她在加拿大的日子過得怎麽樣?她現在中國的生活過得如何?她的歸國是否有利於賴昌星被遣返?
媒體披露:三個月前秘密回國
北京時間8月5日,加拿大電視台播出了對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詹森·肯尼的采訪錄像。肯尼在接受該台時事評論員丁果采訪時證實,中國遠華案主要嫌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
“見到他後,我開門見山提到賴昌星案件。”丁果回憶說,專訪肯尼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肯尼一口承認對此事知情,並表示中加兩國在此案件上的政府間溝通協調,從來沒有終止過。肯尼表示,賴昌星日後如果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麵對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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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和前妻曾明娜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有關資料顯示,曾明娜與賴昌星共生育兩男一女,長子賴俊健,次女賴真真,幼子賴明明,均已完成大學學業,此次和她回國的係賴真真。
她於1999年8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在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準。
相較於賴昌星,曾明娜的神秘程度絲毫不遜色。與賴昌星結婚時,曾明娜還未滿18周歲,此時賴昌星也不過24歲。因未到法定婚齡,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種情況在當時的福建晉江農村相當普遍。就這樣,小名“美好”的曾明娜成為賴昌星事實上的結發妻子。
賴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攜帶子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賴昌星一樣,文化程度雖然不高,在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獨當一麵,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在遠華集團大規模走私犯罪活動中,她親自掌握財權,曾是中國公安機關通緝的要犯。
在加拿大流亡10年後,曾明娜萌生了歸國的打算。據悉,家中父母身體狀況都不佳,這是曾明娜一心回國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消息來源透露,曾明娜與23歲的女兒賴真真是在今年5月左右離開加拿大返回中國的。在這之前,曾明娜與中國政府的討價還價已進行多時。據悉,曾明娜回國的其中一個條件是:釋放一直因為遠華案坐牢的弟弟。現在,弟弟曾明鐵、曾明育已經保釋回家。
回國近況:政府提供套房安家廈門
“曾明娜自願放棄在加拿大的難民資格申請,並且在5月3日回到中國。”8月7日,路透社在報道中引述了來自中國外交部的簡短聲明。繼加拿大證實曾明娜回國後,該消息也首次得到中國官方的證實。
“由於政府的寬大,現在這個家好起來了。”7日,賴昌星前嶽父曾傳章在接受采訪時透露了女兒曾明娜回國後的近況。在“遠華案”案發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曾明娜娘家在福建省晉江市青陽鎮蓮嶼街的大宅都異常冷清。如今情況不同了,繼兩三年前被判10年徒刑的小兒子曾明鐵減刑回家後,5月3日,大女兒曾明娜也終於回國,而8月4日大兒子曾明育也保釋回家。
讓曾傳章難忘的是,5月2日下午,他和老伴從晉江市公安局的電話中得知了女兒要回國的消息。當晚,在公安部門陪同下,他們趕往廈門。在那裏,有一套政府承諾為回國的曾明娜準備的套房,麵積過百平方米。親眼看到這些,兩位老人感覺寬心。“明娜回來前感覺壓力大,我勸她說,回國總比在外麵好,回來才可能有自由。”
5月3日晚8時,廈門國際機場,曾明鐵接到了姐姐曾明娜和已經出落成大姑娘的外甥女賴真真。第一頓團圓飯,曾傳章夫婦有笑有淚。席間,還有聞訊趕來的廈門海關的幾位熟人。次日,曾明娜隨父母回到晉江老家,居住幾日後便返回廈門那個陌生的“家”。好在曾明鐵的妻子及兩個女兒均在廈門居住,兩家人時常往來,日子過得並不寂寞。
曾母透露,3個月間,賴昌星兌現諾言,給曾明娜匯去生活費,但具體數目不詳。對於外界傳言賴昌星將巨額財產轉至曾明娜名下,兩位老人斷然否認:“那都是亂講亂報!”如今,曾明娜每隔一兩周便到晉江看望父母親,其間隻需履行監視居住的匯報程序,並無他人陪同前往。“她已經算很自由了,精神狀態好多了。”曾母表示,目前曾明娜仍不便與媒體接觸。問到曾明娜是否仍會與賴昌星複婚,曾傳章仍然搖頭:“可能沒辦法了。”
不過,賴昌星本人代表律師馬塔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相信賴昌星絕對不會像前妻曾明娜那樣自願返回中國。
海外生活:沒朋友來往錢不夠花
1999年8月賴昌星攜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過大生意”的人,盡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幢連花園麵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他也常與妻子驅車到唐人街購物,尤喜海鮮,每次都買很多生猛魚蝦回家,從不講價,隻求“最靚”。
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結了。2000年11月23日晚上,賴昌星在加拿大尼亞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違反“移民法”。其妻曾明娜則是在家中被便衣帶走的,關在貝那比女監。
賴昌星夫婦被捕,苦了他們的三個孩子,隻能吃“方便麵”過日子。三兄妹多次到監獄探望父母。在女監的曾明娜,每當看到孤苦無援臉黃肌瘦的孩子時,總是泣不成聲。2001年2月初,賴昌星夫婦離開監獄,在家中接受軟禁。
但是,賴昌星必須為此付出高昂的費用:繳付8萬加元的保證金以及每月支付8萬加元給守衛他們的私人保安公司;禁止去賭場或與黑幫成員發生聯係;必須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時;另外,要定期向當局報到。200l年5月下旬,賴昌星以無法支付律師費及監護費,撤銷原先聘請的律師以及保安人員。夫婦倆再次被移民部拘禁,曾明娜仍關在貝那比女監,直到2002年6月才獲準有條件釋放。
2005年,另一位曾經接近過賴的知情者透露,賴和妻子曾明娜目前隻能呆在溫哥華的簡陋公寓裏,不能跨出溫市區,平時也沒有什麽朋友來往,“錢也不怎麽夠花”。賴的3個孩子則住在溫哥華的一處公寓裏,托給“一個熟人照顧”,之所以不住在一起,主要是出於“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學”的考慮。與賴昌星熟悉的人還透露,曾明娜常常教育孩子,好好學點東西,以後能“踏踏實實賺錢,夠用就行”。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曾明娜回國對賴昌星的“難民申請計劃”是個打擊。很顯然,加拿大政府願意幫助賴昌星自願遣返回到中國,此前一直擔心回國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說法,在前妻曾明娜回國後的寬容待遇麵前,被徹底擊垮。如果此時賴昌星依然堅持“回國後可能受到不公正審判”而沒完沒了地提出難民申請,那麽他就很難再獲得加拿大政府的支持,被遣返可能也是早晚的事。
綜合南都周刊、國際先驅導報、廈門商報、第一財經日報、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