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情婦”!

 最近,“情婦”一詞屢入眼簾。先是國內某高官落馬,網民一直在猜測誰是其情婦。官員與情婦的故事,人們早已見怪不怪。

  然而此類新聞一出,還是引人矚目,很大原因是它們有“樣本”意義。樣本之多表明“情婦”已成為現代女性常麵對的問題。對這類事件評論雖多,但大多陳詞濫調,或說年少無知,或說貪圖富貴……總之,一旦女性成了別人的情婦,便站到了被審判者的位置。然而,情婦又確實是一些女性曾經的生活方式,探討一下也有意義。

  情婦與情人的概念不同,情人指的是戀愛中的男女,情婦卻有很多俗稱,如二奶、小三、姘婦,如今比較官方的說法為第三者。第三者的稱謂,雖抹去了性別色彩,但多數還是用來指稱女性。它暗含對婚姻中出軌一方的保護,一切罪責都歸在了這個新出現者身上。

  說情婦是婚姻的寄生蟲,大致不會錯,它雖是對婚姻的破壞或越界,但沒有婚姻就不會有情婦。另一個重要事實是,一夫一妻製使得情婦問題變得突出。有學者作過統計,在人類有史為證的800多種文化中,隻有16%是一夫一妻製的,如在古代中國,就很少被這種問題困擾。

  有女人成為妻子,就有女人會成為情婦。而一旦身為情婦,往往比妻子更理解“愛情”和“占有”的不同。如不解決這個問題,她就無法麵對自己是情婦的事實。她既不能忽視妻子的存在,又不能把那個妻子當作敵人。所以情婦能說服自己的,往往隻有愛情。最早替情婦發表宣言的,據說是法國的一個修道院院長,叫愛洛伊絲。她17歲時就愛上了當時一位已是不惑的學者。她認為“妻子”之名雖然神聖不可侵犯,但“情婦”稱呼卻更為甜蜜。她說:“天主作證,我僅僅渴望你本身,而非其他任何東西;我要的僅僅是你,而非你所擁有的任何東西,我不希望有婚姻的束縛。”在愛洛伊絲看來,“情婦”一詞讓女性覺得體麵,因為它證明了女性的魅力,而愛情與婚姻結合,則會受到世俗的玷汙。

  也因此,做情婦是一件困難的事。但依然會有一些女性認為,情婦能讓女性學會感受真實的愛情。這無疑等於說,偷情和背叛也蘊藏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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