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家談賴昌星: 10年情緒戲劇變化 善利用媒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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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賴昌星邀請記者進入其加拿大寓所,他家中的電視可以收看到中央四套節目。

  
  “我相信他也有生死的掙紮”

  “他告訴我那次麵臨遣返前他在機場撞柱子,他並不是演戲,而的確是當時一種絕望的表現。這件事對他來說是一件生死攸關的事情”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竇晨發自北京 如果不是丁果在聽到風聲後向加拿大移民部長求證,賴昌星前妻曾明娜早已回國的消息也許還要“沉默”下去。在加拿大華人社會中,丁果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公眾人物,在當地電視媒體以及平麵媒體中,經常能看到他對時事的精彩點評。

  

  在長達9年的時間裏,丁果曾多次采訪賴昌星,以至於賴昌星會說“是你丁果,我才接受長時間訪談”。那麽,在丁果眼中,這個流亡異國他鄉的走私嫌疑犯又是怎樣一個人呢?

  10年來情緒戲劇性變化

  《國際先驅導報》:您第一次接觸賴昌星本人是在什麽時候?

  丁果:很早了,2000年賴昌星在加拿大官司出來後,我是最早采訪賴昌星律師的(不是現在的律師,中間更換過),也和賴昌星有了最初的接觸。

  《國際先驅導報》:一晃10年過去了,期間您多次采訪他,賴昌星給您印象有沒有什麽變化?

  丁果:應該還是有一些變化。10年當中也戲劇性的出現各種情況,包括險遭遣返,包括被監視居住,這些事情當時他還是很沮喪的,也有被遣返回去的心裏準備,後麵又有一些發展,包括他今年3月份拿到工卡,5月份他拿到醫療保險,這個心情就有很大的變化。就是說在他案子受挫和案子有些進展的時候,感覺他的心情顯然不同。

  “他很善於利用媒體”

  《國際先驅導報》:我也看過之前您對他做過的部分采訪,您提到,他這個人讀書不多,但是悟性很高,這種印象您是怎麽得出來的呢?

  丁果:悟性的話還是有點抬舉了他,但可以看得出他是在場麵上或者是在生意場上混過的一個人,比如和記者的對答中,他很善於利用媒體。他懂得適應形勢,然後利用形勢。

  《國際先驅導報》:從他身上還能不能看出當老板的架子?

  丁果:對我還是比較謙恭的,不過聽朋友講在一些應酬場合他還是蠻有老板的架子。

  《國際先驅導報》:為什麽對不同人會區別對待?

  丁果:因為他很清楚誰在加拿大有影響力。他懂得傳媒傳播的力量,而且他懂得挑選記者,對此他腦子很清楚的。

  《國際先驅導報》:聽說直到現在他也不會英語,但給人感覺好像他很懂得在一個英語國度生存的技巧。

  丁果:其實不然,在他周圍的人也不都是講英語的,他和律師溝通都要靠翻譯。他缺少學習英語的意願。語言上的障礙有時也導致他有反複的情緒,如果他真的在溫哥華如魚得水、得心應手的話,那恐怕他的內心掙紮要小很多。

  “他有生意人的精明,也有江湖氣”

  《國際先驅導報》:曾明娜回國,是不是意味著賴昌星回國也隻是一個時間的問題呢?

  丁果:這個很難說,但願如此。

  《國際先驅導報》:如果賴昌星對回國還有顧慮,您覺得他這些顧慮主要是什麽呢?

  

  丁果:他的顧慮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對案件的認識和國內對這個案子的定性還是有一定差距,他當然害怕被判重刑,不過他也知道,中國已經承諾即使遣返也不會判死刑。這個就涉及到刑期啊等各種各樣的問題。

  《國際先驅導報》:您在今年2月份賴昌星拿到工作簽證後采訪他,結束時對他說了句“好自為之”,為什麽?

  丁果:我還是希望他能夠回去麵對嘛,因為這裏許多人認為他的亡命生涯並不好過。

  長期采訪他,我覺得他有生意人的精明,也有江湖氣。但是在訴訟過程中,我相信他也有生死的掙紮。比如他告訴我那次麵臨遣返前他在機場撞柱子,他並不是演戲,而的確是當時一種絕望的表現。這件事對他來說是一件生死攸關的事情。

  他會掙紮,但是他也會認命。因為他也說過從人生角度講,他也風光過,也低落過,什麽都經曆過,意思就是生活的酸甜苦辣他都嚐過了。那麽這種想法,可以作兩種解釋。一種解釋就是訴訟這件事,他還是會“扛”到底,有一點希望就要上訴。另外一種解釋就是,哪一天和國內達成協商,這也不是不可能。

   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國際先驅導報》:他現在已然處在人生的一個十字路口?

  丁果:我認為是這樣的,包括曾明娜回國,他一定也知道也同意,因為畢竟要帶女兒回去。雖然女兒被判給曾明娜,但是賴昌星承認和前妻和孩子還有密切的來往,既然要帶女兒回去,曾明娜勢必會征求賴昌星的意見。

  《國際先驅導報》:至少會打聲招呼,不會一聲不響就走了。

  丁果:對,除非兩人已經成了陌路人。當然他們對外界可能會這麽說,比如兩人完全不搭界了。但是從親情的角度講,應該說賴還是會知道的吧。如果覺得曾明娜回國是賴昌星內心的一個反映,一個折射,那麽我覺得這也能理解。

  被加官方視為“燙手山芋”

  《國際先驅導報》:都說加拿大是“中國貪官的天堂”,現在加拿大是不是也有點想擺脫這種形象?這次加拿大官方對曾明娜回國“樂觀其成”,是不是一個信號?

  丁果:這個問題要分開來看。一方麵,加拿大是三權分立的國家,一旦要進入司法程序,加拿大政府在許多情況下是幹預不了的,如果它幹預了,那在野黨可能就會指責執政黨政府幹預司法;包括司法界本身,也不願意讓政府參與,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是製度本身的問題。

  另一方麵,從加拿大政府本身來講的話,當然不希望背上“犯罪分子的天堂”的說法,這對加拿大國家形象不好,不管哪個黨執政,都不會想要這個名聲的。我一直相信,加拿大政府是希望能夠扭轉這個問題的,並不是說賴昌星能帶幾個錢,加拿大政府就樂得收留。以我跟移民部長的談話感覺來看,他還是很想將這個影響關係的“燙手山芋”盡早處理掉。

  《國際先驅導報》:如果賴昌星的案子在短期內解決不了,如何有效解決其他在加拿大的中國外逃經濟犯的問題?

  丁果: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簽署引渡條約。就是針對哪些屬於經濟犯罪,大家的“公約數”建立起來之後,事情就簡單了。

  《國際先驅導報》:根據您的接觸,您覺得加拿大官方對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是一個什麽樣的態度?

  丁果:我覺得他們的態度是積極的。中加雙方如果要簽訂引渡條約,最重要的就是雙方要有共識。現在的問題是雙方立場要彼此靠攏,我也和加拿大的司法專家和政府人員講過,你們不要總認為加拿大的法律是最先進的,這個想法要改變。

  《國際先驅導報》:加拿大方麵對您的這種看法能接受嗎?

  丁果:他們現在也在慢慢接受這種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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