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判決已經結束,又出來個趕出家門,有清清楚楚地書麵文字:“此房是報答母親養育之恩的。”法官在判決書上寫:“已經進行了報答。不予采納”還要再凍結財產。法官能不忙嗎?
本來是一個家庭糾紛,用的著4 個法官來參與嗎?財產分配判決已經結束,還要再凍結。法官能不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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